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科生全育人导师制实施中存在的问题与对策
本科生全育人导师制是吉首大学文学与新闻传播学院在高等教育大扩招的背景下构建和实施的一项人才培养与管理制度,通过多年来的实践,该制度已经初见成效,取得了较好的育人效果。但在导师准入制度,导师工作规范,师生关系定位,激励机制完善方面还存在诸多问题。为进一步完善和优化本科生全育人导师制,学院应规范导师准入制度,加强导师资格审核;制订基于专业定位的指导方案,明确指导任务;构建朋辈师生关系,搭建畅通的沟通渠道;完善激励机制,激发导师指导学生的热情和积极性,以此来确保制度执行的可操作性和实施的有效性,切实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标签:本科生全育人导师制;准入制度;指导任务;师生关系;激励机制
[本科生导师制渊源有自,最早“由14世纪创办牛津大学新学院的温切斯特主教威廉·威克姆提出并实践”〔1〕74,在国内,最先引进本科生导师制的是民国时期的浙江大学。1998年高等教育扩招后,该制度才被国内众多高校广泛采纳和使用。在高等教育大众化的背景下,高校实行本科生导师制,其意图是“用导师制这种更为精细化的管理方式来引导学生成长,从而达到全面提高学生培养质量的目的”〔2〕97。本科生导师制原初仅在专业教育领域中实施,后
来慢慢扩展到思想政治教育、心理健康教育等其他教育领域。当前,本科生导师制已经超越了传统高等教育“由专业教师负责对学生的知识传授,由专职思政人员(政治辅导员)负责对学生的日常教育与管理工作”〔3〕80的人才培养模式,成为创新人才培养理念、改革人才培养机制的重要制度基础。在充分吸收国内高校实施本科生导师制取得成功经验的基础上,吉首大学文学与新闻传播学院在2008年根据自身办学的实际和培养对象的特点,将此前彼此分裂的思想政治教育、专业教育、审美教育、创新创业教育、学生日常管理等育人内容和育人环节进行有机整合,创造性地构建了本科生全育人导师制来进行人才培养。通过多年来的实践,该制度已经初见成效,人才培养质量有了稳步的提高,育人效果有了明显的提升,独具特的人才培养模式正在慢慢形成。但从进一步优化制度设计、提高制度实施的有效性的角度来看,本科生全育人导师制还存在诸多有待进一步完善和改进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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