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都不能少
                                  ——学习十二项育人导师制后感
实验学校        李爱霞
在全面推广新课程改革的今天,教师的成长和学生的进步成为新课程改革成功的关键,如何做到教学相长,共同进步,我校在贯彻教育局育人导师制的基础上,结合自己学校实际情况,推行了12项育人导师制度,并取得了良好的教育引导效果。
我校处于城乡结合部,这里的打工子女特别多,父母只是忙于生计,对于孩子的学习或思想变动很少能顾及到,鉴于此,根据学生实际情况,学校遵循对学生“思想引导、心理疏导、生活指导、学习辅导”的原则,制定并实施了十二项全员育人导师制制度,经过老师们的细致、认真地工作,学生的细想和学习都有不同程度的进步和提高,而整个教师队伍整体素体也大大提高,真正做到了教学相长。
首先,各导师能主动关注受导学生的思想、品德、行为上的细节表现,帮助并指导受导学生形成良好的思想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方面,各位老师都有自己的小绝招,有的通过与学生交
谈,进行思想引导,有的积极与家长电话联系,针对孩子在校的一些小问题,及时将其消灭在萌芽状态。同时对于学习基础较差的学生,受导老师不但能做到课下尽心辅导,还交给孩子科学的学习和记忆方法,做到事半功倍的学习,大大提高了学习效率。
其次,各导师在关心孩子学习情况的基础上,更关注受导学生的身心健康,对受导学生进行心理疏导和健康指导,并指导学生合理安排课余生活,引导学生参加积极向上、健康活泼的文化娱乐活动,培养学生的兴趣和个性特长。
导师制
 第三,各导师能经常与受导学生的家长取得联系,全面了解学生成长过程中的各方面表现并积极取得家长对学校教育工作的支持。在工作过程中,及时、认真地做好各项记录,如定期谈话记录、家长联系记录、成长档案记录、学生个案分析等,为更好的指导学生积累材料和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