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拟与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整合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中联评报字[2010]第697号
中联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二〇一〇年九月十四日
目录
注册资产评估师声明 (1)
摘要 (2)
资产评估报告 (4)
一、委托方、被评估单位和其他评估报告使用者 (4)
二、评估目的 (8)
三、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 (8)
四、价值类型及其定义 (9)
五、评估基准日 (9)
六、评估依据 (10)
七、评估方法 (13)
八、评估程序实施过程和情况 (14)
九、评估假设 (18)
十、评估结论 (19)
十一、特别事项说明 (20)
十二、评估报告使用限制说明 (23)
十三、评估报告日 (24)
附件—评估计算过程说明 (26)
备查文件目录 (81)
注册资产评估师声明
一、我们在执行本资产评估业务中,遵循了相关法律法规和资产评估准则,恪守独立、客观和公正的原则;本评估机构及注册资产评估师具备本评估业务所需的执业资质和相关专业评估经验;根据我们在执业过程中收集的资料,评估报告陈述的内容是客观的,并对评估结论合理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评估对象涉及的资产、负债清单及未来经营规划由委托方、被评估单位申报并经其签章确认;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恰当使用评估报告是委托方和相关当事方的责任。
三、我们与评估报告中的评估对象没有现存或者预期的利益关系;与相关当事方没有现存或者预期的利益关系,对相关当事方不存在偏见。
四、我们已对评估报告中的评估对象及其所涉及资产进行现场调查;我们已对评估对象及其所涉及资产的法律权属状况给予必要的关注。
五、我们出具的评估报告中的分析、判断和结论受评估报告中假设和限定条件的限制,评估报告使用者应当充分考虑评估报告中载明的假设、限定条件、特别事项说明及其对评估结论的影响。
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拟与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整合项目
资产评估报告
摘要
中联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接受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委托,就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拟与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整合之经济行为所涉及的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在评估基准日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进行了评估。
评估对象为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评估范围是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全部资产及相关负债,包括流动资产和非流动资产等资产及相应负债。
评估基准日为2010年6月30日。
本次评估的价值类型为市场价值。
本次评估以持续使用和公开市场为前提,结合委估对象的实际情况,综合考虑各种影响因素,分别采用收益现值法和市场比较法两种方法对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进行整体评估,然后加以校核比较。考虑评估方法的适用前提和满足评估目的,本次选用收益现值法评估结果作为最终评估结果。
经实施清查核实、实地查勘、尽职调查访谈、市场调查和询证、评定估算等评估程序,得出收益现值法评估的股东全部权益在评估基准日2010年6月30日的评估结论如下:
股东全部权益账面价值1,532,909.35万元,评估值2,908,047.56万元,评估增值1,375,138.21万元,增值率89.71%。
在使用本评估结论时,特别提请报告使用者使用本报告时注意报告中所载明的特殊事项以及期后重大事项。
本报告评估结果使用有效期一年,即自2010年6月30日至2011年6月29日使用有效。
资产评估报告以上内容摘自资产评估报告正文,欲了解本评估项目的详细情况和合理理解评估结论,应当阅读资产评估报告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