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丛刊》2019.08
9
《红高粱》中“种”的退化与民族生命力的复归
■董 玲 薛玫妍/江南大学
摘 要:莫言的中篇小说《红高粱》是一首野性的生命之歌,小说以一泻千里的气势写出了高密东北乡富有野性的物种和人的精魂。在把笔触伸向历史的过程中,莫言看到了一代不如一代的人种的退化问题。面对“种”的退化,莫言在小说中寄予了对于民族生命力复归的渴望。关键词:《红高粱》 物种退化 民族生命力
《红高粱》中对高密东北乡这片土地的叙述混杂而有序,作家机智巧妙地虚化和布局,对先辈们所生活的世界进行了描摹,对自然界物种、自然哺育的人类和健拔高迈的精神进行了层层深入和细化书写。
一、野性的物种和强悍的人种《红高粱》中对野性的“种”的书写总体上可以归为三种类型,第一种类型是对东北乡自然生物浓墨重彩的渲染,是写“物种之野”。
在众多的景物描写和环境营造中,高粱无疑是莫言倾注最多的笔墨极力状写的。那一片茂腾腾的高粱是
一片野高粱,无人播种无人看管,却野蛮吸收着天地日月之精华深深扎根于广袤的黑土地上,以高昂的生命姿态繁衍着,这是野性的源泉和力量。莫言饱含着激情用移情的手法写着高粱的故事,也是在挖掘高密东北乡沃土的精魂。
第二类型是对高密东北乡刚烈人物的集中塑造,是写“人种之刚”。莫言笔下的人物多是粗俗朴实得像红高粱一样的农民或土匪,我的爷爷土匪头子余占鳌是最具有代表性的。他原本是东北乡打棺抬轿的佼佼者,有着强健的体魄和壮实的身材,在抬着奶奶的花轿时令奶奶春心萌动、神魂颠倒;遭遇土匪拦截时,他挺身而出救了奶奶和一抬轿人;奶奶厌恶所嫁的单廷秀这个麻风病人,爷爷就像清除垃圾一样杀了单家父子,进而又与奶奶野合、姘居;后来爷爷落草为寇,面对亲叔叔余大牙民女,他大义灭亲,但在余大牙死后仍不忘为他披麻戴孝,逢年过节祭扫坟墓。从余占鳌全部性格里升腾起来的,
是一股背离世俗的阳刚之气。由貌及神、由表及里、从外在形体到内在性格,余占鳌这一形象都是莫言精心刻画的,是最具特的草莽英雄形象。
第三种类型是对东北乡人物体的精神面貌的集中概括,是写“精神之魂”。莫言这样形容高密东北乡:“高密东北乡无疑是地球上最美丽最丑陋、最超脱最世俗、最圣洁最龌龊、最英雄好汉最、最能喝酒最能爱的地方”,美丽与丑陋、超脱与世俗、圣洁与龌龊、英雄好汉与,这些都是完全
对立的,然而在东北乡这片神奇的土地上,在东北乡人民的身上,这些对立的存在却又充分地融为一体,最后凝练成一种“最能喝酒最能爱”的人生信条。
生长在这片土地的人们,虽有保守落后。麻木自私、偏激凝滞等缺点,但当日寇闯进家园烧杀抢掠,他们的生命能量像岩浆一样极速迸发出来,他们每个人身上都洋溢着民族的阳刚之气和精神之魂。
二、日益严肃的“种”的退化问题莫言站立在广阔的高密土地挥毫泼墨,把野性的生物、刚性的人物、不屈的灵魂熔铸在小说文本之中,处处彰显着生命的蓬勃的力量,那么我们不禁要问:莫言对于高密风土人情、对于民族根性积淀的思考仅止于此了吗?这些问题,如果联系同一时期短篇小说创作的话,应该是可以来进行更进一步探讨的。
莫言在《红高粱》正式开篇之前以充沛的感情煞有介事地撰写了一段卷首语:
谨以此书召唤那些游荡在我的故乡无边无际的通红的高粱地里的英魂和冤魂。我是你们的不肖子孙。我愿扒出我的被酱油腌透了的心,切碎,放在三个碗里,摆在高粱地里。伏维尚
飨!尚飨!
[1]
结合《红高粱》的文本来看,英魂大概指代的是以“我”的爷爷奶奶为代表的抗日英雄们的魂灵,而冤魂更有可能指代的是高密大地上屈死、枉死的人们,无论是对慷慨赴死的人们还是不幸枉死的大多数,莫言都是怀着沉重的心
情和十分的敬畏的。通过今昔对比,这
种敬畏之情从字里行间洋溢出来:从英雄的“爷爷奶奶”到“我”——不肖子孙已是历经三代,在代际的延续和传递中,我的“心”已经是被酱油腌透了的、失去了活力。“心”何以被酱油腌透?一方面是现代化进程中工业产品时刻渗透进人的血液,日复一日影响着人;另一方面,鲜红的心被黑腌透,黑化腐化的“人心”就失去了本来的颜,也不再具备前代人身上那种鲜活的生命力。莫言考虑到代际间血性的退化问题,因而加深了对种族退化问题的思考,这是对“种”的退化问题的初步探查。
开篇之后的第一章,莫言又将“种”的问题提出并用大量的篇幅反复书写。
一对对暗红的人在高粱棵子里穿梭拉网,几十年如一日。他们杀人越货,精忠报国,他们演出过一幕幕英勇悲壮的舞剧,使我们这些活着的不肖子孙相形见绌,在进步的同时,我真切地
感到种的退化。
[2]
在这里,“种”的退化问题被明确提出来,为了写前代人所生活的年代种的优越性所在,作者让叙述者“我”的爸爸豆官作为见证者,跟随着他的步伐,高密东北乡优越的物种、优良的人种、健拔的民心尽数呈现在读者眼前。“故乡的黑土本来就是出奇的肥沃,所以物产丰饶,人种优良。民心高拔健迈,本是我故乡心态。”优良的物种造就了优良的人种,而一代代延续下来,这种优良在不停地流失,这是作者深刻意识到而又不愿意看到的。可以说,正是怀着对物种和人种退化的深刻担忧,莫言极力渲染爷爷奶奶生活的那个时代高密东北乡人种生命力勃发的状态。
在莫言同一时期短篇小说的创作中,“种”的退化问题也不断被提及和关注,这一现象是令人深思的。短篇小说《弃婴》的创作大致跟《红高粱》的发表在同一时间段。
《弃婴》讲述了“我”机缘巧合之下在路边捡到一个婴儿,出于怜悯以及希望是一个男孩的侥幸心理,“我”终
(下转30页)
>莫言红高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