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解协议
住所:
法定代表人:
乙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一、乙方及其关联方立即停止对XXX作品的信息网络传播,停止复制XXX作品,停止使用复制了XXX作品的物品。
二、根据XXX号民事判决确认,乙方应于判决书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甲方经济损失及制止侵权的合理开支共计人民币24万元(大写:人民币贰拾肆万元),并承担案件受理费 元,上述金额合计 元(大写:人民币 圆);
户 名:
账 号:
开户行:
如乙方未按期足额支付上述费用,甲方有权向XXX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要求乙方立即支付上述费用及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四、本协议签订后,乙方停止侵权行为并按时足额支付上述费用,视为乙方已经履行完毕判决书确定的义务;甲方不再向申请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五、本协议壹式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签字或盖章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因本协议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以下无正文)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捺印):
授权代表: 授权代表: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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