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南建筑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
工会章程及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适应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需要,充分发挥工会组织在维护员工的合法权益、建立协调稳定的劳动关系、提高员工队伍素质、促进企业发展和社会稳定等方面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其他有关法规,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中南建筑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统一称“公司”)。
第三条 公司工会在公司党组织和上级工会的领导下,代表和维护员工利益,依法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
第四条 公司工会努力搞好自身建设和改革,不断增强工会活力,认真履行工会的各项社会职能,努力为员工说话办事,维护员工的合法权益。积极开展各项活动,加强对员工的政治和业务素质教育,努力培养一支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员工队伍,发挥员工在企业改革发展稳定中的主力军作用。
第二章  工会组织建设及工作职责
第五条 工会组织依法建立,配备兼职工会工作人员。 工会主席在任期未满、劳动合同期满时,可延续至任期届满;确因工作需要调动的,应事先征得公司党组织和上级工会同意。公司应依法及时、足额向本公司工会拨交工会经费。
第六条 工会主要职责有以下几点:
(一)代表和维护员工的合法权益,保证员工取得劳动报酬、休息休假、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接受职业技能培训、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等各项权利;
(二)组织员工参加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在制度上保证员工参与公司的经营管理、决策及监督,在涉及员工切身利益等重大问题上代表员工提出意见和建议;     
(三)支持公司经营机构依法行使职权,协助公司教育和组织员工完成生产和工作任务,提高职业道德和职业技能,遵守劳动纪律,执行劳动安全卫生规程;     
(四)协助公司党政组织抓好员工的思想政治工作和企业文化建设,增强公司的凝聚力;
(五)配合公司行政组织员工因地制宜开展劳动竞赛、合理化建议、技术革新、岗位练兵、安全生产等活动,动员员工为公司多做贡献;     
(六)组织和参与员工代表的提名、选举、更换工作;
    (七)参与公司内部劳动、人事、工资和社会保障制度改革;        (八)贯彻公司党组织的有关决议和执行上级工会的决定,开展工会各项活动;     
(九)听取、反映员工的意见和要求,关心员工的生活,帮助员工解决困难,全心全意为员工服务。    
第七条 工会主席及各委员的职责:     
(一)工会主席职责       
1.在公司党支部和工会的领导下,认真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条例以及工会工作有关规定,全面负责工会工作,组织工会委员共同努力完成公司党支部和工会交给的工会工作任务。
2.坚持民主集中制,对工会委员会实行集体领导和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原则。凡是涉及到工会的目标管理和日常工作中的重大问题,都应及时召开委员会民主讨论,作出决定。
3.要善于发挥工会委员和工会积极分子的作用。
4.坚持众路线,围绕公司的中心工作,制定工会工作目标管理的计划和实施措施,并组织目标管理的竞赛工作。
5.有计划地加强工会组织建设,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组织工会干部进行培训、教育。
6.通过各种方式,按照工会有关规定,明确工会的职责,加强工会和党政的关系,工会同其他众组织的关系。
7.安排组织好工会会员的组织生活,组织会员进行会员的权利和义务教育。听取会员的意见和呼声,及时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 
8.抓好工会小组的组织建设和思想建设,充分发挥工会小组长的能动作用,抓好工会积极分子的培训工作。 
9.负责办理工会委员会对会员奖励的有关工作。
(二)组织、宣传委员职责       
1.负责公司员工代表大会和会员代表大会的筹备和会务工作。       
2.做好工会各种会议记录和工会统计工作。     
3.宣传国家法规和有关劳动政策。       
4.组织开展为现代化建设建功立业竞赛活动。做到表彰先进、树立标兵,调动员工劳动积极性,提高企业经济效益。
5.协同有关部门教育员工树立正确思想。                     
6.组织开展业务技术交流、业务技术协作活动,配合有关部门举办业务技术讲座,总结推广先进经验。     
7.开展企业业余文化、体育、娱乐以及旅游等活动。      (三)女工委员职责       
1.向女会员宣传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运用各种形式在女会员中开展自尊、自信、自立、自强为主要内容的“四自”教育,引导她们做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职工。 
2.动员女会员积极参加政治、文化、技术学习,提高技能水平,努力搞好本职工作。 
3.监督、协助行政贯彻执行有关女会员保护的政策、法规,建立健全女会员保护制度,保护女会员的身心健康。 
4.关心会员家属工作,密切联系广大女会员,经常收集反映女会员的意见和要求,维护女会员的合法权益。 
5.协助解除女会员后顾之忧,积极为她们排忧解难,配合有关部门抓好计划生育工作。 
6.负责处理女会员的日常事务,做好女会员评选先进的工作。 7.积极组织安排“三八”节活动。
(四)经审委员职责 
1.监督工会的各种制度政策,以确保遵守法律的条件下,做到民主、公平、公正。
2.监督工会职工代表大会的召开及活动的开展。
3.审计工会的财务支出。
第三章 工会工作制度
第八条 公司工会通过建立和完善民主参与、民主管理制度,实现员工对公司的有效监督,形成公司内部团结合作、相互约束的机制。 
第九条 建立和完善职工代表大会制度:     
(一)公司要依法建立和完善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公司民主管理制度。公司工会是职工代表大会的工作机构。
(二)职工代表大会的职权包括:                 
1.听取和讨论关于本公司发展、经营重大决策方案的报告,提出意见和建议;     
2.审议有关员工工资、奖金分配、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措施的方案及重要规章制度等重大问题;       
3.审议决定公司提出的公益金使用方案;       
4.评议、监督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向有关方面提出奖惩的建议;     
5.依法选举、更换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中的员工代表;        6.听取关于公司业务招待费使用情况报告,以及其他须经职工代表大会审议或者决定的事项。
  第十条  建立平等协商和签订劳动合同制度:     
(一)公司应当依照《劳动法》的规定,与工会建立平等协商签订劳动合同制度,增强双方合作,共谋公司发展;     
(二)劳动合同的主要内容:
1.劳动报酬;     
2.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3.保险福利;     
4.劳动安全与卫生;     
5.技能培训;     
6.合同期限;       
7.违反集体合同的责任;       
8.双方认为应当协商约定的其他事项等。     
(三)劳动合同草案应提交公司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员工大会讨论通过;     
(四)对参与平等协商和签订劳动合同的员工代表的权益,依照公司劳动合同的有关条款予以保护。   
第十一条 适应公司制企业特点,建立健全公司工会工作机制以及其他相关工作制度。   
第十二条 工会会员的权利与义务     
(一)会员享有的权利是:       
1.在工会的会议上参加关于工会工作和员工关心的一切问题讨论;     
2.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3.批评工会的任何组织和任何工作人员,要求撤换或罢免违法、失职的工会工作人员;       
4.对社会生活问题提出批评和建议,要求工会组织向有关方面如实反映;     
5.在合法权益受到侵犯时,要求工会给予保护;       
6.参加工会活动,享受工会举办的文化、福利事业的优惠待遇。      (二)会员应履行的义务是:     
1.学习政治、文化、科学和技术;       
2.积极参加民主管理,努力完成生产和工作任务;     
3.遵守宪法和法律,维护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遵守劳动纪律; 4.维护社会秩序,向危害祖国、社会利益的行为作斗争;      5.发扬团结友爱,搞好团结互助;     
6.遵守工会章程,执行工会决议,参加工会组织生活,按月交纳会费。 
第四章  工会财务管理       
第十二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财政部、全国总工会有关规定,为规范公司工会组织的财务行为,加强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促进我公司工会事业的发展,现制定公司工会财务管理暂行规定如下:     
(一)资产管理,工会单位占有或使用的能以货币计量的经济资源,包括流动资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对外投资、债权等。        流动资产是指可以在一年以内变现或者耗用的资产,包括现金、各种存款、材料等。工会资金不准以个人名义在银行开立储蓄存款账户,更不准出租、出借、转让账户。现金的存入、提取和使用必须按国家现金管理的有关规定办理。工会的库存材料要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清查盘点,保证账实相符。盘盈盘亏应查明原因写出报告后经单位领导和主管工会批准后,及时调账。             
(二)负债管理,工会所承担的能以货币计量,需要以资产或者劳务偿付的债务。包括借入款项、应付款项、应缴款项、预收款项等。工会应建立健全往来款的清理制度,对不同性质的负债分别管理,及时清理并按照规定办理结算,保证各项负债在规定期限内归还。     
(三)预算制度。预算的编制要以“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略有结余”为原则。编制预算前,相关负责人必须事先估算全年可能的收入,在广泛听取众意见的基础上,由工会主席召集有关人员讨论研究开支项目与金额,然后编制预算草案,提交经费审查委员会审查,同意后按实上报。     
预算收入包括:     
职工代表大会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