情感文章情感美文欣赏
    你看,爱情就是这么脆弱,可是情话可以永远保存啊。下面是小编整理关于情感文章情感美文欣赏。欢迎大家阅读! 
情话是门失传的艺术    之所以得出这个结论,起因是朋友圈里有人转发热门电视剧的配图,号称是文艺青年情话指南,点进去一看,几句情话实在简陋得吓人:月儿好看。月儿是好看。我不理你了。你不理我,我还是要理你的。
    这样粗浅的话,怎么能算作情话?这不过是凡俗情侣恋爱中智商急剧下跌的明证,每天都是爱你,想你,超级爱你,超级想你,你花容月貌,我一往情深……相爱的人不嫌弃用滥的词,旁观者只觉得太腻。再想想这样的甜言蜜语,之后也不过是过眼云烟,顿觉没什么意思。
    情话是什么?情话是即便感情消失,在某个忽然回忆起他的时间点,心里仍然一暖,除了“我爱你”之外,还享受过稍微不一样的高级感受,然后痛得更深,想得更烈。
    曾经有个读者留言,说好男人最好只说一句话:好看,不胖,买吧。看完哑然失笑,似乎
对于一个当代女性来说,只要我漂亮身材好有钱,就能征服世界征服一切,包括爱情。
    是不是这样呢?
    《欲望都市》里女主角凯莉买上几百双几百美元的鞋,依然要为爱情纠结不休。所谓欲望,不过就是跟爱有关的一切。
    好几年前,最后一次非常热烈的爱,每天都要跟别人发短信说,爱你,想你。觉得言语不过瘾的时候,买张机票呼啦一下,把人送过去。
    后来想想,情话之所以会消失,大概就是因为现在的通信和交通都太发达,经不起长一点点的等待和发酵。爱他,就要马上跟他在一起。所有的情感专栏都会告诉你,言语是无力的苍白的,男人是最会说谎的生物,不要听他的话,要眼见为实。
    可是,如果这世上有一个男人,愿意为你撒上一百个谎,也未尝不是一种爱。
    英剧《出轨的爱人》里,擅长且多次出轨的男主角,痛苦地低着头说:这个世界上什么都在变,工作会变生活会变城市会变,但人们总是告诉你,一辈子只能爱一个人,这个人永远不能变。男主言外之意是:这怎么可能呢?我怎么可能爱一个女人永远不变?
    你看,爱情就是这么脆弱,可是情话可以永远保存啊。
    翻译莎士比亚的学者朱生豪,曝光的情书里,每一句都是最美的情话,他写“醒来觉得甚是爱你”,写“我渴望和你打架,也渴望抱抱你”,写“回答我几个问题,我与小猫哪个好”,写“不要愁老之将至,你老了一定很可爱”,写“我们都是世上多余的人,但至少我们对于彼此都是世界最重要的人”。
    这情话,跟王小波的情书一样,叫人想跟他们一样,去痛快单纯热烈地爱一场。
    好看,不胖,买吧,是所谓幸福生活,你知道那个人疼你,喜欢你,愿意为你买单,你们将携手度过人生,村上春树说,是“唯其平凡才有的乐趣”。
    可情话啊,是不同的。
    可能你跟一个人交往,一段七年的感情过后,就只剩下了那么一句,但就是这句话,让你明白,爱情没什么值得不值得。
    那一年你收到那样的情话,发现自己是这样被爱的人,虽然一个人生活着,灵魂却有了相通的接口。你会觉得,其实不需要他/她给你太多。
    然而情话终究成了一门失传的艺术,没有人再想破脑袋,只为给别人一句爱的惊喜。情话已经变成了一门生意,被商人们印在包装精美的礼品上,让你付出一个昂贵的价格,来证明,这不是虚妄的爱。
    我怀念情话。
不管怎样,别低头    你望着我的时候眼泪汪汪,活脱脱一只晶莹剔透的小荔枝。你说你喜欢上一个男孩子,可是他喜欢的类型偏偏和你有差距。你不是可爱蘑菇头,说话也没有嗲声嗲气的台湾腔,你平素最讨厌那样的女生,可是偏偏他喜欢。你纠结又烦恼,犹豫要不要把自己改造成那副模样。最要命的是,他打算选理科,而你心里热爱文史哲,放不下文科梦。
    小姨说你是感情受挫,心里憋屈,哭哭就好。“小孩儿嘛。”我的小姨总是这么一针见血,转身又去厨房看她炖的莲藕小排汤,“顾影一定留下来吃饭啊。”
    可我还是看得出小姨眼里极力掩藏的担忧和心疼,自然也明白我今天的任务所在,莲藕小排不是白吃的啊。
    我看着你,夏天的窗外总是满树蝉鸣,这种聒噪生物的叫声,总能把回忆拉得好长。“小荔枝你停一停。”我伸手给你擦了擦眼泪,“听我讲个故事吧。”
    我从小到大就是叱咤风云的校园人物,全校过半的老师都认识我。我的作文拿到各个班级去当范文念。大小竞赛,我的名字总在喜报上。我极其骄矜,自然也相当自傲。
    这么骄傲的我,十六岁的时候,却好巧不巧地喜欢上了前桌的男生。我不记得他有什么好。可我就是喜欢上他了。
    关于爱情的文章于是之后的日子里开始了漫长的暗恋心路历程,我平静十六年的心不得安宁。我没有想到,他居然会有那么一天站在我面前,问我:“要不然在一起试试看吧。”这样的好运气,真是比猜对物理不定项选择题还要令我激动。
    你不哭了,眼里写满好奇。小女生的那点八卦本质暴露无遗,“后来呢后来呢?你们在一起了?”我笑起来,点点头又摇摇头。
    “并不是你以为的那个样子的。”故事的开头大抵都是相似的,我们遇到一个人,忽然就愿意放下自己珍视十几年的骄矜,我变得不像我了。
    一起回家的时候他说要去打篮球,我抱着他的外套在操场上巴巴等上几个小时;一起去图书馆里他偶遇初中班花,两个人谈笑风生从《小王子》聊到博尔赫斯,我盯着我的帆布鞋保持沉默;渐渐很多事情都变得很奇怪,我变成了《伊索寓言》里那只因为神赐的一轮月亮而开始患得患失的兔子。
    我把他喜欢的不喜欢的都列下来,我忍痛剪去了长发,及耳短发的我穿着格子衬衣,安安静静地坐在窗边写最讨厌的物理试卷,只为了等他一个赞许的眼神。
    成绩直线下降,排名掉出年级五十的时候,闺蜜把我拉去操场,我低着头不敢看理科学霸闺蜜的脸。
    “顾影你知道你在我心里是什么吗?”闺蜜顿一顿,说,“是女王。”
    “你从来就不是能妥协低头的人,我不知道这段感情对于你来说算什么,得失只有你自己心里清楚。但是我觉得,一段让自己不断退让低头的感情,越是走到后面越是无路可走。我们喜欢你,因为你就是你。低头低得太厉害,王冠掉了可就捡不回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