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职工代表队伍建设
发挥职工代表作用十项制度
一、职工代表培训制度
第一条  为提升职工代表履行职责的能力,更好地代表职工参与企事业单位民主管理,制定职工代表培训制度。
第二条  培训工作在行政支持下,工会负责组织实施。
第三条  每名职工代表每年参加集中培训的时间不少于8个小时。
第四条  培训的主要内容
(一)党和政府关于加强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方针政策,企业民主管理在发展基层民主中的重要作用。
(二)职代会、院务公开等民主管理制度方面的法律法规政策和相关的业务知识。
(三)职工代表的权利和义务。
(四)职工代表履行职责的基本途径和方法。
(五)医院生产经营管理的基本知识和有关情况。
(六)其他涉及劳动关系方面的法律法规。
第五条  培训的基本方法
职工代表大会制度(一)以集中培训为主要形式。
(二)以网络课堂、以会代训、自主学习为补充方式。
第六条  建立职工代表培训工作档案。
第七条  职工代表参加培训的情况记入《职工代表工作手册》。
第八条  形成培训工作评价报告,报同级党政和上一级工会。
第九条  职工代表培训期间,按正常出勤落实有关待遇。
二、职工代表竞选制度
第一条  为进一步夯实职工代表的众基础,使职工代表的选举产生更好地体现广大职工的民主意愿,建设高素质的职工代表队伍,制定职工代表竞选制度。
第二条  在同级党组织领导下,在上一级工会的指导下,工会负责具体组织工作。
第三条  组织报名、竞选演说、投票选举由选区负责。
第四条  选区职工(代表)大会要有应到人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参加方为有效。
第五条  竞选职工代表按20%以上的差额比例,通过无记名投票选举产生。
第六条  竞选职工代表的基本条件
(一)依法享有政治权利,有较高政治觉悟的在职职工。
(二)能够积极参加民主管理活动,热心为职工说话办事,具有一定参政议政能力。
(三)签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或存在事实劳动关系。
(四)在生产经营管理中发挥骨干作用。
第七条  竞选的基本程序
(一)制定方案。由工会根据相关规定制定职工代表竞选实施方案,经党组织审核同意,报上一级工会。
(二)宣传发动。职工代表大会召开前,以文件、会议、公开栏等形式,向全体职工公开职工代表竞选实施方案,并积极做好动员工作。
(三)确定竞选人
1.自竞选方案公布之日起一周后,职工自愿报名,或由组织和他人推荐(须经本人确认)。
2.由选区将报名人情况上报工会审核,确认报名人的竞选资格,并在选区公示。
3.申请参加竞选人数达到应选人数1.5倍以上,可通过无记名投票方式,差额选举正式参加竞选的人员。
(四)竞选演说。召开选区职工(代表)大会,由竞选人在会议上发表竞选演说。职工可以对竞选人当场提问,由竞选人现场答辩。
(五)投票选举。竞选演说结束后,由全体职工(代表)对竞选人进行无记名投票选举。当选的职工代表必须获得应到会人员的过半数以上同意方可当选。选举结果在会上当场宣布,并通过一定形式向全体职工公示。
(六)选举结果上报工会审查确认。
(七)职工代表大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小组)审核确定代表资格。
三、职工代表述职评议制度
第一条  为强化职工代表的责任意识,督促职工代表正确行使权利,自觉履行义务,积极参与企业民主管理活动,制定职工代表述职评议制度。
第二条  职工代表述职评议制度包括职工代表向选举单位的全体职工(代表)进行述职、接受选举单位全体职工(代表)民主评议两项内容。
第三条  坚持客观、公平、公正,有利于促进职工代表认真履职履责的原则。 
第四条  述职的主要内容
(一)征集提出提案情况。
(二)职工代表大会期间,行使参与权、表决权、监督权等民主权利的情况。
(三)职工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向职工宣传职工代表大会精神、带头执行职工代表大会决议、参与民主管理活动、完成职工代表大会交办的工作任务等方面的情况。
(四)加强自身学习,提升当好职工代表能力方面的情况。
第五条  民主评议内容和等次
(一)民主评议包括行使权利、履行义务、执行决议、提出提案、参加活动、自身建设等方面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