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表青春的花浅谈中国音乐与古诗词的关系
我国历代文化里,诗歌与音乐的关系密不可分。音乐不仅对我国诗歌的内容、题材、形式和风格的形成有着深远的影响,对中国历代诗歌的生成、传播以及发展也起到了重要的推动作用。诗歌与音乐在向现代文明发展的过程中,两者时分时合。诗歌是一种人们非常喜欢的艺术形式,要想弄清诗歌与音乐的关系,首先要弄清诗的根。“诗歌”,顾名思义,“诗”和“歌”是密不可分的,好诗的诞生激发了音乐的多样化,它们就是这样相辅相成地陪伴着。
一、我国历代诗歌与音乐的历史关联性
诗是最早绽露的文学萌芽。诗和音乐像一对孪生的妹,从诞生之日起就紧密地结合在一起,以它特有的声情韵律感染着万千读者,影响着人们的精神世界。
(一)诗歌与音乐的渊源
我国古代第一部诗歌总集《诗经》中的每一首诗,都是可以合乐歌唱的,“风”“雅”“颂”便是根据音乐特点所做的分类。从《诗经》到《楚辞》,以至律、绝、词、散曲,都清晰地展现了我国古代诗歌创作中对音乐美的追求与进步的足迹。历代文论对此问题也不乏探索与灼见。
背板过海白居易在《与元九书》中说:“诗者,根情,苗言,华声,实义”;袁枚《随园诗话》说“其言动心,其夺目,其味适口,其音悦耳,便是佳诗”;明代诗论家谢榛的《四溟诗话》主张“诵要好,听要好……诵之行云流水,听之金声玉振”;清人刘大在《论文偶记》中说“积字成章,积章成篇,合而读之,音节见矣;歌而咏之,神气出矣。”从几千年的中国文化来看,诗歌和音乐相结合更是水融的艺术表现手段。诗歌与音乐有很多共同之处,它们都是以抒情见长,都十分讲究节奏、韵律、音调。我国历代诗歌都具有格律化、音乐性、“韵律美”。在古代文化里,“音乐入诗”是个热门的话题。音乐艺术,可谓是古代传承下来的“永恒主题”。诗歌传唱的盛行不仅为古代文化的传播发展、继承做出了贡献。使我国历代、现代的诗歌和音乐紧密地结合在一起。从诗歌与音乐文化渊源的角度来研究,是一个极其重要的视角,这会使我们对诗歌与音乐之间的认识变得更加全面和清晰。
(二)以汉代为分界的诗、乐相互关系
在我国汉代诗歌与音乐的研究领域中,中国古代文化精神史上它们也极有相当重要的地位作用。在汉代,人们继承并发扬了我国诗歌与音乐结合的传统,新创立的律、绝二体新诗,尤其渗透了音乐元素,比古体诗歌更适宜入乐。由此,诗歌与音乐的交互关系密不可
分,让我们重温了诗歌与音乐的融合性,在我国诗歌与音乐的演变史上,汉代是一个重要的文化演变阶段。自汉代开始,乐发达,诗鼎盛,是乐与诗的完美结合,促进了音乐与诗歌的共同发展;同时诗对乐的精妙描写,使热衷于音乐、诗歌的人都受益匪浅;保证了音乐与诗歌朝着更加健康和理性的方向发展。
(三)现代诗歌与音乐的传承与发展
现代诗歌与传承音乐是音乐和实际意义的语言结合,这就是诗歌的本质意义所在。而任何一个时代的诗歌形式必须是与该时代的音乐相适应的,顺着这条线索,我们就会发现,现代歌曲正是现代诗歌与现代音乐的结合,反映着现代人的喜怒哀乐,强烈的抒情性是它突出的特点;它也继承了赋、比、兴的手法,也采用重章叠唱的传承方式。
因此,每个时代亦有与该时代音乐相适应的诗歌形式,音乐的变化发展必然引起诗歌形式的变化发展。认识到现代音乐是当代的诗歌形式,那我们就不应再去盲目探索新诗的形式。现代的人们应更加投入到现代音乐歌曲的创作中去,尤其是要投入通俗歌曲的创作中去,使这种诗歌形式得以提高,从而得到不断的新发展。
二、诗歌与音乐在文体上的相辅相成性
诗歌与音乐来自语言文字的内在支出,只有载着情感的语言,才能将潜藏在语言内部的音乐借节奏、音调、韵律美等语言形式表现出来,并引起读者们的心灵感应和共鸣,从而给人以美的享受。以下就从诗歌和音乐的节奏、音调、韵律美来展开说明:
古典诗词>桌面ie不见了(一)诗歌中的乐感呈现(节奏、音调、韵律美)
在我国古代生活中,任何事物的节奏都是调节感觉反应一致的,节奏在诗歌的音乐里表现得淋漓尽致。诗歌与音乐的节奏,是由不同语音排列次序,形成抑扬顿挫的韵律,主要有一定的轻重高低的音律和一定时间间歇所形成,每一个顿数之间的时值相等,这样读、唱起来就形成了有力的节奏感,因此诗歌与音乐节奏才真正和谐、表里如一,更为融合。
历代诗歌与音乐的音调调配上也很讲究,所以读的时候抑扬顿挫,唱的时候也更富有旋律感。音调是表达感情的,诗歌与音乐是感情宣泄的窗口,诗歌与音乐的音均是四种音调,每一个音调一旦改变其高低升降,就改变了其意义,这是音调的特之一。音调的高低、升降、构成了语言的音调,而高低、升降是音调的主要表现所在。
配乐诗朗诵我的祖国 我国历代诗歌与音乐以其独有的艺术魅力,“韵律美”充分体现出诗歌与音乐的精髓之处。
诗歌具有一定的音乐性和“韵律美”。完美的“韵律”,一方面可以加强诗歌与音乐的节奏感,达到和谐整齐的感官审美效果;另一方面则可以促进情感的抒发。可见,诗歌与音乐的韵律与感情的抒发有很大的关系。我国历代的诗歌与乐上十分注重“韵律美”,但“韵律美”表达的方式比较自由,没有硬性的规定。韵律对诗歌与音乐的创作具有重要意义,使诗歌和音乐更加悠扬动听,形成一个完美的整体,以此来加强诗歌的“韵律之美感”。
(二)诗歌中的音乐“感受”
在我国历代艺术的表现中,诗歌与音乐往往结合在一起共同宣扬。在诗歌里,乐的句型构成节奏,声调和语调构成旋律,韵式相当于调式,从而形成了诗歌对音乐的感受。优秀的诗歌,体现了音乐本身的力量和精神所在,体现出音乐的感觉和诗歌的节奏。诗歌应该体现出一种张力,并融合内在的魅力和生命力。在诗歌里,我们很容易发现音乐的存在,诗人们喜欢用音乐如歌声,演奏曲,去抒发情感,用这种无形的有规律的音流,把人们的视觉转移到听觉历史上去,并由此而产生新的美的艺术效果,得到一种顿悟灵通的微妙艺术享受。
(三)诗歌的音乐“美”特性
水稳基层 诗歌是一种特殊的文学体式,对音乐美的表达有着相当高的要求,“诗”是诗歌对事物和存在个体自身神秘而神圣的言说方式,诗歌不但有义,还有音。诗歌的节奏和抑扬变化是音乐抒情的重要手段,也是形成听觉艺术形象的主要因素。因此,一切有成就的诗人都很重视诗歌语言的音乐美的特性。有音乐学者,坚持诗歌是音乐美的固有的特性,关键在于确认和坚持诗歌的音乐性为前提。诗歌在结构上复沓、整齐、对称等,因而也产生了回旋往复、一唱三叹的强烈的音乐美感。这种结构的特点及规律也就形成了一种“大节奏”,如果将整首诗歌想象为一句,那么这种大节奏即相当于诗句内部的节拍,缺乏这种大节奏,诗歌整体的音乐美感就要逊多了。正因如此,我国古典诗歌才在结构形式上严苛始终,操守不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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