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县公路路域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方案_公路路域环
境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公路路域环境专项整治实施方案为进一步提高我市公路综合服务水平,巩固文明城市创建成果,打造“畅、洁、绿、美、安”的公路新常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内蒙古自治区公路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和市公路管理局相关工作要求,结合我大队管辖路段的实际情况,特制定国省干线路域环境治理实施方案,全面提升公路交通综合服务水平。
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自治区第十次党代会、自治区党委十届二次全会和市第四次党代会、市委四届三次全会决策部署及市交通运输局相关会议精神,以我市举办2017年第十三次《联合国防治荒漠化公约》缔约方大会为契机,结合我市开展“生态宜居美丽县城”创建行动,推进鄂尔多斯市“美丽乡村”建设;以建设“美丽鄂尔多斯公路”、“深化最美交通”为主线;以提高公路通行能力,保护路产、维护路权为核心;服务社会,方便众为重点,以创建“畅通、安全、舒适、美观”为目标,围绕公路管理规范化、精细化、常态化,大力开展路域环境整治工作。
二、整治内容及措施(一)垃圾治理公路及公路两侧建筑控制区范围内无垃圾、白污染,公路边沟内无堆放杂物及其他废弃物。和沿线管理站建立合作形成联动,及时清除。
(二)沿线建筑公路两侧建筑控制区内要美观、整洁,无残墙、断壁、破房;加强公路两侧建设控制,拆除违章建筑,对临时不能拆除的,要签订不许新建扩建的合同,有条件要逐步清除。
(三)平交道口平交道口设置要严格实行审批制度,距路面边缘硬化长度不少于30米,对于涉路施工要加大事前、事中、事后的监管力度,严格执行“一低四化”的标准。
(四)占用公路治理公路上无堆放物品、摆摊设点、设置障碍及维修、清洗、随意停放车辆等现象;公路两侧控制区内无堆放的杂
物,无集市贸易,加水点,修理部,小卖部等,特别要对过村、镇
的路段要加大监管力度,绝不允许有违章现象发生。
(五)开展路面滴、漏、撒治理我大队所辖路段的路面污染主要是煤污染,根据这一实际大队要和沿线的治理超限超载检测站联动,开展滴、漏、撒专项整治,严格运输车辆滴、漏、撒管理,遏制因滴、漏、撒造成的路域环境污染。同时对拉运粉、粒料的车辆一律
要求加盖蓬布。
三、治理重点(一)加强路面治理。重点整治滴、漏、撒和粉尘污染。
(二)加强公路控制区的治理。重点是乱堆乱放,挖沟取土,排放污物和非公路标志的清理。
(三)占用公路治理。重点对小卖部,修理部,加水点等占用公路情况进行整治。
四、实施时间(一)调查摸底及宣传阶段(2017年3月10日至2017年3月19日)根据本方案确定整治内容和工作标准,对沿线
路段进行全面调查摸底,摸清各路段当前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有针
对性的制定实施方案,明确工作任务,落实工作职责,确定整治措施,制定实施计划。
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广泛宣传公路路域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目的、意义和整治重点,发动社会各界和人民众关心、支持、参与综合
整治工作,提高众保护环境意识、文明意识,形成支持和积极参
与路域环境综合整治活动的良好氛围。要把宣传发动作为推动活动
深入开展的重要手段,注重发挥以点带面的示范带动作用。利用多
种宣传渠道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内蒙古自治区公路条例》等
法律、法规,通过宣传教育,
使单位或个人能积极主动配合整治工作。
(二)自查自纠阶段(2017年3月20日至2017年3月31日)
在调查摸底和宣传的基础上,根据各自责任,督促相关单位对于在
公路上、公路用地范围内擅自设置非公路标志、摆摊设点、堆放物
品、倾倒垃圾、种植作物和其它损坏、污染公路的行为,依法责令
当事人限期改正。
(三)集中整治阶段(2017年4月1日至2017年6月30日)
本辖区公路路域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安排,按照“统筹兼顾、突出重点、同步实施、分部完成”的原则组织实施。整治计划安排:(1)2017年4月20日前集中整治公路以及公路建筑控制区内的车辆抛
洒物和各类废弃物、垃圾。
(2)2017年5月20前集中整治公路用地以及公路建筑控制区
内的各类非公路标志、违章构筑物、建筑物。
(3)2017年6月30日前整治工作全部结束。
(四)总结、巩固阶段(2017年7月1日至2017年7月31日)及时做好联合清障安全综合整治工作信息、图片、数据的统计工作,总结好的做法和存在的问题。建立整治工作管理的长效机制,确保
整治工作的长期性和有效性。强化日常巡查和执法力度,力争从事
后查处向预防查处并重转变。要加强巡查,加强监管,同时在节假
日期间安排人员值班,严厉查处各类公路违法案件,严防节假日期
间突击抢建建筑物、构筑物、擅自设置非公路标志等行为,保障公
路完好、安全、畅通。
五、组织保障加强组织领导。为加强领导,大队成立公路路域环境综合整治活动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整治活动的组织、协调、指导、督查、调度和考核验收等工作。
组长:副组长: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大队办公室,负责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电话:六、工作要环境整治
求路域环境整治工作中,各单
位要严格按照本通知的要求,做到依法、文明、规范执法,要防止
产生不必要的纷争,坚决杜绝人身安全事故的发生。
各中队要充分认识公路路域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重要意义,要结合实际,选好突破口,准切入点,强化部门协调,按照标准不降、管理不松的要求,全面总结公路路域环境整治的监管方式、工作机
制和成效,持续巩固路域环境整治成果,推进公路路域环境管理法
制化、规范化。
整治假冒伪劣商品活动方案
为了进一步加大我县知识产权保护力度,维护诚实信用、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根据中、省、市的统一安排部署和《市打击侵犯知
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市政办发〔〕229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加强执法协作,提升执法效能,加大执法力度,严肃查处一批侵犯知识
产权案件,曝光一批违规企业,形成打击侵犯知识产权行为的高压
态势,充分发挥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和司法保护的作用,全面提高我
县保护知识产权和规范市场秩序的水平,提高消费者识假辩假能力,增强企业诚信守法意识,营造知识产权保护的良好环境,形成自觉
抵制假冒伪劣商品、重视知识产权保护的社会氛围。
二、工作重点和任务分工
这次专项行动坚持“整体推进、突出重点、打防结合、务求实效”的原则。以保护著作权、商标权以及专利权和植物新品种权等为重
点内容,以产品制造集中地、商品集散地、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
冒伪劣商品案件高发地为整治重点,以新闻出版业、文化娱乐业、
高新技术产业、农业为重点整治领域,以图书、音像、软件、汽车
配件、手机、药品、种子等为重点查处对象,遏制规模性侵犯知识
产权行为,全力净化市场环境。各相关部门要在打击侵犯知识产权
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各负其责,
齐抓共管,形成强大的工作态势,确保取得实效。具体任务分工如下:
一是由工商局牵头,公安、质监、烟草等部门配合,加大市场巡查力度,严厉打击仿冒、假冒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等
行为;严厉查处侵犯注册商标和地理标志商标专用权的违法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