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流产规定⼏天?
⼥职⼯怀孕不满四个⽉流产时,应当根据医务部门的意见,给予⼗五天⾄三⼗天的产假;怀孕满四个⽉以上流产时,给予四⼗⼆天产假。产假期间,⼯资照发。
是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武器,⽽⼥性相对男性来说在社会上弱势地位,所以更加需要受到法律的保护,⽽且由于⼥性还承担了⽣育价值,所以我国法律⼜规定了⼥性的、流产假期等等,那么我国法律针对流⼏天呢?
⼥职⼯流产假期规定
根据《⼥职⼯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规定,⼥职⼯⽣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育多胞胎的,每多⽣育1个婴⼉,增加产假15天。
⼥职⼯怀孕未满4个⽉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职⼯流
根据《⼥职⼯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条规定,期间的⽣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的,按照⽤⼈单位上年度职⼯⽉平均的标准由⽣育保险基⾦⽀付;对未参加⽣育保险的,按照⼥职⼯产假前⼯资的标准由⽤⼈单位⽀付。
⼥职⼯⽣育或者流产的,按照⽣育保险规定的项⽬和标准,对已经参加⽣育保险的,由⽣育保险基⾦⽀付;对未参加⽣育保险的,由⽤⼈单位⽀付。
计划生育假“⼩产假”待遇
流产可分为“计划内流产”和“计划外流产”。所谓“计划内流产”指的是妇⼥怀孕⽣产是符合计划⽣育规定的,也就是平时所说的具有“”的怀孕,在怀孕期间⾃然流产或者实施⼈⼯流产的情形。所谓“计划外流产”,指的是妇⼥怀孕⽣产是不符合计划⽣育规定的,该次怀孕属于意外怀孕。也就是已经有过⽣育的,此次怀孕不具备“准⽣证”的情况下需要终⽌妊娠的情形。
“计划内流产”属于产假的范畴,享受的是“⼩产假”待遇。根据国务院《⼥职⼯劳动保护特别规定》,⼥职⼯怀孕未满4个⽉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职⼯产假期间的⽣育津贴,对已经参加⽣育保险的,按照⽤⼈单位上年度职⼯⽉平均⼯资的标准由⽣育保险基⾦⽀付;对未参加⽣育保险的,按照⼥职⼯产假前⼯资的标准由⽤⼈单位⽀付。按照本市政策,2011年7⽉1⽇以后流产的⼥职⼯,已计发的⽣育⽣活津贴低于本⼈产假前⼯资标准的,根据《》第⼆⼗七条第⼀款规定,由其⽣育或者流产时所在⽤⼈单位予以补差。这⾥的“产假前⼯资标准”是指⼥职⼯流产前12个⽉内的平均⼯资性收⼊。
由以上的规定我们可以看到,我国对于⼥性的合法权益的保护,对于⼥性地位的提升和对他们⽣育价
值的肯定,对于⼥职⼯来说,由于⽣理原因,本⾝就处于与男性竞争不利地位,所以法律如此也是合情合理的,关于流产假规定⼏天也可以向专业的进⾏咨询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