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湖北省教育厅,湖北省教育工会委员会
∙【公布日期】2012.10.17
∙【字 号】鄂教政法[2012]8号
∙【施行日期】2012.10.17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教师队伍建设
正文
湖北省教育厅、湖北省教育工会关于贯彻落实《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规定》的意见
(鄂教政法〔2012〕8号)
各市、州、县、神农架林区教育局、教育工会,江汉油田教育实业集团、教育工会,各普通高等学校:
《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规定》(教育部令第32号,以下简称《规定》)已于2012年1月1日起施行。现结合我省教育系统实际情况,就贯彻落实《规定》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贯彻落实《规定》的指导思想及重要意义
贯彻《规定》的指导思想是:以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依法治校、“办人民满意的教育”为出发点,坚持从实际出发、积极稳妥、依法推进、强化规范的原则,在全省各级各类学校全面推行和完善教代会制度,推动党的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的方针进一步落实,充分发挥教代会在加强学校民主政治建设、维护教职工合法权益、建立和谐劳动关系、加快建设教育强省中的重要作用。
教代会是学校党组织领导下,教职工依法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和监督的基本形式。《规定》
是学校实行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基本规章,是促进领导决策科学化、民主化的重要依据,是学校教代会工作必须遵循的基本准则。建立和完善教代会制度有利于贯彻落实全心全意依靠教职工办好教育的指导思想,落实教职工的主人翁地位;有利于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有利于集中教职工的智慧,促进领导者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有利于强化学校民主监督机制,促进和加强领导者提高政治素质和廉政勤政建设;有利于提高教职工参政议政和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有利于调解校内人际关系,维护和促进教育改革开放与稳定局面。
二、加大力度做好《规定》的学习宣传工作
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教育工会、各级各类学校要有针对性、有重点地做好《规定》的学习宣传工作。要通过组织培训班、现场观摩会、经验交流会、学习宣讲会等形式,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各类媒体平台,及时对《规定》开展广泛的学习宣传活动,在各地各校迅速营造学习宣传、贯彻落实《规定》的浓厚氛围。教育行政部门、教育工会和学校有关负责人,可通过讲座、访谈、撰写文章等方式,将《规定》的学习宣传推向深入。通过学习宣传活动,使各有关主管部门、学校和广大教职工全面理解《规定》的精神
实质,准确把握《规定》的基本内容,使《规定》成为教育行政部门、教育工会共同指导和推进学校民主管理和监督、加强现代学校制度建设的基本文件,成为学校建立健全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的基本遵循,成为广大教职工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和监督的基本准则。
三、以贯彻落实《规定》为抓手,进一步健全完善教代会制度。
一是要正确处理好教代会与党、政、工之间的关系。基层学校党组织是团结、带领教职工完成党的各项任务的政治核心,要领导、支持和引导教代会代表正确行使权力和履行义务。教代会与学校行政是相互依赖、相互支持与合作的关系。学校的法人代表,在工作中行使行政统一指挥权。校长既要对国家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又要尊重教职工的民主权利,接受众的监督。定期向教代会报告工作,听取意见评议,负责处理教代会作出的应由行政领导办理的决议和建议。教代会既要对学校工作进行审议和监督,又要尊重和维护行政指挥权威,动员全体教职工做好各项工作。教育工会是在党领导下教职工自愿结合的众组织,是教职工合法权益的代表者和维护者。学校工会委员会是教代会的工作机构,负责教代会的筹备组织工作。组织选举教代会代表,征集和整理提案,发动教职工落实教代会决议,督促检查大会决议的落实等。
二是要进一步完善教代会制度,把教代会工作作为学校工作的重要方面。不应以行政会、行政扩大会、全体教师会等代替教代会。要依照《规定》的要求,依法建立健全本单位教代会制度,80人以上的应当建立教职工代表大会。不足80人的建立教职工大会。要加强教代会代表的培训,提高代表素质,增强代表的参政议政能力。教代会代表要遵守教代会组织规则,随时听取、如实反映教职工众的意见和要求,认真执行教代会的决议,完成好本职工作,模范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和教师职业道德。教代会每三年或五年为一届,每学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每次会议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代表出席方能召开。要充分发挥教代会作用,全面落实教代会审议建议权、讨论通过权、审议督促权、评议监督权等权力。
职工代表大会制度 三是要认真制定和实施教代会议事规则和程序,落实教代会各项职权,并使之制度化、规范化。各校要健全教代会组织,可根据实际情况和需要在教代会代表中选举产生执行委员会,并设立专门委员会。要建立健全与本校管理体系相对应的多级民主管理制度。建有二级单位的学校,二级单位建有党委或党总支的,应建立二级教代会制度。要参照学校的教代会制度及运行方式,制定对全校基层单位有指导意义的《二级“教代会”实施细则》,做到基层民主管理有章可循和规范化。要逐步建立教代会闭会期间的代表议事制度和代表巡视制度。
四、加强考核监督,确保《规定》的贯彻落实。
全省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对《规定》贯彻落实情况的考核监督,将学校教代会工作纳入对学校年度目标考核、领导班子考核的重要内容,把《规定》的有关要求落到实处,不断推进学校民主政治建设。
民办学校未成立教代会或未按期召开教代会的,要采取限期整改、通报批评、不予年检等措施,保证民办学校的教代会建立和正常工作。
全省各级教育工会应当协助教育行政部门监督检查学校教代会制定落实情况,指导帮助学校工会成为教代会民主管理组织实施、有力推动的主体。协调处理教代会工作中的各种情况,加强舆论宣传,推广典型经验,对学校教代会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和要求,对学校违反《规定》的行为向教育行政部门提出处理和责任追究建议。
全省各级各类学校和广大教职工要以学习、贯彻《规定》为契机,解放思想,开拓创新,扎实工作,进一步调动广大教职工积极性,为促进全省教育事业的发展做出更大贡献!
湖北省教育厅
湖北省教育工会委员会
2012年10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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