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星霖1,2
(1.同济大学职业技术教育学院,上海201804;
2.荷兰莱顿大学ICLON学院,Leiden2333BN,theNetherlands)
摘 要:学术生产的要求在我国教育学博士培养中并不少见,但如何落实学术生产要求还可以进一步借鉴国外经验。荷兰教育学博士培养的遴选机制、毕业要求、培养方式和课程设计四个方面的学术生产导向特点明显。分析发现,可以从四个方面促进国内教育学博士的学术生产能力,即:资金设备,博导资质,同行支持和评价机制。
关键词:荷兰;教育学;学术生产;博士培养
中图分类号: G643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2095-6800(2020)06-039-06
一、学术生产的概念及其在我国博士培养中的要求
学术生产主要指对学术发展的再生产。从狭义上理解,学术生产即对学术产品的创作和发表。广义上讲,大学的学术生产活动不只限于写论文、发表论著、做科研项目,它包括教学活动、科学研究活动和社会服务活动,是一种思想和精神活动。[1]在我国的博士培养要求中,通常更加强调前者。
我国对博士研究生在读期间的学术生产要求可以追溯到上世纪90年代。《关于进一步改进和加强研究生工作的若干意见》要求博士生培养单位“应要求博士生在学位论文答辩前已有在学习期间公开发表的论文或取得鉴定的科研成果”。[2]有研究者认为,对研究生的论文发表要求有利于提高高校科研水平,有助于学生未来继续深造,同时也是评定各类奖项的必然需要。[3]但是,近年来不少研究发现对学术生产的行政要求虽然能够提升学术论文的发表数量,但也可能引起学术生产资源的无序竞争和产品的粗制滥造。[4]对于教育学等文科专业,由于专业特性,博士生在读期间要发表高质量期刊文献非常困难,这有可能导致一些学术乱象的出现。根据前人研究,对研究生的论文发表要求可能导致读研归因的功利取向,学术“生意人”的出现和学术共同体的名存实亡等。[5]为了整顿这些学术乱象,2018年《国务院关于优化科研管理提升科研绩效若干措施的通知》明文要求开展对“唯论文、唯职称、唯学历”问题的集中清理。[6]
摒弃“唯论文”倾向会不会把我国研究生教育重新引回到“无要求”的状态?在高校管理实践中,又应当如何处理行政指标和学生学术生产能力之间的差距?在我国大力推进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的背景下,研究者和政策制定者不妨从世界一流大学的办学实践中获得一些启示。本研究拟对荷兰教育学博士培养中的学术生产取向进行探析,希望能为我国一流大学建设提供有益思路。
作者简介:金星霖(1990—),男,重庆人,同济大学职业技术教育学院科研助理,荷兰莱顿大学ICLON教育学院博士研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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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荷兰教育学博士培养中的学术生产导向分析
根据QS世界大学排名2019年数据,全荷13所研究型大学中,有9所大学在综合排名中位于200名以内。在教育学的学科排名中,有6所大学排名前100。对排名具体指标的分析发现,这6所教育学领域排名前100的大学,其教育学领域研究论文的平均引用量都超过了91.3,高引用次数(H-indexcitations)都高于83.5。[7]这些学术水平上的成就,和荷兰独特的以学术生产为导向的博士培养方式密切相关。
荷兰教育学博士培养中的学术生产导向表现在整个博士培养过程中,高校明确鼓励博士研究生进行学
术创作,并且在博士培养过程中有针对性地培养学生论文写作和发表的能力,并且尽可能创造条件帮助博士研究生进行学术生产。本研究结合作者所在的莱顿大学(LeidenUniversity)ICLON教育研究院的具体情况,从四个方面对其进行分析。
(一)遴选机制———博导主导的申请审核形式
在荷兰,博士研究生在未正式获得学位之前都被称为博士候选人(PhDCandidate)。博士候选人通常被认为是一种职业,其工资由博士生导师从项目经费中支付。博士候选人一旦被录取,将和学院签订正式工作合同。合同上包含聘用形式、年限、每周工作时间和工资等等(后称“职位博士”)。博士职位的申请一般可通过科研报刊、学术期刊及全国性网站寻信息,经过申请和面试,最终签订具体工作合同,这种模式理工科专业采用较多。除此之外,硕士毕业生还可以申请国家或学校层级的奖学金(后称“奖学金博士”),导师不发工资,但是研究过程中仍可以获得博导的项目经费支持。奖学金博士通常可直接向学校及博导提出读博申请,这也是教育学及其他文科专业采用较多的方式。同时,也有博士生导师从自己的硕士研究生中发展培养博士候选人,从而保证研究主题的相近性。
在审核要求上,荷兰教育学博士培养体系对学术生产的要求体现在对申请者研究计划书的评估上。不论采用以上哪种方式申请博士,申请者都必须向博导提供研究计划书。职位博士的研究内容通常需要
服务于博士生导师的已有研究课题,在协助导师完成课题的同时,将课题中自己所负责的部分转化为博士毕业论文。因此,博士生导师最看重其研究计划与已有课题的相关性。奖学金博士不受制于导师课题,在选题上有一定自由度。因此,导师在录用奖学金博士时会更侧重评估其研究计划的可操作性。
与国内的“开题报告”不同,研究计划书更像是一个具体的“研究实施方案”。博导为了保证所招收的博士候选人能够顺利的进行学术生产,通常更青睐具有操作性的研究计划。一份优秀的研究计划应该具体到每个子研究需要多少个被试,如何获得这些被试,问卷编制可能会基于哪个理论框架,对回收的数据采用哪种分析方法等。通过考核申请者的研究计划,博士生导师可以预判该学生的学术生产能力,从而决定是否接收培养。
(二)毕业要求———接轨国际的学术生产标准
荷兰博士生毕业的主要审核标准是其博士毕业论文。与国内不同的是,荷兰的博士毕业论文实际上是一本论文集。通常荷兰的博士毕业论文包含6-7个章节,其中首章和尾章是总概述和总结论,中间2-6章为4-5个相对独立的小论文。这几篇小论文的格式和要求都和国际期刊标准相同,在教育学领域,即APA(AmericanPsychologicalAssociation)标准。博士论文中的几篇子研究可以直接拆开独立发表,但每篇小论文应当隶属于同一个大的研究主题,存在一定逻辑关系。
各学校对小论文的发表要求,并不相同。莱顿大学ICLON教育研究院要求博士毕业前必须将博士论文中所包含的小论文投稿(不需要见刊)至具有一定影响力的学术期刊(通常是SSCI)。在特殊情况下,以上要求也可能会被放宽,但是可能对答辩不利。同时,由于荷兰本土的教育学类期刊极少,通常教育学博士研究生的论文必须发表在国际期刊上。
金星霖:荷兰教育学博士培养中的学术生产导向及其启示博士研究生能否毕业的主要决定权在其导师,如果导师认为学生的水平达到了要求,就可以让学生将其论文出版、答辩。答辩之前,博士论文需要先送交答辩委员会进行评阅,对论文水平的评判标准也会参考国际期刊的投稿标准。因此,如果博士生在答辩以前已经将所有小论文投稿至满足要求的学术期刊,答辩委员会默认为其已经达到相应标准,较容易通过评审。答辩委员审阅通过之后,博士生即可参加答辩,答辩会是仪式性的,各位委员会轮番提问,博士研究生逐一作答。问答结束后,由答辩委员会主席当场授予博士学位证书。[8]通过将毕业论文要求与国际期刊标准结合,使得只要博士生能毕业,就一定会有学术产出。同时也降低了博士生在忙于导师项目和毕业论文同时还需要兼顾小论文发表的压力。
(三)培养方式———基于例会的学术学徒制度
除了巧妙地将毕业要求与国际期刊论文标准接轨,荷兰在教育学博士的培养方式上也采用了独特的学术学徒制。学徒制是职业技术教育领域经常提到的一种教学模式,它脱胎于情景学习理论,认为各领
域的初级从业者都是“实践共同体”中的“边缘参与者”。“边缘参与者”必须通过与有经验的“核心参与者”共同在真实的工作情境中实践来提升自己的专业能力,并逐渐从“边缘”向“核心”过渡。[9]荷兰的博士教育就带有很强的学徒制彩,博士候选人作为学术领域的初级从业者,通过和导师一起进行学术生产,不断提升科研能力,最终在毕业时达到作为独立研究者的标准。
荷兰博士培养中的这种学徒制特是建立在例会制度基础上的,即导师定期与博士候选人开会推进研究进度。该例会并非博导研究项目的小组会议,而是针对特定博士候选人的个人会议。通常只由日常导师(Dailysupervisor)、大导师(Promotor)及博士候选人三人进行。例会通常由博士候选人主导,汇报自己前段时间的研究进展,并分享遇到的问题;两位导师扮演“咨询师”的角,为博士候选人解答疑难。根据莱顿大学ICLON教育研究院规定,每位博士生候选人在博士期间至少应该获得600小时的指导。一般例会的频率是每1-2周一次,每次开会1-1.5小时左右。
例会的学术生产导向特体现在讨论内容的具体性和导师建议的可操作性。首先,例会中讨论内容极其详细,从理论框架的选择到研究问题的确定,从研究方法的选择到问卷编制中某个问题的具体表述,从研究方法的确定到访谈中某个具体句子的编码,从论文成型后的校对和字词句段的修改,到发表时选择哪个期刊,如何处理审稿人的修改意见等等。此外,导师的建议通常具有较强的操作性,旨在确定博士候选人在接下来1-2周的工作方向。比如,在研究设计阶段,导师可能会帮助博士生定
位到某篇前人的理论框架,建议学生可以根据该理论框架设计问卷;下一次例会中再具体讨论博士生设计的问卷中的每一个问题。这种具体且具有操作性的建议使得博士生在每次例会后都能够获得新的努力方向。这种基于例会的学徒制一定程度保证了学术产品的质量。
(四)课程设计———基于交流合作的授课方式
荷兰教育学博士的课程由教育科学跨校联合中心(InteruniversityCenterforEducationalSciences)负责,荷语缩写为ICO,该机构成立于1988年,旨在为荷兰的教育学博士提供高级课程。ICO最初仅由屯特大学(UniversityofTwente)和格罗宁根大学(UniversityofGroningen)合作运营,目前已经几乎涵盖了荷兰所有开设教育学专业的研究型大学。此外,许多邻国的学校也陆续加入,比如,比利时的鲁汶大学(Catho licUniversityofLouvain)和安特卫普大学(UniversityofAntwerp)。[10]
在课程结构方面,ICO将教育学博士课程分为入门课、主题课、方法课和会议课程。入门课是必修课程,旨在让全荷同届教育学博士候选人相互认识并进行基础的学术规范教育。此外,教育学博士候选人必须选修1门方法课,2门主题课和2个会议课程。方法课通常包括量化研究方法(初级/高级)和质性研究方法(初级/高级);主题课几乎包含教育学研究的各个领域,比如:学习与教学、
ICT与教育、工作场所学习、教学与教师教育、高等教育、教学设计及课程开发、教学评估和脑神经科学与教育等;[11]会议课程包含国家春季学校(NationalSpringSchool)和国际春季学校(InternationalSpringSchool),这两个课程每年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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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交错开班,主旨在于汇集全荷或欧洲多个高校的教育学博士生和研究者,使他们有机会互相促进。这种课程设计要求博士候选人按照自己博士论文的主题和研究方法进行有针对性的学习,并且提供大量机会与同行讨论交流,有的放矢地促进博士候选人的学术生产。
ICO的教学模式以讨论、分享和建议为主。通常每个课程仅持续4-6天,在这几天上课时间里,较少进行宏观教育学理论的讲授,多以新近研究成果为教学内容。课程主持者会提前一个星期将相关文献发给已选课的博士候选人,课堂上会针对这几篇文献进行分析、讨论和学习。通常,课程中还会邀请该研究领域的研究者来当客座讲师,分享自己最近的研究成果,同时会给博士候选人大量时间与研究者进行讨论、交流。此外,由于荷兰的博士毕业论文通常须用英文撰写,加之荷兰已经有大量的国际博士生,这些课程的授课也全以英语为官方语言。这种课程设置让博士生有更多机会接触新兴研究成果,获得更多研究者的建议帮助,可以帮助解决博士生在学术生产过程中可能碰到的困难,促使其成果能够与时俱进。
三、荷兰教育学博士学术生产导向的保障机制
“橘生淮南则为橘,生淮北则为枳”,每一种特定制度的有效运行都离不开其特定的土壤。荷兰教育学博士培养中的学术生产导向有赖于其独特的生长土壤。
(一)资金设备保障
资金和设备是进行学术生产的基础。在资金方面,根据荷兰学术职业网(https://www.academictrans fer.com/en/)发布的招聘信息可见,一般教育学领域的职位博士的薪资为税前2300-3000欧元不等(税后通常为1900-2300欧元不等,已婚博士可以享受返税),每人每年另发工资8%的假期津贴。此外,博士候选人在读期间的所有和研究有关的费用都可以用导师的项目经费报销。比如,部分选修课学费,参加国际会议的路费和食宿费,购买书籍、科研软件及研究设备的费用等。此外,为了减少研究者的行政事务,荷兰高校的报销流程也比较简单。只需要网上提交电子版的报销凭证(通常仅小票或网站截图即可),填写经费用途和个人信息即可顺利报销。但需要注意的是,以上资金保障通常仅针对荷兰国籍的博士候选人。国际博士生通常只作为学生身份,不可申领工资,研究资金通常也需要自谋。
在设备方面,每位博士候选人都有自己的办公室,每间办公室人数通常控制在2-6人。博士生有自己的独立办公桌,电脑,座机电话。所有办公和研究涉及到的文具(订书机、笔记本和文件袋等)、
研究设备(录音录像设备)和设备配件(如电脑支架,鼠标,键盘等)都可以学院秘书领取。除此之外,每层楼都配备茶水间,有冰箱、微波炉、碗盘餐具、洗碗机、咖啡和茶水等,博士候选人可以随便使用。充足的资金和设备保证使得博士研究生成为了一种正式的职业,不但为学术生产提供了资金保障,还进一步加强了博士候选人对自己研究工作的责任感。
(二)博导资质保障
根据前文分析,荷兰教育学博士的培养方式是基于例会的学术学徒制,因此,博士生导师的质量关系到博士候选人学术产品的优劣。在荷兰,每位教育学博士生至少配备两位导师:一位是总负责人,俗称为“大导(Promotor)”;另一位负责博士生的日常学习,俗称为“日常导师(DailySupervisor)”。大导通常负责博士候选人的研究总方向,只在每次例会中与博士候选人见面和讨论;日常导师则负责随时解答博士候选人的科研问题,博士候选人可通过邮件询问或去办公室与日常导师讨论。
荷兰高校对博士生导师的资质要求非常严格。只有教授才能够担任大导的职务,只有副教授或高级研究员才能担任日常导师。此外,根据莱顿大学博士管理条例规定,如果某副教授或高级研究员第一次担任日常导师的职务,他必须和另外一位有经验的日常导师一起进行。[12]在这种情况下,博士候选人将获得三位博士导师(即一位大导和两位日常导师)。
金星霖:荷兰教育学博士培养中的学术生产导向及其启示除了对博士生导师的资质有所要求,荷兰高校还会不断评估博士生导师的培养质量。比如,莱顿大学通常每年会对博士生博士研究生发放调查问卷,了解其研究是否有进展,导师的指导时间是否充足,指导过程是否有效等。此外,学校还会根据博士候选人论文发表情况、课程完成情况进行年度评估。对博士生培养进展情况的评估结果不但会影响学校对各院系的经费划拨,还会作为副教授晋升教授的参考依据。[13]对博导的严格审核不仅保证了博士候选人的培养质量,也保证了其学术产品的高质量。
(三)同行支持保障
荷兰的研究者们非常注重和同行的交流、分享和讨论,各个大学学院内都会组建很多研究小组,从而为博士候选人提供足够多的交流机会。以莱顿大学ICLON教育研究院为例,院内组建了两个研究小组,一个是博士层级的,将所有在读博士候选人组建为一个研究小组。每月一次研究会议,会议上博士候选人可以汇报自己的研究进展并向其他博士候选人咨询。另一个是全学院层级的,所有博士生、博导和研究者都被视为研究小组成员,该小组也是每月举行一次会议,以分享、汇报和讨论的形式开展。这类汇报通常不是对已有学术成果的分享,而是展示自己正在进行的研究,并且提出研究中遇到的问题。通过同行讨论,一方面帮助汇报者改进自己的研究,另一方面也能够激发其他参与者对自己研究中相似问题的思考。除了正式的研究小组会议,私下与同事(荷兰所有博士和导师之间都互称同事)讨论自己在研究中遇到的问题也会得到非常热情和详尽的帮助。
这种同行支持系统是建立在较强的团队凝聚力之上,这种凝聚力和团队氛围的形成离不开学院内的各类团建活动。莱顿大学ICLON教育研究院每年组织两次外出学习日活动,通常一次在春季,一次在秋季。活动通常会选择在风景点的酒店会议室,邀请教育学专业的研究者前来讲学,或进行学院内部的研究汇报分享,学术交流后会在当地游玩、聚餐、组织团队游戏,增强学院研究者之间的凝聚力。此外,在圣诞节等重大节日,学院还会举办各种派对,邀请全学院的职工(含博士研究生)及其家属参加,这类活动极大增强了博士候选人对学院的归属感,也为学术生产过程中的同行互助打下了良好的文化基础。
(四)评价机制保障
除了前文提到的对博导资质的不断评估,荷兰高校也会对博士候选人进行定期评估。荷兰教育学博士候选人的学习期限一般为四年(兼职博士可延长到8年),在第一年或一年半的时候会进行一个中期考核,以决定是否继续进行资助(奖学金博士)或聘用(职位博士)。该评价环节一般由学院组织教授和副教授进行,日常导师和大导的意见将作为评估通过与否的重要依据。评估一般会考察博士候选人在过去一年或一年半时间内的进展,以及博士候选人的科研技能、写作能力、专业能力等。如果博士候选人在这个阶段已经完成了第一篇小论文,评价结果通常会较为理想。
除了对博士候选人的中期评价之外,荷兰教育学学术成果的质量评定也具有一种非功利性的特点,表
教育学论文现为两方面:首先,作者挂名顺序对学术水平评估影响较小,第一作者或第二作者对晋升高级研究职位没有太大影响。这杜绝了导师为了评职称而要求博士将自己列为第一作者的现象。通常博士候选人发表小论文的第一作者是自己,第二作者是日常导师,大导仅为第三作者。这种做法增强了博士候选人在研究中作为第一负责人的责任感和动机水平,要求博士候选人全力以赴地对待自己的研究。其次,对研究质量高低的评价通常不囿于研究结果与研究假设的符合程度。如果一篇研究的研究结论与预期不符,只要作者具体地呈现了数据收集和分析步骤,深刻分析了研究结果的成因,这篇文章同样可以被发表在高水准的学术期刊之上,同样地,这篇文章也能够达到博士毕业要求。
四、对我国教育学博士培养的启示
从荷兰教育学博士培养的实践可以看出,学术生产的要求并不是一个“是或否”的问题,而是一个“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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