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师制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进一步提高学校德育工作的针对性、主动性和实效性,探索新形势下我校德育工作的新路子、新方法,构建全员参与、全员育人的德育工作体系,全面提高我校德育工作的水平,努力实现学校提出教育教学目标,现根据学校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导师制的含义
导师制是在“整体、合作、优化”教育理念的指导下,将学校班级德育的诸多目标、诸多任务分解到担任“导师”的科任教师身上,导师将依据“用心沟通、以德树德;竭诚交流、以情动情;刻意磨练、以志励志;修身垂范、以行导行”的育人原则,做到既教书又育人,既管教又管导,从而形成整体合作、优化班级教师管理的一种班级管理新模式。
二、实施导师制的重要意义
1、它是加强和改进青少年学生思想道德建设的需要
学校是对青少年学生进行思想道德教育的主阵地,教书育人是每一个教师的职责,人人都是德育工作者是新时期、新形势赋予人民教师的育人新理念。学校必须改变仅仅依靠班主任、政治教师为主开展学生思想教育工作的片面认识和现状,让所有的教职员工都自觉承担起青少年学生的思想道德建设工作,以导师制为载体,建立一支全员参与的德育工作队伍,使德育与智育有机结合,真正落实“全员育人、全程育人、全方位育人”的思想。
2、它是中学德育创新的重要抓手
导师制是新形势、新任务下的一种德育制度创新,强调以德育回归生活、关注学生生命成长为理念,通过构建学校教学与德育一体化的管理机制,使学校德育工作更加贴近学生学习和生活,学生的知识建构与道德成长同步发展、和谐发展,真正提高德育的实效性。
3、它是新一轮课程改革的迫切需要
我国新课程提出的三大目标之一“情感、态度和价值观”学习目标,单靠课堂教学和班主任工作是不可能完成的。因此,探索新模式下的学生学业、生活、品行指导方式和策略,从而有效地推动新课程方案的实施,是当前急需解决的关键问题。导师制的管理模式不失为一种可资借鉴的模式。
三、实施导师制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1、指导思想
实施导师制坚持以党和国家的有关方针政策为指导,针对青少年学生的身心发展特点,坚持以人为本,通过改变教育观念,探索适应时代和学生发展需求的德育方式。提倡学生导师体负责制,从教师灌输说教转变为师生平等对话,开展以沟通、理解、帮助为特征的个别教育,进一步有效推进青少年学生的思想道德建设工作。
2、基本原则
(1)发展性原则。导师的工作必须以促进学生的可持续发展为指向,在全面了解受导学生的基础上,师生共同讨论协商确定符合学生实际的发展目标。
(2)个性化原则。导师要善于发现、研究受导学生的情感、智能、兴趣、爱好等个性特点,开展个别化的教育,促进学生的个性发展。
(3)人本化原则。导师要坚持以人为本,尊重学生的人格平等和个性差异,真诚关爱受导学生,努力成为受导学生的良师益友。
(4)渐进性原则。导师要根据受导学生的身心发展特点、道德水平和认知基础,循序渐进地进行教育,逐步提高受导学生的道德修养与学习能力。
(5)保密性原则。导师在施导过程中,要尊重施导学生的个人隐私,不随意泄露、评价受导学生的思想、学习、生活等方面的问题。
四、实施导师制的组织机构
为保证导师制实施工作的正常运行,加强对实施“导师制”的组织领导,成立学校导师制实施领导小组,召开教职员工会议,阐明实施导师制的意义和方法,成立导师制实施工作小组,明确导师制工作小组成员职责。
领导小组
组 长: 牟欢
副组长: 金斌宏 林平胜
成 员: 应素 张海江 李玉红 吴海明 各年段长
职 责:主要负责对实施导师制的领导和指导工作,审定学校导师制实施方案及导师名单。
实施工作小组成员:张海江、金 鑫、王君素
职 责:主要负责制定导师制实施方案,落实导师的报名、资格预审工作,确定导师的聘请名单并上报领导小组组长审核;具体负责《导师制实施方案》的落实,确定受导学生的名单,并负责对导师队伍的培训、管理与考核工作。
五、实施导师制的方法和步骤
1、摸底调查
(1)调查并确定能够胜任导师的教师。
(2)调查需要受导的学生及辅导的主要内容(学习、道德、行为、心理、体育、艺术等);(受导学生名单由各班主任提供并填写受导学生情况登记表。主要是问题生、学困生、偏科学生、家庭特殊的学生等。)
2、导师的确定及使用
(1)担任导师的对象:全体教职员工。
(2)导师的确定:根据自主、公开的原则,以年段和班级为单位,采取师生双向自愿选择和集体推荐相结合的办法,由学校导师制工作小组初步确定人选,报学校导师制领导小组审定。
具体步骤为:所有科任教师原则上均应担任担任导师。由德育处根据德育工作情况统一汇总确定导师初步人选写出意见,报领导小组审核,最后由校长签字颁发聘书。
(3)结对办法:领导小组在确定导师的人选后,向师生张榜公布,并在各班提交受导学生的基础上进行双向选择最后确定。每学年选择一次,原则上一名导师指导1—2名学生。
导师制(4)导师与学校导师制实施领导小组签订目标责任书。
六、导师的主要职责和工作制度
1、导师主要职责
按照对学生“思想引导、心理疏导、生活指导、学习辅导”的要求,导师的主要职责是:
(1)关注受导学生的思想、品德、行为上的细节表现,帮助、指导受导学生形成良好的思想道德品质。
(2)关心受导学生的身心健康,对受导学生进行心理疏导和健康指导。
(3)关心受导学生的学业进步及个性特长发展,指导受导学生改进学习方法,提高学习能力和学习效率。
(4)指导受导学生合理安排课余生活,引导受导学生参加积极向上、活泼健康的文化娱乐活动。
(5)经常与受导学生家长及其他科任教师沟通,全面了解学生成长过程中的各方面表现。
2、建立导师制工作制度
(1)档案制度。为每位受导学生建立档案,内容包括学生家庭详细情况,学生道德品质、心理健康和学业跟踪档案,对学生每一周期的表现及每次考试后的成绩逐一登记,分析对照,绘制学生学业、行为等变化曲线。建立受导学生成长的档案袋,记录受导学生成长过程中的闪光点和不足之处,对症下药,制订受导学生的改进和发展目标并指导其完成。
(2)家访联络制度。建立定期家长接待日和不定期的家访、电话联络制度,每月至少与受导学生家长联系一次,及时与学生家长沟通,帮助和指导家长改进家庭教育方法。导师必须对受导学生本人及其家庭有清晰的了解,对其家庭情况进行简要分析,包括家庭的结构(单亲、重组、挂靠的更要作为重点)。密切与家长联系,指导家庭教育,共同探求教育方法。
(3)谈心与汇报制度
“导师”坚持每月至少一次与学生进行个别谈心,及时了解学生思想状况,在学习时间、方法等方面帮助学生制订切实可行的计划。并要求学生每周一次向“导师”汇报生活学习情况。建立导师工作记录袋,记录师生活动全过程。
(4)建立小组活动制度
每个导师与所指导的学生构成一个小组,小组内与小组之间将由导师组织定期(每月一次)进行交流。
本小组内:导师定期与本小组学生集体交流,导师需营造宽松的谈话氛围,学生可以将上
一周期自己在学习、思想、心理等方面取得的进步或遇到的困难等如实讲出来,导师与其他小组成员均可发表自己的见解,形成浓厚的师生之间、生生之间的心心沟通氛围。
小组之间:导师之间可以进行交流,将同类型的小组成员(如同属于学习、道德、行为、心理等某一方面寻求指导的学生)组织在一起进行交流,以扩大学生之间的思想交流与观点碰撞,取得更好的德育效果。
(5)导师培训制度
学校导师制领导小组要定期组织导师进行教育学、心理学等相关知识的培训,举办导师工作研讨及案例交流等活动,不断提高导师的育人能力、工作水平及研究水平。
(6)导师考核制度
学校导师制工作小组根据下列四种情况,采取定性与定量、过程与结果相结合的方法进行考核:一是每位导师的工作手册记录情况;二是受导学生和家长对导师工作的评价;三是受导学生的实际表现(包括品德和学习情况);四是班主任和学科教师的评价。
(7)导师奖励制度
A、导师在考核中评为优秀的在评优、评先、晋升职称及各类推优的评选中,在其他条件相同的情况下可优先考虑。
B、学校每年对导师进行考核,被确认为合格的,在评职称时,每两年可以计一年班主任工作年限,每学年评出若干名“校级优秀导师”。
C、学校对优秀的导师优先提供外出学习机会,今后竞聘班主任岗位的必须是曾经担任一年及以上导师的并经考核合格的科任教师。
D、学校根据对导师的考核等级进行奖惩,并记入教师业务档案。
七、实施导师制应注意的事项
1、正确处理导师与教学的关系。实施导师制的目的是为了纠正长期以来“教书”与“育人”彼此脱离的现象,通过导师制,真正落实教书和育人的有机结合。因此,导师既要关注受导学生的思想状况,又要指导他们学会学习,还要关心他们的生活,促进他们的身心健康发展。
2、正确处理导师与班主任的关系。班级是学校的基本组织,班主任是班级的管理者,实施导师制是班主任工作的有力补充,不是取消班主任,也不是以导师取代班主任,班主任本身也是导师。在加强班主任工作的同时,将导师对受导学生的个别教育与班主任对班级的全面管理有机整合,两者相辅相成,发挥教育的整合效应。建立班主任制与班导师制并存,班主任制与导师制相结合的班级管理模式,班主任主要承担对学生行政班的管理,导师承担对教学班的管理,导师协助班主任做好学生的思想政治工作。由班主任协调导师、任课教师、教学班导师,相互通报和及时了解学生的表现情况,有针对性地做好学生管理工作,形成管理学生的有效机制。
3、正确处理导师与家长的关系。家长的一言一行直接影响着子女,导师应多与家长沟通,引导家长树立正确的人才观、质量观,掌握科学的教育方法。导师应尊重家长,讲究与家长联络的方法,关注受导学生的身心发展情况,与家长共同承担教育的责任,切实提高德育工作的针对性、主动性和实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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