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省份产假陪产假育儿假规定
1全国98//《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
第七条 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应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可增加产假15天。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
第二十五条规定,国家支持有条件的地方设立父母育儿假。
2北京市
98+60
可经批准额外增加1-3个月15
5天/人/年
子女满三周岁前
《北京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2021.11】
第十九条 按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女方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享受延长生育假六十日,男
方享受陪产假十五日。
女方经所在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同意,可以再增加假期一至三个月。
  按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在子女满三周岁前,每人每年享受五个工作日的育儿假;每年按照
子女满周岁计算。
3上海市98+6010
5天/人/年
子女满三周岁前
《上海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2021.11】
第三十一条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的夫妻,女方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还可以再享受
生育假六十天,男方享受配偶陪产假十天。
计划生育假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的夫妻,在其子女年满三周岁之前,双方每年可以享受育儿假各五
天。
4天津市98+6015
10天/人/年
子女满三周岁前
《天津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2021.11】
第十八条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女方在享受国家规定的生育假(产假)的基础
上增加生育假(产假)六十日,男方享受十五日的陪产假。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在子女三周岁以下期间,用人单位每年给予夫妻双方
各十日的育儿假。
2023年最新全国产假陪产假育儿假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