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全员育人导师制”
一、“导师制”的沿革
导师制作为一种教育制度,源于14世纪英国的牛津大学。它的主要目的是加强对学生的学习指导和思想指导,针对学生的个性差异,因材施教,每位导师指导数名学生,对学生的学习、生活和思想行为等负有全部责任。导师制要求全体教师对学生的教育有整体性和一贯性的观念,关注整个教育过程和学生的学习、工作、生活等各个教育环节,自始至终和任何环节都不放松对学生的教育和指导。在教师和学生之间建立一种“导学”关系,针对学生的个性差异,因材施教,对学生的思想、学习、科研、心理等方面进行全程教育和指导,以更好地贯彻全员育人、全过程育人、全方位育人的现代教育理念,更好地适应素质教育的要求和人才培养目标的转变。目前,世界上许多国家的高等教育普遍采用导师制。从上世纪90年代起,我国有部分中小学也尝试运行导师制。
二、中小学“导师制”的特点
中小学现行的班级授课制产生于16世纪的西欧。班级授课制讲究的是集中统一教育的高效益。
随着社会的进步、教育事业的发展,班级授课制的弊端愈加凸显:学生个体受教育程度不够充分,受教育的针对性不强,个性发展受到制约等。于是,“小班化”教育、分层次教学、课外兴趣小组、合作性学习、研究性学习等教育形式,如雨后春笋,层出不穷。在这样的背景下,“导师制”被引入中小学教育。“导师制”的优势是显而易见的。
1.“导师制”瞄准的是主体性的培养目标。主体性是人的成长的关键性品质,它的主要特征是自主性、选择性、能动性和创新性。具备了主体性的个体才能适应未来竞争的社会,具备主体性的民族才能有光明的前景。而主体性的塑造、创新性的培养,在集中统一的教育中是很难进行的。“导师制”针对这一不足,通过个性的引导,个别的教育、个案的研究,对学生进行充分的主体性教育,对于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培养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2.“导师制”采用的是多元式的组织形态。传统的教育总是“老师教,学生学”的单一的教育形式,而实施教育的老师主要是班主任和任课教师。这样机械的、单一的组织形式使学生学习受到很大的限制。而“导师制”除了班主任和任课教师对学生实施教育之外,还有专门的对学生深入了解的“导师”对学生进行“一对一”的指导,有校内的其他教师,还有校外的辅导员,增强了教育的针对性。
3.“导师制”实施的是个性化的教育方式。集中统一的班级授课制,往往进行的是模式化教育,特点是整齐划一、步调一致、简单高效。但是,学生的基础、智能、个性和习惯是各不相同的,集中统一的教育不能针对每一个学生的实际,因此,班级教育整体上是高效的,而某些个体的教育却出现巨大时间和精力的浪费。因此,在班级授课制的基础上实施“导师制”,既照顾了共性,讲究了效益;又照顾了个体,培养了个性
三、实施中小学“全员育人导师制”的机遇与成效
《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提出,要“推进分层教学、走班制、学分制、导师制等教学管理制度改革”。我省进一步确定,要完善德育工作机制,“全面实施全员育人导师制、班教导会制度和‘一岗双责’考核制度”。全员育人导师制作为学校实施素质教育的一种运行机制和管理制度,以学生的全面发展为本,以尊重学生的主体地位为前提,关注学生的整体生活,建立师生之间积极平等的充分互动,实现“教书”与“育人”的和谐统一。其成效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1.学校管理走向新的整合
导师制为学生和教师的成长提供的比较理想的“正常期待的环境”,良好的师生关系促进了学生和教师的“有活力的人格”。新的整合至少包括:导师制和校本培训的整合;导师制和教师评价的整合;导师制和教育定位的整合;教学和德育的整合;教育合力有了新的拓展。
2.利于形成“全员育人”的德育机制
通过这种机制,德育不再仅仅是班主任的事情了,真正做到“教师人人都是导师,学生个个受到关爱”,逐步构建成满足不同学生多样化发展需要,强化学生的人生规划和终身发展素养,学业指导与成长指导是同步的、一体化的教育教学管理机制。同时,“导师”成为矛盾的“减压阀”,有助于和谐校园的构建。
3.导师制促进师生的共同发展
1)结对学生心态的变化。通过给予学业的激励、生活的关怀、品行的提醒、人生的启发、心理的慰抚的等,使他们获得“归属与爱的需要”、“尊重需要”,从而激发学生的“自我实现需要”。
2)结对导师心态的变化。导师心态的变化不仅在撰写“个人简介”上,还在“学生选择导师
”上。此外,结对以后,导师有了自己的“准子女”,给予结对学生的不再仅仅是学业关注,特别是不再担任班主任的任课教师,关注结对学生的“全面发展”在结对学生上得到比较充分的体现。
3)教学相长实现真实内涵。在师生交往的过程中,学生更加了解和信任教师,不仅从学业上获得进步,更是在人格上受到影响。而学生的信赖也会使教师更加努力地完善自身,学生的问题成为教师思考的课题,学生的监督促使教师更加严格要求自己。
多形式的导师制协作运行,促进师生的共同发展,不断接近本真的“教学相长”,促使学校管理走向新的整合。而导师制的推行,可提高家长、社区对学校工作的满意度,还可开启学校、家庭、社会有机结合共同关注未成年人成长和发展的新途径
四、中小学“导师制”的实施与操作
从相关资料看,“导师制”在大中专院校实施的较为普遍;在中小学,高中实施的较早,如上海市建平中学、江苏南京市第一中学、北京八十中等;初中学校和小学实施“导师制”的相对较少。上述这些学校实施的导师制都取得了较好效果,但其关注的重点是导师对学生学业
和学习能力的指导;而鲜有在学业指导的同时,如何有效地进行思想、生活指导或有针对性的道德品行的个别化辅导。事实上,这才是导师制实施之关键所在。
导师制的一般操作如下:
1.导师和学生关系的建立:主要通过确定导师队伍、确定学生对象、报名和年级平衡、师生职责协议四个步骤来完成。
2.运行制度:(1)谈心汇报制度导师制:口头、书信、周记等形式。(2)家长联络制度:将导师制情况通报学生家长知晓,并希望得到家长的配合和协作,提高导师制的实效;并采用电访或家访,了解学生本人及其家庭情况,以给予切实的指导。(3)活动交流制度:不限于个别指导,根据需要,可以组织座谈会、讨论会、联谊会、导师之间的经验交流会、案例分析会、总结表彰会等。(4)分析会诊制度:根据一些情况作好分析工作,会诊可以由导师、班主任、年级组长、学校领导提起,年级委员会或学校组织进行,邀请有关导师、班主任、学校领导和校外专家进行。(5)手册记录制度:《导师工作手册》(电子版、传统版)(6)档案袋制度:从关注学生成长、积累工作资料、评定导师实绩、评价学生成长等方面建立档案袋制度。档案袋分导师档案袋和袋两种。(7)绩效评价制度:实施
导师制需要有多元化、过程性、发展性、质性的评价机制,这种制度主要有导师绩效评价指标和评价结果的处理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