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评估报告备案管理制度范文
资产评估报告资产评估报告备案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和加强资产评估报告备案管理工作,确保资产评估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的记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资产评估法》(以下简称“资产评估法”),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各类企事业单位的资产评估活动,并负责依法依规备案。
第三条 资产评估报告备案管理的原则是:公开、公平、公正、公信。
第二章 资产评估报告备案的机构和责任
第四条 资产评估报告的备案工作由国家资产评估备案机构负责。
第五条 国家资产评估备案机构负责落实和执行资产评估报告备案工作,负责组织备案人员进行资产评估报告的备案工作,并对备案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
第六条 国家资产评估备案机构的主要职责包括:
(一)健全资产评估报告备案制度,制定相应的备案流程和操作规程;
(二)组织备案人员进行备案工作,确保备案人员具备相应的资格和能力;
(三)对备案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确保备案工作的公正、准确、及时完成;
(四)及时公开备案信息,提供备案报告的查询服务;
(五)建立健全备案档案管理制度,确保备案资料的安全和保密;
(六)开展备案工作的培训和宣传,提高备案人员的专业能力和水平。
第七条 进行资产评估报告备案的备案人员应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备投资评估师资格证书;
(二)熟悉资产评估法和评估业务的基本知识;
(三)具备较强的分析、判断、查证和表达能力;
(四)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素养和保守秘密能力。
第三章 资产评估报告备案的程序和要求
第八条 进行资产评估报告备案的程序包括委托备案、备案审查、备案登记。
第九条 进行资产评估报告备案的要求包括:真实、准确、完整、合法。
(一)真实:备案人员应真实地记录和报告资产评估结果,不得虚报、谎报或者隐瞒有关事实;
(二)准确:备案人员应准确地评估和计量资产的价值和风险,确保评估结果的客观、公正;
(三)完整:备案报告应包含评估过程和结果的全部内容,不得遗漏或者删除必要的信息;
(四)合法:备案评估报告应符合资产评估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第十条 进行资产评估报告备案的程序和要求应当依法依规进行,确保备案工作的公正、准确、及时完成。
第四章 资产评估报告备案的监督和检查
第十一条 国家资产评估备案机构负责对备案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确保备案工作的公正、准确、及时完成。
第十二条 监督和检查的方式包括:定期抽查、临时抽查、投诉检查。
第十三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备案工作有异议或者投诉的,可以向国家资产评估备案机构提出申诉,国家资产评估备案机构应及时受理并进行处理。
第十四条 国家资产评估备案机构对备案人员的违法违规行为,应当依法依规进行调查和处理。
第五章 资产评估报告备案的保密工作
第十五条 国家资产评估备案机构应建立健全备案档案管理制度,确保备案资料的安全和保
密。
第十六条 进行资产评估报告备案的备案人员应保守秘密,不得泄露、篡改或者擅自复制备案资料。
第十七条 国家资产评估备案机构应加强备案人员对保密工作的培训和管理,确保备案工作的保密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六章 附则
第十八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备案机构根据情况可以对本制度进行调整和修改。
第十九条 其他与本制度相关的事项,由备案机构负责解释。
对于一份资产评估报告,进行备案管理是非常重要的环节。本资产评估报告备案管理制度旨在加强对资产评估报告备案工作的规范和监督,确保备案工作的公正、准确和及时完成。通过制度的实施,可以有效提高备案工作的质量和效率,保护各方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