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胎假有哪些规定
在国家法律上⾯,产妇可以享受很多福利政策,⽐如:产假,就是对妇⼥的特殊保护。除了产假以外,在特殊的时候也是可以进⾏申请保胎假,那以下店铺⼩编就来为⼤家介绍关于这⽅⾯的规定,希望⼤家明⽩保胎假的相关知识。
⼀、保胎假相关规定
保胎假,⼥性孕期可以申请的⼀个权利,但是对于保胎假,我国⼀直没有⼀个明确的确定条规。所以各地的保胎假期时间长短是因个⼈情况⽽异的。
保胎假是指符合计划⽣育规定的怀孕⼥职⼯,经医师诊断出具证明需要保胎休息的,其假期⼯资可按病假⼯资标准发放。然保胎假并没有法律的明⽂规定,只在原国家劳动总局保险福利司《关于⼥职⼯保胎休息和病假超过六个⽉后⽣育时的待遇问题给上海市劳动局的复函》中有所指出。
保胎假是按⾃然天数计算的,即包括法定节假⽇。休息超过90天后,孕妈咪是可以接续请假或者回归⼯作。保胎假⼤概可分为这么3种情。⼀种是产前假,⼀种是医⽣证明确实需要保胎者,再有就是单位⾃主让员⼯回家保胎的,这些时间期限都是因情况的不同时间长短也是有所不同的,所以说,保胎假期的时间长短是因情况⽽异的。
劳动法第62条、国务院《⼥职⼯劳动保护规定》第8条规定,⼥职⼯⽣育享受不少于98天的产假、⼥职⼯产假为98天,其中产前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多胞胎⽣育的,每多⽣育⼀个婴⼉,增加产假15天。⼥职⼯怀孕流产的,其所在单位应当根据医务部门的证明,给予⼀定时间的产假。
⼆、产前假⼯资规定
1、孕期⼯资
⼥职⼯怀孕七个⽉以上(按28周计算),如⼯作许可,经本⼈申请,单位批准,可请产前假两个半⽉。提醒注意的是,请长病假⼥职⼯不享受产前假。这两个半⽉的产前假只能按预产期在产假前执⾏。⾄于⼥职⼯请产前假期间的⼯资按本⼈⼯资的百分之⼋⼗发给”。
2、保胎假期间的⼯资
《国家劳动总局保险福利司关于⼥职⼯保胎休息和病假超过六个⽉后⽣育时的待遇问题给上海市劳动局的复函》(1982年,现在有效)中规定,⼥职⼯按计划⽣育怀孕,经过医师开据证明,需要保胎休息的,其保胎休息的时间,按照本单位实⾏的疾病待遇的规定办理。因此,保胎假期间,⼥职⼯只能拿到病假⼯资。
根据1995年9⽉29⽇,《上海市劳动局关于加强企业职⼯疾病休假管理,保障职⼯疾病休假期间⽣活
的通知》(沪劳保发(95)83号)病假⼯资的计算,先按休假时间(以6个⽉)为标准划分,再按职⼯连续⼯龄划档。具体计算⽅式为:
a.连续⼯龄<2年者:病假⽇应得⼯资按职⼯病假⽇平均⼯资的60%计发;
b.连续⼯龄≥2年且<4年者,病假⽇应得⼯资按职⼯病假⽇平均⼯资的70%计发;
c.连续⼯龄≥4年且<6年者,病假⽇应得⼯资按职⼯假期⽇平均⼯资的80%计发;
d.连续⼯龄≥6年且<8年者,病假⽇应得⼯资按职⼯病假⽇平均⼯资的90%计发;
e.连续⼯龄≥8年者,病假⽇应得⼯资按职⼯病假⽇平均⼯资的100%计发。
计划生育假以上就是店铺⼩编为⼤家整理的关于保胎假的相关知识,对于这⽅⾯的假期我们明⽩是可长可短是依据孕妇的⾝体状况⽽定,所以有孕在⾝的妇⼥需要积极保护⾃⼰的权益,运⽤法律的知识维护⾃⼰的合法权益,若还有疑问欢迎到店铺进⾏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