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危重患者抢救应急预案
保护水资源的资料急危重病员抢救应急预案
为了加强医院管理、提高医疗质量、防范医疗风险、保护医患双方合法权益,根据《执业医师法》、《医院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院应急预案。
1.本应急预案适用于来我院就诊的危急重病员。
急诊范围:凡病员由于疾病发作,突然外伤受害及异物侵入体内,身体处于危险状态或非常痛苦状态时,我院对下列情况病员均应组织紧急抢救:
1.1急性外伤、脑外伤、骨折、脱臼、撕裂伤、烧伤等; 1.2突然之急性腹痛; 1.3突发高热;
1.4突然出血、吐血、有内出血象征、小儿腹泄、严重脱水、休克者; 1.5产科危重症:高危妊娠、产后大出血等 1.6有抽风症状或昏迷不醒者;
1.7耳道、鼻道、咽部、眼内、气管、支气管及食道中有异物者; 1.8眼睛急性疼痛、红肿或急性视力障碍; 1.9颜面青紫、呼吸困难者;
1.10中毒、服毒、刎颈、自缢、淹溺、触电者; 1.11发病突然、症状剧烈、发病后迅速恶化者; 1.12烈性传染病可疑者; 1.13急性过敏性疾病;
1.14其它:经医师认定符合急诊抢救条件者。
2.抢救病员实行首诊负责制,无论是医生或护士发现来我院需要急诊抢救的病员,一方面应当立即进行力所能及的抢救,另一方面应通知相关抢救组成员。抢救组成员接到(电话)通知后的8分钟内应赶到抢救现场;若需使用救护车,司机接(电话)通知后的10分钟内应出车并迅速赶到指定现场,以便及时投入抢救。
3.成立抢救小组
由总指挥、医生组(外科、妇产科、内科)、护理组、药房、救护车队组成。所有成员应配备通讯工具,实行每日24小时开机,外出时应事前说明去向和。
4.抢救病员属本科室诊疗范围又具备抢救条件的应积极组织抢救,对其中危重病员的抢救不应以是否预交诊疗费用为前提条件:可以先抢救,后交费;或一面抢救一面告知家属病情和交费的方式进行。抢救以本科室医务人员为主,其它科室医务人员应紧密配合,若病情特殊,可组织全院相关科室人员进行。
抢救病员若不属于本院诊疗范围或不具备抢救条件的,应向病员及其家属说明实际情况:包括病员病情的严重程度和我院现有的医疗条件限制,在征得病员或其家属同意的情况下建议立即转诊转院。转院时一定要经初步急救处理,待病情稳定后才能进行,并事先与上级医院取得联系,防止转院途中发生危险和意外,对其中病情危重的病员要有医务人员陪同护送和家属同往。对病情危重需要转院而病员或家属坚持不同意转院或病情不宜暂时转院而病员及家属坚持要求立即转院的,应做好谈话记录,并记载可能存在的风险,由病员或家属认可和签字。
5.抢救工作要坚持“严格要求、严密组织、严谨态度”,按抢救制度进行,抢救结束后,应予6小时内补记病历抢救记录:重点记录病情、抢救经过和结果,入院及抢救时间应记录至分钟,并有负责人签字。对危重病人的抢救,必要时可邀请病员主要家属到抢救现场了解病情和抢救情况,并及时发出《病危通知书》和通报病情,争取家属的配合和理解。
6.抢救开始前应及时通知医院主要领导,汇报有关病情及抢救过程和结果,必要时请求领导指挥抢救工作。凡参加抢救的医务人员要注意行医资格和完备执业手续签字。
7.对出现医疗纠纷和可能引发医疗纠纷争议的病例,应完备和妥善保管好急诊抢救病历和有关的医用材料、药品等实物,在医患双方(每方不少于2人)和第三方(证明人)在场的情况下,封存病历及实物。
8.做好抢救物资的准备,设置专用的抢救室;一切抢救药品、物品、器械、敷料均需放在指定位置,并有明显标记,不准任意挪用或外借;要做好器械设施的维修保养,保持其良好的功能运行状态,以便应急使用。
第2篇:危重孕产妇抢救应急预案
危重孕产妇抢救应急预案
为确保及时、迅速、有序地抢救危重孕产妇,提高应急抢救能力,有效控制孕产妇死亡,保障母婴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婴保健法》、《执业医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婴保健法实施办法》等法律规章,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适用范围
在我院内因各种妊娠合并症、妊娠并发症或其它因素危及孕产妇生命安全的危重孕产妇的抢救。
二、组织机构
爱莲说仿写(一)医院危重孕产妇抢救领导小组。负责指挥、组织、协调全院的孕产妇抢救工作。人员组成:组长:***副组长:***,成员:*** *** ***。抢救领导小组下设急救专家组及科室抢救小组人员。
(二)院内孕产妇抢救专家组。负责制定院内危重孕产妇抢救应急预案并组织落实、保障急救抢救资源的配置、储备和正常运行,及时上报危重孕产妇抢救个案,负责院内孕产妇的抢救评估和报告。人员由分管院长、产科、ICU、内科、外科、麻醉科、相关医技科室及后勤科室人员组成。
三、应急响应 Ⅲ级应急响应:待产孕妇患有重度高危因素的或产后2小时内出血量达400ml,经半小时积极处理后病情无明显好转或出血量继续增多的,应立即报告科室内危
重孕产妇抢救小组,进入预警状态Ⅱ级应急响应:孕妇待产在院期间患有各种危及生命安全的并发症或合并症的,或产后2小时内出血量达800ml的,应立即启动院内危重孕产妇抢救应急响应。Ⅰ级应急响应:孕妇待产在住院期间患有各种严重并发症或合并症,或处于危重状态或重要脏器功能不全的,应立即启动院内危重孕产妇抢救专家组,上报院内危重孕产妇抢救领导小组,联系朝阳危重孕产妇绿通道,及时转诊患者或请相关专家进行抢救。
四、启动及抢救、转诊程序
(一)应急响应启动:符合危重孕产妇抢救应急响应启动条件的,首诊院内科室和医护人员,应立即报告科室领导,启动院内抢救应急响应。
(二)应急响应:院内孕产妇抢救专家小组成员接到启动响应电话,应在最短时间内作出响应,及时了解病情,根据病人具体情况做好人员、物资调配工作。根据应急响应级别及时报告相应危重孕产妇抢救领导,以及朝阳区妇幼高危管理办公室,危急解除时也应及时上报朝阳区妇幼高危管理办公室。
(三)院内抢救:接诊危重孕产妇后,各科必须积极进行抢救,视医院条件和病情需要确
定就地抢救或转诊,必要时请上级专家电话或现场会诊。病人确需转院的,应做好转院途中的人员、物资保障。上级会诊专家到达之前,做好输血、手术或转诊的各项准备。专家到达之后,双方积极配合进行抢救。Ⅱ级应急响应:孕妇待产在院期间患有各种危及生命安全的并发症或合并症的,或产后2小时内出血量达800ml的,应立即启动院内危重孕产妇抢救应急响应。Ⅰ级应急响应:孕妇待产在住院期间患有各种严重并发症或合并症,或处于危重状态或重要脏器功能不全的,应立即启动院内危重孕产妇抢救专家组,上报院内危重孕产妇抢救领导小组,联系朝阳危重孕产妇绿通道,及时转诊患者或请相关专家进行抢救。
四、启动及抢救、转诊程序
(一)应急响应启动:符合危重孕产妇抢救应急响应启动条件的,首诊院内科室和医护人员,应立即报告科室领导,启动院内抢救应急响应。
(二)应急响应:院内孕产妇抢救专家小组成员接到启动响应电话,应在最短时间内作出响应,及时了解病情,根据病人具体情况做好人员、物资调配工作。根据应急响应级别及时报告相应危重孕产妇抢救领导,以及朝阳区妇幼高危管理办公室,危急解除时也应及时
病危上报朝阳区妇幼高危管理办公室。
(三)院内抢救:接诊危重孕产妇后,各科必须积极进行抢救,视医院条件和病情需要确定就地抢救或转诊,必要时请上级专家电话或现场会诊。病人确需转院的,应做好转院途中的人员、物资保障。上级会诊专家到达之前,做好输血、手术或转诊的各项准备。专家到达之后,双方积极配合进行抢救。
少将工资(四)上级专家会诊:在院内抢救时如需要会诊,首先联系朝阳区高危孕产妇电话呼叫市级危重孕产妇抢救专家库相关专家进行电话会诊。如病情需要,可请求市级专家到现场参与抢救。
(五)转诊:危重孕产妇抢救原则上实行首诊负责制,就近抢救,合理转运。如我院医疗设备或技术条件确实不能承担进一步救治要求,并应先联系朝阳区危重孕产妇抢救电话,按照朝阳区高危转诊程序,安不同的病情实施转诊。
接诊与转诊要求:
1、实行首诊负责制。首诊科室接诊危重孕产妇时,应及时诊治。在孕产妇不宜搬运时,我
院首诊科室应负责在上级专家指导下继续救治。
电教设备2、建立绿通道。对危重孕产妇实行无条件抢救,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和停药。如有借故推诿,延误救治或发生让孕产妇自行转诊导致严重后果的,一经查实将严肃追究相关科室有关人员的责任。
3、转出单位在转诊时应同时递交危重孕产妇转诊记录,内容包括:病人姓名、年龄、主要诊断、主要经过、主要辅助检查记录,经治医生姓名、电话等。
4、转诊途中,转出科室要配备医疗救护力量,尽力确保产妇在转诊途中的生命安全。
5、院内孕产妇抢救小组确定抢救方案后应及时向朝阳区高危孕产妇办公室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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