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长负责制下的集体领导和
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
校长负责制的涵义是校长对学校工作全面负责,党组织保证监督,教职工代表大会民主管理相结合的管理体制,即以校长全面负责为核心的三位一体的管理体制。学校在实行校长负责制时应注意集体领导和分工负责相结合,特制定以下制度。
职工代表大会制度一、校长要处理好与教职工代表大会的关系
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的核心意义在于提高教职工的主人翁责任感,鼓励教职工关心学校大事,发挥教职工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精神,发挥众对干部的监督作用。
校长应该尊重和支持教代会行使民主管理的权利,定期向教代会报告工作,听取意见,认真研究和处理教代会提交的提案,尊重教代会的决议。校长应将学校有关重大决定,特别是涉及到教职工切身利益的大事主动交给教代会讨论审议通过,校长要支持教代会定期召开会议。
二、校长要处理好与领导班子的关系
学校领导的作用不仅来源于领导者个人,同时也来源于学校的领导集体。(学校的领导班子即学校的领导集体)
学校领导班子是学校最高领导层,是最高决策机构,凡属于学校的重大问题都交由校长办公会讨论决定。避免校长个人决策的片面性和局限性,有利于发挥集体的智慧,调动领导成员的积极性;校长要重视领导班子的作用,尊重领导班子所作出的决定。
校长正确处理好与领导班子的关系的关键在于领导集体内部成员的分工,要最明确地规定每个人对一定事情所负的责任,哪些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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