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公司导师制实施方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导师制的目的
(一) 通过导师对新员工进行一对一的指导,帮助新员工尽快适应工作环境,融入我公司文化氛围;
(二) 导师通过对新员工实际工作进行指导,传授其知识技能和工作经验,帮助新员工在较短的时间内掌握工作技能,尽快胜任其工作岗位;
(三) 为新员工提供职业生涯指导,促进其职业生涯的发展;
(四) 增强公司核心骨干作为导师的荣誉感,提升导师沟通能力、管理能力等多方面素质;
(五) 为培养人才,有效开发、留住人才,及配合员工个人的职业发展需求,实现员工与公司共同发展。
第二条  导师制的适用范围
各部门新入职员工(临时工、实习人员除外)。
第二章 职责
第三条  人力资源部职责
(一)负责导师管理制度的编制、修订、完善、组织实施;
(二)负责导师辅导新员工期间的管理、考核、培训,及相关报表的审核、归档;
(三)新员工辅导期结束后组织对导师工作表现进行考核评定。
第四条  部门经理(或部门人才培养工作负责人)职责
(一)负责本部门导师制方案的具体实施;
(二)负责导师的选拔、推荐、日常管理及工作督导、考核评定和管理制度的执行。
第五条  主管公司领导职责
部门的主管公司领导负责导师管理制度及导师任命文件的审批。
第六条  导师职责
(一) 以身作则,向新员工贯彻我公司文化理念,使新员工尽快融入我公司;
(二) 帮助新员工熟悉工作环境,包括:我公司和公司在部门的组织结构、工作和试验环境、分工协作机制等;
(三)导师应熟悉新员工岗位职责,了解其岗位应具备的技能、经验等方面要求;
(四) 指导新员工参与工作(工作方法、技能的指导),掌握岗位专业技能,熟悉工作流程,解答或解决其遇到的问题;
(五) 在工作和生活上及时和新员工进行沟通,挖掘新员工的兴趣爱好、特长及职业倾向;
(六) 了解新员工的思想动态,正确传达意见,恰当地进行沟通交流,建设良好的工作氛围;
(七) 推动新员工导师制的运作,提出改进的方法和建议;
(八) 制订《新员工辅导工作计划表》(模板见附件3)及工作安排;
(九) 有权提出新员工在试用期不适合岗位的建议;
(十) 向部门经理提出新员工职业生涯规划的建议。
第七条  新员工职责导师制
(一)了解公司发展历程和发展战略,领会公司企业文化真谛,认同并融入公司文化中,自觉实践公司的核心价值观念;
(二) 认真学习公司各项规章制度,熟悉公司业务运营流程,严格遵守并执行;
(三) 虚心接受导师指导与管理,主动与导师沟通,汇报工作进展及学习心得,多向导师及老员工、领导请教,尽快熟悉工作环境;
(四) 积极参加公司新员工培训,认真学习培训资料;
(五) 新员工在指导期结束后,应向导师、部门经理和人力资源部提交文字性的学习总结,内容应包含:工作和学习情况、收获和心得等。(模板见附件2员工总结表)
第三章 导师的任职资格、选拔与任用
第八条  导师资格
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资深员工和管理人员,有资格担任导师:
1、认同公司企业文化价值观,自觉体现在日常工作和言行中;
2、入职两年以上,精通岗位业务、工作技能,为部门骨干人员;
3、年度绩效考核结果为合格以上,严格遵守公司规章制度;
4、为人正直公正、热情,责任心强,有较强的计划、组织、管理、沟通能力;
5、有能力对新员工进行工作的指导、帮助、督促、检查,制定合理的培养计划、安排相应的工作任务;
6、导师原则上是新员工的部门管理人员、资深员工。个别情况下,可使用其他部门推荐的导师。
第九条  导师的选拔
导师选拔方式为直接任命和选聘产生,选聘可以通过自荐和推荐产生。
1、直接任命:部门中层领导及以上级别管理人员按照导师任职要求自动成为导师;
2、推荐:普通员工由部门经理提名,上报至人力资源部公司人力资源负责人,经主管公司领导审批后成为导师,并备案;
3、自荐:自愿加入导师队伍的员工需要提交《导师申请表》(见附件1),提交至人力资源部公司人力资源负责人,经主管公司领导审批后成为导师,并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