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简易施工合同
发包人(甲方):深圳市宝安区观澜街道中心小学
承包人(乙方)深圳市虹辰装修工程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工程建设施事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宝安区观澜中心小学天面修复工程(维修)
2、工程地点:宝安区观澜街道中心小学内。
3、工程内容:乙方按甲方要求进行施工。
4、承包方式:本工程由乙方包材料、包人工、包质量、包安全。
二、工程质量标准:
本工程质量标准:必须符合有关规范及标准要求,质量达到国家工程质量验收合格标准,质量不合格必须返工直至达到合格标准,返工费用由乙方负责,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三、合同确认及结算方式:
1、本工程合同为总包合同;总造价为:壹万捌千元整。
四、工程价款的结算方式:
工程完工后支付全额工程款。
五、工期:
合同生效后字乙方签发开工报告之日正式开工,工期为时15天,若遇不可抗拒力,工期顺延;若因甲方行为或失误造成工期拖延,顺延延误的工期,并对乙方赔偿因工期施延造成的损失。
六、甲方责任:
1、负责及时办理结算、付款手续。
2、免费提供材料放置地,并为乙方的施工提供有关协助。
3、及时验收乙方提供的材料及施工质量,并派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工程的监督。
4、及时审定并签署施工过程中的工程联系单或现场签证单。
5、工程完工后在乙方提出申请验收10个工作日内,甲方进行验收,逾期视为验收通过。
工程合同八、乙方责任:
1、保证提供的材料符合报价表中品种规格、价格要求。如提供的材料不符合要求,应在接到甲方通知7日内更换。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乙方自行负责。
2、乙方应做好施工记录,整理好竣工资料并及时办理竣工及移交手续。
3、乙方必须采取切实可靠的防火及施工安全措施。施工过程中发生的大小安全事故,其责
任一律由乙方自行负责。
九、工程保修:
工程完工即日起,维护保修期为一年。
十、合同的解除:
1、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解除合同。
2、因不可抗力致合同不能履行,双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
十一、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报深圳仲裁委员会仲裁。
十二、本合同一式5份,甲方3份乙方2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十三、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日期: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