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目的
1.2.有效挖掘资源潜力,增强企业竞争能力。
2.提案内容:
2.1.对生产、产品质量、技术、业务、设备、工艺等方面的合理化改善提案。
2.2.对企划、行政、后勤、人事管理等方面的合理化改善提案。
2.3.对财务、物控、储运、采购等方面的合理化改善提案。
2.4.其它有利于公司发展的提案。
3.提案及改善程序
3.1.提案改善委员会对提案进行分析,根据提案的价值与可行性确定处理方案。
3.1.1.有实施、改善价值、且具备相关条件的提案,由相关部门组织推广性实施。
3.1.2.具备相关条件,改善价值有待验证的提案,由相关部门组织试验性实施,待验证确认后予以推广性实施。
3.1.3.对有实施、改善价值、但暂时不具备相关条件,或有一定参考价值的提案,先予以存档备用,待条件成熟后组织实施。
3.2.由提案改善小组根据提案实施效果,按规定确定奖励形式。
4.提案改善小组
4.1.组长:***
4.2.组员:*********************************
5.提案奖励分类
5.1.鼓励奖,通报表扬,奖励现金20元。
5.2.三等奖,通报嘉奖,奖励现金50元人民币。
5.3.二等奖,发给荣誉证书,奖励现金100元人民币。
5.4.一等奖,发给荣誉证书,奖励现金300元人民币。
5.5.贡献奖,特别嘉奖,发给荣誉证书,奖励现金1000至3000万元。
5.6.特别贡献奖,授予荣誉称号,发给荣誉证书,通令嘉奖,予以1万元以上巨额奖金。
6.提案奖励细则
6.1.员工有下列行为表现之一者,应当予以鼓励奖:
6.1.1.提出一般性问题提案,或反映一般性问题,有一定参考作用或价值的。
6.1.2.具一定的创造性,虽暂时未被采纳,但有对今后工作有一定启发性的提案。
6.1.3.以积极、负责的态度指出公司其它方面存在的问题或不足的。
6.1.4.其它应适当予以鼓励的提案。
6.2.员工有下列行为表现之一者,应当予以三等奖:
6.2.1.合理化提案对工作有一定积极推动作用的。
6.2.2.以积极、负责的态度指出公司经营管理其它方面存在被忽视的问题或不足的。
6.2.3.其它经营管理方面具有较大参考与实用价值的提案。
6.3.员工有下列行为表现之一者,应当予以二等奖:
6.3.1.企划或行政人事管理方面的提案被采纳后,取到良好效应的。
6.3.2.生产、品质、技术、业务、采购方面被采纳后具有一定效果的提案。
6.3.3.以积极、负责的态度指出公司其它方面存在的问题或不足,具有较大改善空间的。
6.3.4.提出财务或物流管理提案,对完善财务或物流管理起到积极作用的。
6.3.5.制止不合理建设项目,为公司减少直接损失在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的提案。
6.3.6.其它为公司节约资金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的合理化提案。
6.4.员工有下列行为表现之一者,应当予以一等奖:
6.4.1.经营管理方面的提案被采纳后,对全面公司管理起到积极的推进与指导作用的。
6.4.2.生产、品质、技术、等方面的提案被采纳后,对保证生产安全或促进产品质量提高等方面有明显改善的。
6.4.3.提出的合理化提案被采纳后,对降低生产或管理成本取得显著效果的。
6.4.4.合理化提案可减少资源浪费,对提高工作效率或经济效益起到明显作用的。
6.4.5.检举、揭发严重违纪行为,使公司避免、减少重大损失或不良影响的。
6.4.6.其它为公司节约资金3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的合理化提案。
6.5.员工有下列行为表现之一者,应当予以贡献奖:
6.5.1.合理化提案被采纳后,在生产中得到广泛的应用与推广,并持续取得良好经济效益的。
6.5.2.合理化提案被采纳后,对管理制度的完善起着极大指导意义的。
6.5.3.其它为企业带来极大经济效益或管理效应,应当授予效益奖的。
6.6.特别贡献奖(予以巨额奖金并享受全方位优厚待遇)
6.6.1.合理化提案实施后,对公司带来巨大经济效益和社会效应的。
6.6.2.合理化提案具有很高的发明、创造性,对企业发展起着巨大而深远的指导意义。
7.奖励的实施
7.1.对鼓励奖的认定权限属提案改善小组,奖金的发放的审批权限为行政财务部经理。
7.2.对一、二、三等奖的认定权限属提案改善小组,奖金的发放的审批权限为总经理。
7.3.对贡献奖的认定权限属提案改善小组,奖金的发放的审批权限为总经理。
7.4.对特别贡献奖的认定权限属公司股东大会,奖金的发放的审批权限为全体股东。
为鼓励公司员工积极提出合理化建议,推动管理创新,增强内部活力,发掘各类有利于公司生产和管理的可行性改善建议,达到节能降耗、稳定生产、增加企业运行安全性、合理性;提高企业经济效益和企业文化水平,特制定员工合理化建议管理办法。
1适用范围
本办法所称的合理化建议,是指公司全体员工提出的节约成本、提高效益、改进工作流程或管理创新的合理化建议,以及技术创新、工作方式改进等诸方面的构想和方案。
1.1合理化建议的受理范围:
①有利于节能降耗,延长装置或元件的使用寿命的.改进措施和方案。②有利于装置安全稳定运行的项目和建议。③工艺流程、工作标准及安全措施的改进。④技术创新、工艺控制方法、作业方式的改进。⑤工具、设备、仪器的改进。
⑥增强公司企业文化建设,提高公司内外部形象的建议。⑦其他有关降低成本与费用、提高效率和工作合理化等事项。1.2以下内容不在受理范围内:①抱怨、投诉;
②对于个人工资、福利方面的要求;③
提案范文关于人事任免方面的建议;④公认的事实或正在改善的;⑤已被采用过或已有的重复建议;
⑥在正常工作渠道被指令执行的(本职岗位职责范围);⑦无具体实施方案的建议。2组织机构与工作职责2.1合理化建议领导小组:
2.2合理化建议管理部门负责各类建议的收集、资格审查、登记、传递、督办、存档等日常工作。
2.3领导小组批复合理化建议的最终审查意见,并确定奖励标准。2.3各部门负责人负责涉及本部门合理化建议的整改、反馈,以及接受合理化建议管理部门实施监督与领导小组效果评价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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