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提升道德素质和法律素养1000字
当代大学生是21世纪的开创者,是国家和民族的希望,我们不仅要掌握丰富的科学知识,拥有健康的体魄,还要有良好的道德修养,如何加强当今大学生思想道德修养教育,是我国教育体制改革、教育研究者必攻的难题,到目前为止关于道德修养教育还没有一个完整的科学教育体系。借此,教育思想大讨论之际,浅谈一个个人一点肤浅的观点。
建立一套科学完整的思想教育体系,贯穿于大学教育的始终,开设相应的思想道德教育教材,并设立专项研究机构,根据学生状况因材施教。我们象牙塔里的莘莘学子,走向社会就是我们伟大祖国的未来建设者。大学阶段是我们这些大学生价值观、人生观形成的重要阶段,我们大学生教育者承担着不可推卸的重要责任。由于我国经济落后,教育投资相对于发达国家如杯水车薪,教育体制毕竟还是以应试教育为主,进入大学教育的学生毕竟是经过激烈竞争的优胜者,在中学阶段的教育是以题海战略为主,父母、老师一般都认为学生成绩好就是好学生,而其他方面的缺点都被良好的成绩所掩盖,这叫"以优遮百丑",这样学生进入大学以后就要好好享受一翻,没有负担放纵自己,长此以往就很危险,可见思想道德教育对大学教育是多么重要啊。所以我们的大学教育应当注重专业教育向素质教育转变。
一个人要改正自己的缺点和错误,锻炼自己的情操和品质,必须"灵魂之深处,自掘才可能"。这种自掘深入的功夫,实质上就是自我反省、自我解剖。作为大学生,要提高自己的道德水平,除需要外部环境的影响,关键一点就是要靠自身的努力,要严于自我批评,勇于自我解剖,能够像古人那样"吾日三省吾身",在自我反思中查自己的不足,正视和修正自己的缺点和错误。因为"君主之过也,如日月之食焉;过也,人皆见之,更也,人皆仰之”。
众所周知,大学生正处于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形成和发展的重要时期。这一时期,大学生亟需在学校的正确教育和引导下,不断学习,努力提高和完善自己。加强大学生的道德修养和法律素养,是社会主义高等教育方针的基本要求,是历史发展的必然需求,也是大学生自身成才的迫切需要。
大学生既要具备良好的思想道德素质,也应具备相应的法律素质,树立"以遵记守法为荣,以违法乱纪为耻"的观念.学习和掌握法律知识,增强法律意识,提高运用法律的能力,是培养大学生法律素质的基本内容.
所谓法律意识,其实是社会意识的一种形式,是指人们对于法律和有关法律现象的观点和
情感、态度的总称,它表现为探索法律现象的各种学说,对现行法律的评价和解释,人们的法律动机,对自己权利和义务的认识,对法律、法律制度的了解、掌握、运用的程度以及对行为是否合法的评价。它包括法律认知、法律情感与意志、法律价值观三大部分。
法律认知是人们关于社会法律现象科学认识活动的结果,它是人们关于法的一般理论和法律发生、发展的历史及其规律,以及一个国家和地区现行法律的内容和特点等方面的知识的总和。
法律情感是指社会主体对法现象的主观心理态度或心理反应,是社会主体主张权利,为权利和法律而斗争的内在心理动力,是一个民族最为宝贵的精神财富。
法律意志是社会主体为维护法律的尊严,勇于同违法犯罪行为斗争的主观心理基础,表现为主体在任何情况下都不畏强暴、不畏诱惑和胁迫的坚强的守法精神和护法品格。
法律价值观,包括法律评价、法律理想和对法律价值(如公平、正义、自由等)的理解与接受,它是可能对立法、政策适用和司法判决等行为产生影响的超法律因素。它们是一些观念或普遍原则,体现对事物之价值可追求的理想性等进行的判断。
道德修养据此,我们可以将当代大学生法律意识表述为:当代大学生体对法、法律或其现象的反应形式,即心理、知识、观点和思想,包括对法律的情感、认知、评价和信仰等的内心体验。众所周知,当代大学生是我国当代青年的一个重要体,常常被人们称之为"时代骄子"、未来的栋梁。他们的道德法律意识如何将对实施依法治国方略、全面构建和谐社会的进程有着及其重要的影响。因此,无论是学校、家庭、社会还是专职的法律部门,都是很有必要对这一体的法律意识及其培养加以关注的。
近年来,在校大学生犯罪呈明显增长趋势。2002年轰动全国的清华大学学生刘海洋北京动物园"伤熊事件"以及后来发生的"马加爵"案等,更是让大学生犯罪问题成为众人注目的焦点。
由此可见,当代有许多大学生并未将法律知识转化为法律意识,用以指导自己的行为,从而不知道自己的行为是否正确。苏联教育家苏霍姆林斯基曾说过:"教育的目的是为了达到自我教育的境界。"因此,高等院校高度重视大学生法律意识教育是非常重要的,这样有利用引导、保障大学生的健康成长,预防和减少大学生犯罪,维护经济、社会的改革、发展和稳定。
作为当代大学生的其中一员,深知自身使命的艰巨和神圣。为了更好的为国家做出贡献我决心在孜求学业、顽强打拼的同时,不断地用法律知识充实自己的头脑,提升自己的道德修养,做一个真正的时代骄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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