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工会公司职工民主管理意见
    各市、州纪委、组织部、国资委、宣传部、经委、监察局、工会,省级有关部门,省产业(局、集团公司)工会:
    实行职工民主运营管理,是认真贯彻落实党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根本卢戈韦的重要举措,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内在要求,是保护和创新性调动广大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公司制企业持续、健康、稳定发展的有效途径。为了适应综上所述深化企业改革的要求,进一步大力加强我省公司制企业职工民主管理,依照中共中央《市场经济关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和《工会法》、《劳动法》、《公司法》、《**省<工会法>实施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就加强我省公司制企业(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的职工民主管理提出以下意见:
    一、进一步建立完善职工代表大会制度
    职工代表大会制度是基层企(事)业单位实行职工民主管理的基本形式。我省国有独资、国有控股公司和混合所有的扩股股份制公司都必须进一步建立完善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其它侨界公司,也理应建立职工代表大会制度。
    (一)职工代表大会组织制度建设
    1、50人以上的公司不断完善应当建立健全职工代表大会制度,50人下列的可以通过年会建立职工大会制度或建立民主管理小组实行民主管理;
    2、职工代表的人数,可根据公司和职工人数的规模适当确定,一般占公司职工近一半的5%~20%。职工5000人以上的,陈祥恩一般不少于200人;1000人左右的,陈祥恩一般不少于100人;100人以下的,短果人数不得少于30人。职工代表中工人、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应超过半数,中层正职以上领导人员不超过职工代表总数的25%。职工代表中女职工代表应占适当比例。职工代表实行常任制,可以连选连任;
    3、凡与公司签订了一年以上劳动合同的职工都有选举和被选举为职工代表的权利。公司应当根据公司职工的分布状况,以班组、工段和科(室)选区为单位划出选区并依据比例重新分配代表名额,由选区职工直接选举或更换更改职工代表。当职工代表在任期内调离本公司或退休,其代表资格自行终止,缺额由原选区按照规定补选。补选条件和程序与选举职工代表大会代表的条件和程序相同;
    4、代表大会可以根据需要设立若干职工代表团(组),推选职工代表团(组)长。也可根据其他工作需要,设立若干专门委员会(专门工作小组),完成职工代表大会交办的有关任务;
    5、职工全会代表大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遇有重大事项,经公司董事长或总经理,公司工会或三分之一以上提议,均可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
    6、代表大会可以与工会会员代表大会结合召开,中前行使各自的职责;
    7、需提交职工代表大会讨论、提请或通过的文件、报告,公司应至少提前7天发到职工随团(组)征求意见。代表大会应先于股东代表大会召开,切实保障全体职工保证的知情建议权。中小股东代表大会不能替代全体股东职工代表大会;
    8、职工代表大会的筹备工作由公司工会负责,民主选举职工主席团选举主席团主持会议;
    9、职工代表大会实行民主集中制。召开职工代表大会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职工代表出席;
职工代表大会制度
    10、职工代表大会进行选举和审议通过重大社员事项,采用无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并经全体职工代表过半数通过方为有效;
    11、干部职工代表大会届期党代表大会可以与工会委员会届期同步,届期期满应当按时换届。遇公司改制、改组等重大事项,可以提前进行换届;
    12、职工代表大会闭会期间,需要备用解决的重要问题,由公司工会主持召开职工代表团(组)长和专门委员会(小组)负责人联席会议,并可根据会议内容,邀请其它职工代表邀或有关人员组队参加,协商处理,并向下往下一次职工代表大会报告予以判明。公司工会每年至少最少组织一次职工代表对职工代表大会决议、决定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并将检查情形向职工代表大会报告报告;
    13、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干部职工和总经理应当支持职工代表大会依法行使职权。属于职工代表大会职权范围内的重要事项,应当主动职工提交员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代表大会在其职权范围内作出的决议和通过的事项,公司目前应当认真落实,未经职工代表大会同意不得或废止。职工代表大会在其职权范围内没有通过的事项,公司不得实施。
    (二)员工代表大会的职权
    国有独资、国有控股公司和混合所有的中央委员会股份制公司职工代表大会职权
    1、审议建议权:定期听取法人代表或行政监察领导人员的工作报告,审议公司的发展战略目标公司和经营指导方针,长远规划和年度计划,重大技术改造和技术引进构想,职工培训计划,财务预、决算报告,公司改革改制配套措施,兼并、资产重组、破产方案等,提出意见和建议,并就上述方案的实施下述作出决议;
    2、审议通过权:审议通过公司的考核分摊具体措施方案,工资调整计划,奖惩办法,劳动保护措施及其它重要的规章制度。审议通过职工裁员、分流、安置方案,集体合同、劳动合同、工资集体协议;
    3、审议决定权:常务委员会决定公司公益金、企业年金的提取比例及其使用方案,其它有关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
    4、评议监督权:听取公司执行国家法律法规控管和履行集体合同、劳动合同情况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义务和职责的情况,听取现状公司依法缴纳职工社会保险金的状况,集团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情况,集团业务招待费使用情况。民主评议子公司各级领导人员,依据组织工作的结果,向股东大会和董事会提出对领导的奖惩和任免建议;
    5、选举罢免权:选举和罢免参加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的职工代表和徐达本参加平等协商的职工代表,评选推荐上级表彰的劳动模范和先进个人。
    非公有制公司职工社员主席团职权
    1、知情建议权:听取公司重大决策和经营管理情况的报告,对公司的发展规划、年度计划、重组改制方案,重要的技术改造方案等进行讨论,并阐明意见和建议;
    2、协商共决权:审议集体合同、劳动合同、工资集体协议草案,工资分配方案,劳动安全卫生保护措施,奖惩方案,公益金、企业年金的提取比例和使用方案,重要规章制度等有关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并做出同意或否决的决议;
    3、监督检查权:政策法规对公司目前执行国家法律法规情况,依法为老干部缴纳社会保险金情况,实施厂务公开、集体合同和职工复查代表大会决议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4、评议推荐权:廉政建设民主评议公司经营管理技术人员,并提出奖惩和列席建议。评选推荐上级表彰的先进集体、劳动模范和先进个人;
    5、选举罢免权:选举和罢免参加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的职工代表和参加平等协商的职工代表。
    二、进一步建立完善厂务公开制度
    厂务公开制度是深化职工民主管理的一项重要的制度。国有独资、国有控股公司和所有的股份制公司都要建立和完善厂务公开制度。非公有制公司目前也应实行厂务公开。
    (一)厂务公开的内容
    国有独资、国有控股公司和混合所有的股份制公司厂务公开的内容
    1、公司重大决策。公司中长期发展规划,投资项目及生产经营管理重大重大方案,重大技术改造融资方案,企业改革、改制方案,兼并、破产方案,职工裁员、分流、安置方案等重大事项;
    2、公司生产经营管理方面的重大的问题。不可或缺规章制度的制定,年度生产经营目标及其圆满完成完成情况,财务预决算,公司担保,大额资金使用,工程建设项目的招投标,
大宗物资采购,产品销售和盈亏紧急状况,承包租赁合同执行情况,公司内部经济深入开展责任抓好情况等;
    3、涉及职工社员切身利益方面的问题。劳动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工资集体协议的签订和履行情况,职工提薪晋级、工资奖金分配、职工福利,职工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等社会保险金缴纳收取情况,职工招聘,专业技术职称的评聘,评选先进的条件、数量和结果,职工购房、售房的政策和住房公积金管理以及公司公积金、企业保险制度的使用方案,安全生产和劳动安全措施,职工培训计划、辞退职工的条件等;
    4、与领导班子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密切相关的问题。民主评议公司领导人员情况,控股公司中层领导人员、重要岗位人员选聘的竞聘和任用情况,执行廉政自律规定的情况,公司管理业务招待费使用情况,公司目前领导人员工资(年薪)、奖金、兼职、补贴、住房、用车、交通工具使用紧急状况,出国(境)费用支出情况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