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导师制的具体原则
1. 两个导师的职责和权利应该平等。每个导师都应该能够独立指导研究生课程和研究工作,并对研究生的学业和职业发展负责。两个导师之间的职责和权利应该平等,不应存在任何一方对另一方的指导和指导过多的期望或权力。
2. 两个导师应该具有不同的专长和领域。每个导师都应该在不同的领域和方面具有专长,这样才能为学生提供更加全面的指导和帮助。
3. 两个导师应该定期沟通和协调。两个导师应该定期沟通和协调,以确保学生在学业和职业发展方面的指导和帮助相互协调,相互支持。
4. 两个导师应该为学生提供足够的指导和支持。两个导师应该为学生提供足够的指导和支持,以帮助学生在研究生课程和研究工作中获得足够的知识和技能,从而能够成功地完成研究生学业和职业发展。
5. 两个导师应该尊重学生的选择和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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