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用条款
一、词语定义及合同文件
1、名词解释
2、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工程合同合同文件组成及解释顺序:执行《协议书》相关条款。
3、语言文字和适用法律、标准及规范
3.1本合同除使用汉语外,还使用无语言文字。
3.2适用法律和法规
需要明示法律、行政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3.3适用标准、规范
适用标准、规范名称:国家颁发工业设备、管道防腐绝热规范、标准及《施工及验收规范》。
发包人提供标准、规范时间:开工前五天
国内没有相应标准、规范时约定:有特殊要求标准或规范由发包人在工程开工前提供。
4、图纸
4.1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日期和套数:在工程正式开工前五日内,向承包人提供安装施工图贰套,土建施工图壹套。
发包人对图纸保密要求:无。
使用国外图纸要求及费用承担:无。
二、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
5、工程师
5.2监理单位委派工程师
姓名:职务:
发包人委托职权:
需要取得发包人批准才能行使职权:
5.3发包人派驻工程师
姓名:职务:工程师
职权:监督工程进度及工程施工质量
5.6不实行监理,工程师职权:
7、项目经理
姓名:刘庆职务:项目经理(副总工程师)
8、发包人工作
8.1 发包人应按约定时间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
(1)施工场地具备施工条件要求及完成时间:设备、管道安装满足施工进度要求。
(2)将施工所需水、电、电讯线路接至施工场地时间、地点和供应要求:承包方在施工中使用水、电、电讯,发包方在施工场地内指定具体使用点。
(3)施工场地与公共道路通道开通时间和要求:在施工期间,发包方应保证施工运输要道畅通。
(4)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线资料提供时间:无
(5)由发包人办理施工所需证件、批件名称和完成时间:在承包人正式进场施工前,应办理完施工许可等有关手续。
(6)水准点与座标控制点交验要求:无
(7)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时间:无
(8)协调处理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保护工作:无
(9)双方约定发包人应做其他工作:无
8.2发包人委托承包人办理工作:无
9、承包人工作
9.1承包人应按约定时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
(1)需由设计资质等级和业务范围允许承包人完成设计文件提交时间:无
(2)应提供计划、报表名称及完成时间:按时发包人提供月进度计划。每月25日前,提供每月完成工作量报表,一式两份。
(3)承担施工安全保卫工作及非夜间施工照明责任和要求:按照施工现场治安保卫管理办法搞好现场安全保卫工作。
(4)向发包人提供办公和生活房屋及设施要求:无
(5)需承包人办理有关施工场地交通、环卫和施工噪音管理等手续:无
(6)已完工程成品保护特殊要求及费用承担:承包人有责任保护已完工程成品、半成品;
某些产品发包人有特殊保护要求时,发包人承担其所发生费用。
(7)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保护要求及费用承担:无
(8)施工场地清洁卫生要求:按发包人有关规定,工程竣工做到工完场地清。
(9)双方约定承包人应做其他工作:无
三、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
10、进度计划
10.1承包人提供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时间:按发包方要求提供进度计划。
工程师确认时间:收到施工进度计划后五日内确认。
10.2体工程中有关进度计划要求:无
13、工期延误
13.1双方约定工期顺延其他情况:无
四、质量与验收
17、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
17.1 双方约定中间验收部位:执行《通用条款》有关规定。
19、工程试车
19.5试车费用承担:无
五、安全施工
执行《通用条款》第五条。按承包人安全责任书执行。
六、合同价款与支付
23、合价款及调整
23.2本合同价款采用按实结算方式确定。
(1)采用固定价格合同,合同价款中包括风险范围:无
风险费用计算方法:无
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款调整方法:按实调整。
(2)采用可调价合同,合同价款调整方法:本工程采用可调价格。调整依据执行《通用条款》23.3条内
容,以及发包人提出较大功能性改变设计修改。执行青海省相关定额及相应配套文件,按二级标准取费。
(3)采用成本加酬金合同,有关成本和酬金约定:无
23.3双方约定合同价款其他调整因素:调整条件:  1、甲方代表确认工程量增减;
2、甲方代表确认设计变更或工程洽商;
3、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公布国家对税、费等价格调整;
4、双方商定增减或调整。调整方式:若有设计变更、工程签证、零星用工等,根据相关收费标准,办理追赶加预算,调整总造价。
24、工程预付款
发包人向承包人预付工程款时间和金额或占合同价款总额比例:合同签订生效后七日内预付30%工程费和全部材料费。
扣回工程款时间、比例:工程决算后扣回。
25、工程量确认
25.1承包人向工程师提交已完工程量报告时间:每月30日前向发包人提交已完工程量报告,发包方三日内确认,作为付款依据。
26、工程款(进度款)支付
双方约定工程款(进度款)支付方式和时间:每月五日前按核实后工程量支付进度款;竣工验收决算后,扣除工程总价5%作为质保金,其余工程款发包人在决算办理后7日内一次性付清。
七、材料设备供应
27、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附材料设备清单)
27.4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与一览表不符时,双方约定发包人承担责任如下:
(1)材料设备单价与一览表不符:无
(2)材料设备品种、规格、型号、质量等级与一览表不符:无
(3)承包人可代为调剂串换材料:无
(4)到货地点与一览表不符:无
(5)供应数量与一览表不符:无
(6)到货时间与一览表不符:无
27.6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结算方法:无
28、承包人采购材料设备
28.1承包人采购材料设备约定:承包人自行采购。
八、工程变更
执行《通用条款》第八条
九、竣工验收与结算
32、竣工验收
32.1承包人提供竣工图约定:在工程正式交验后20日内,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供竣工图三套。
32.2竣工结算:在该合同范围工程交验后一月内,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供竣工决算资料贰套。发包人在10日审批完毕,返回承包方,7日内办理财务决算。
32.6中间交工工程范围和竣工时间:按《条件》第32.6条执行
十、违约、索赔和争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