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理工大学优秀博士研究生学位论文资助基金试行办法

      为提高我校博士生的学术水平和创新人才的培养质量,鼓励博士研究生潜心从事科学研究和论文写作,进一步提高我校博士论文的水平,使得优秀博士研究生脱颖而出,特设立大连理工大学优秀博士研究生学位论文资助基金(以下简称优博基金)。
   一、优博基金的用途及来源
    本优博基金用来资助在完成博士论文的研究工作中已经取得优异成绩的博士研究生,以进一步提高研究工作和博士论文质量。
   优博基金主要来源是学校的行政拨款,也接受海内外友好人士、企事业的专项捐助。
   二、组织机构
    教育学论文设立优博基金管理委员会,其职责是负责对本试行办法的解释、确定被资助人选和监督优博基金的执行情况。
   优博基金管理委员会的成员主要由院系负责人(或学科点长、督导)、博士研究生导师代表和研究生院主管组成。优博基金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设在研究生院。
   三、申请与评审
    1、初选资助对象采取限额申报的办法。在读博士研究生通过其导师可在入学第四学期末或第五学期初的论文中期考核之后,向所在院、系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提出资助申请,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和学科点点长负责进行初选,并将结果报优博基金管理委员会。
    2、对于已经通过预答辩、符合申请答辩条件、成绩突出的博士研究生,鼓励其进一步完善学位论文。在因完善学位论文需要而延长的学习期间可申请本优博基金的特等资助。
    3、校优博基金管理委员会将组成评审小组,组织专家根据为完成博士学位论文而进行的研究工作的质量和院、系初选结果对资助申请进行评审,根据评审结果决定获资助博士研究生和导师名单。
   四、资助办法
    资助对象为进入第五学期(硕博连读和提前攻博生第九学期)学习的博士研究生,每年资助名额由学校确定,资助期限一般为1年。资助期限结束后,经导师和检查组检查,成绩优秀者可再延长资助期半年至1年。
    获得资助的博士研究生,从第五学期起获得每月额外补助650元,资助期间的科研费用由导师和所在院系自行解决。
    对于预答辩中成绩突出、博士论文研究工作有必要和有可能进一步深化的博士研究生,经申请、评审获特等资助者,在预答辩通过后的学习期间,将提供不低于本学科领域博士毕业后留校的工资收入水平的优博基金,暂定3000/月。
   五、检查
    优博基金管理委员会对负责获得资助的博士研究生要进行中期检查,经检查不合格者,经优博基金管理委员会会议讨论,半数以上委员同意,可以停止对其资助。
    对于获得资助的博士研究生的学位论文要求为:原则上该论文应当被评选为校级以上博士研究生优秀论文;或者该学位论文研究内容在SCIEI收录的期刊上发表论文的数量是《大连理工大学博士学位论文答辩工作细则》所规定的两倍;或在专利、获奖等方面有突出成绩。
    获得资助的博士研究生的学位论文评阅人和答辩委员会成员原则上由校学位评定委员会直接确定。
   六、 本实施细则由研究生院负责解释。
   
大连理工大学研究生院
   二○○六年二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