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设计合同(集合15篇)
工程设计合同1
工程名称:
工程编号:
合同签约时间:___年___月___日
委托单位:(公章)设计单位:(公章)
法人代表:法人代表:
联系人:联系人:
地址:地址:
电话:电话:
单位全称:单位全称:
账号:账号: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有关规定,制定本合同。
第一条委托方名称:(简称甲方)
第二条设计依据:
第三条甲方委托乙方设计的工程项目:
设计规模:
收费标准:___%
投资:
预估设计费:___元(结算时按实际发生数计)。
预付设计费:___元
第四条甲方应向乙方提供设计所需要的基础资料,技术要求,最终的提交时间为工程设计日开始。
第五条本工程收费标准,按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建设部《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20_年修订本执行(其未尽事宜另定补充协议)。
第六条合同生效后,甲方不履行合同,无权请示返还预付金,设计已进行的工作量按总工作量按总工作量的比例结清。乙方不履行合同时,应返还定金。
工程设计在资料齐备后完成。乙方向甲方提供全套设计文件时,甲方应向乙方结清全部设计费。
第七条双方各自的责任是:
(一)委托方
1向承包方提供开展设计工作所需的有关设计资料,并对提供资料的可靠性负责。
2在设计人员到现场查勘、工作或配合施工时,应负责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
3按国家有关规定,预付款单到户起五日内,办妥预付设计费的汇付手续。
4维护承包方设计和设计成果的完整;不得擅自修改、复制或转让给第三方重复使用。
(二)承包方
1按合同规定的进度、份数提交符合国家规定的设计标准、技术规范的设计文件和图纸套。
2方案设计经上级主管部门审查后,在原定计划任务书范围内的少量修改,由承包方负责,不另收费和签协议书。超出原定计划任务书范围的重大修改和变更,其收费双方另协定。
3负责对所承担设计的工程进行设计技术交底;施工配合、解决施工过程中的有关设计问题。
第九条除确属人力不能抗衡因素之外,各方如因违反合同规定而造成损失的,应按法律承
担违约责任。
(三)委托方
1由于变更建设计划,提供资料不明确,示按期提交设计基础资料或工作条件等原因,而造成设计的返工、停工、窝工或修改设计应按承包方实际消耗的工作量增付费用。设计进度、增付款额,由双方协商确定后补入原协议条文,以备查核。
2中途要求停止设计,应书面通知承包方,已付承包方的费用无权请示返还,并按承包方已进行的工作量和因中途停止设计而造成的'损失付所需要费用。
3超过合同规定日期付费,每日按应付费的万分之五偿付逾期违约金。违约金付至承包方银行账户后,由承包方开列款额与违约金相符合的收费通知单结清。
4承包方提交初步规划方案,十天内委托方应及时提出修改意见,逾期当作方案确定,正式出图提交成果。
(四)承包方
1。因设计质量低劣,引起返工或未按期提交设计文件、设计图纸,因而拖延工期造成损失者,除应负责继续完善和完成设计外,并应视造成的损失大小,由双方按受损失部分的价值,协商减收设计费款额,并补入原协议书中,以备查考。
第十条本合同自签定之日起立即生效,工程设计结算后,本合同自动解除。
第十一条本合同依法成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双方必须全面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如本合同有未尽事宜,将根据国家合同法,由双方协商解决。
第十二条本合同正本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副本份,甲方执份,乙方执份。工程设计合同2
合同编号:
技术服务合同
项目名称:
委托方(甲方):
受托方(乙方):
签订时间:
签订地点:
工程合同 有效期限:
技术服务合同
委托方(甲方): 住 所 地: 法定代表人: 项目联系人: 通讯地址: 电 话: 传 真: : 受托方(乙方):住 所 地:法定代表人: 项目联系人: 通讯地址: 电 话: 传 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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