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汇总的25类假期如下,大家可以划到自己感兴趣的部分查看:
1.休息日2.法定节假日3.部分节假日4.事假5.病假6.婚假7.产假8.产前假9.护理假10.孕期产前检查假11.哺乳假12.痛经假13.保胎假14.节育假15.丧假16.年休假17.工伤假18.探亲假19.路程假20.社会活动假21.丰收节22.经营性放假23.假24.独生子女护理假25.育儿假
01
休息日
正常情况下,星期六和星期日为每周休息日,双休日不计薪,全年104天。
计划生育假【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第146号令,1995年05月01日实施)第七条的规定: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实行统一的工作时间,星期六和星期日为周休息日。企业和不能实行前款规定的统一工作时间的事业单位,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灵活安排周休息日。
根据《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问题解答(劳部发[1995]187号)第一问:有条件的企业应尽可能实行职工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这一标准工时制度。
有些企业因工作性质和生产特点不能实行标准工时制度的,应将贯彻《规定》和贯彻《劳动法》结合起来,保证职工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0小时,每周至少休息1天。
因此,有的企业将40个小时分摊在6天里,休息1天也是合法的。
02
法定节假日
国家法定休假日,共计11天。
1、元旦,放假1天(1月1日);
2、春节,放假3天(农历正月初一、初二、初三);
3、清明节,放假1天(农历清明当日);
4、劳动节,放假1天(5月1日);
5、端午节,放假1天(农历端午当日);
6、中秋节,放假1天(农历中秋当日);
7、国庆节,放假3天(10月1日、2日、3日)。
【相关法律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03
部分节假日
部分公民放假的节日及纪念日主要有:
1、妇女节(3月8日),妇女放假半天;
2、青年节(5月4日),14周岁以上的青年放假半天;
3、儿童节(6月1日),不满14周岁的少年儿童放假1天;
4、中国人民解放军建军纪念日(8月1日),现役军人放假半天。
【相关法律规定】
《国务院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部分公民放假的假日,如果适逢星期六、星期日,则不补假。
注意,如果部分公民放假的假日不逢休息日,而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正常上班的,单位是无需支付加班费。
04
事假
事假的天数由用人单位通过制订规章制度的方式确定。事假是无薪的,但如果用人单位有规定可发薪水的则从其规定。
《深圳市员工工资支付条例(2023)》第二十五条员工请事假的,用人单位可以不支付其事假期间的工资。
需要注意的是,有的用人单位不扣劳动者在事假期间的工资,在这种情况下,如果用人单位发了工资,且事假达到20天的,劳动者不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
【相关法律规定】
《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二)职工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单位按照规定不扣工资的……
05
病假(疾病或非工伤医疗期)
关于病假(疾病或非工伤医疗期)的天数,是3个月、6个月、9个月、12个月、24个月(
特殊情形的可延长)。
员工病假期间,企业需要支付病假工资或者疾病救济费。
【相关法律规定】
根据《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劳部发[1995]309号)第五十九条规定:
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期间,在规定的医疗期间内由企业按有关规定支付其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
依据《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受伤医疗期规定》第三条:
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三个月到二十四个月的医疗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