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话中的狄奥尼索斯酒神,就没有希腊悲剧。荣格也把神话看作是艺术作品的源泉,他把原型称作是神话研究的“母题”。
原型有强劲的继承性、传播性和无限生成转换性。[8]《灰姑娘》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源于民间故事、神话的这个童话故事可追溯到2500年前的埃及,如今流传在世界各地的《灰姑娘》竟多达700多个版本。我们可以在阿普列尤斯作品中关于丘比特与莎吉的故事看到这个原型,也可以在《圣经》神话《路德记》和《简·爱》中看到它的传承,在这种意义上来说,原型使我们的文学经验成为一体。
因此在笔者看来:原型就是从原始人类先祖那里遗传下来的包括心理、生理、文化、宗教等方面的一些共同的因素。能够成为原型的意象,必须符合两个基本的条件,即“原”的“原始性”和“型”的“模式性”。所谓“原始性”指的是与人类的生存和发展最密切的、最重要的、最先出现的事物。“模式性”指的是反复出现的事物,该事物在人类生存发展中的具有永恒性、共通性。这些因素在我们每个人的内心深处或多或少、或强或弱地留有一席之地。当我们不经意间觉察到这些因素的时候,就会产生一种“念天地之悠悠,独怆然而涕下”的情感。随着社会的发展,文学文本就成了这些因素的主要载体,人们可以在文学作品中看到这些“古老”的东西。因此,原型批评就是要从文本中发掘出这些“古老”的东西,并且分析这些“古老遗产”在现实语境中有了怎样的变迁以及发生“变迁”的原因。
第二章  杰克·巴恩斯——基督受难原型
第一节  基督受难原型
这一部分首先从人类学的角度,在前基督时代的古老仪式中探索最原始的受难者;其次在宗教史、文学史中到相应的意象进行进一步的探索。
(一) 文化史、宗教史上的基督受难原型
从西方文化的历史看,在基督之前,受难拯救原型已经出现。最为明显的“基
督受难”原型最早可以在弗雷泽的“金枝国王”仪式中看出端倪。作为一种异教的“王位更替”仪式,在弗雷泽看来,正是从这一习俗中发展出了许许多多的宗教。而所有这些宗教或者仪式的中心人物都是一位青年男子的形象,他代表着各个季节的繁衍,尤其是农作物的丰产丰收。人们把他的躯体和血液与农作物的两种主要产品——面包和酒等同起来。这种宗教的核心便是祭奠这位神的死亡与再生。金枝国王的习俗,就是居住在内米湖畔的古意大利人如何进行王位交接的仪式。在这个习俗中,王位继承人要从一棵圣树上折断一根树枝,然后在一对一的决斗中杀死老国王,只有这样他才能继承王位。
金枝国王的习俗,在弗雷泽看来是从远古世代传下来的,根据他的考察:在地中海沿岸的一些原始部落里,人们对他们的首领抱有一种神奇的看法,认为部落和自然界的繁荣昌盛都取决于部落首领的生命力。如果部落首领强壮而有生殖力,整个部落就会团结在一起,他们的食物就会丰足。如果一旦首
领年老多病、身体衰竭之后,庄稼就不会像以前那样丰足了。因此,他们认为部落首领在这个时候就应该被杀死,并且通过吃他的肉,喝他的血方法把他的力量继承下来。
从这个仪式中我们一眼就能看出:通过老国王的受难(被别人吃掉自己的肉,喝干自己的血),整个部落才能够摆脱自身的困境,才能够顺利地发展下去。老国王通过自己的受难,不管他是出于自愿还是被强迫,客观上的结果都对除自己以外的人有利。从这种意义上来讲,他牺牲了自己从而拯救了别人。白雪皇后
这种自身受难从而拯救别人的情形与“替罪羊”的意象十分相像。我们从原始部落这种处死“金枝国王”的仪式中可以看到“金枝国王”同《圣经》中的“替罪羊”原型有某种对应关系:部落认为自己的命运与他们国王的健康密切相关,于是,当国王出现衰退之迹时,国王本人或替代他的普通人,就会成为“替罪羊”,在特定仪式中被杀死,于是,这个部落的衰败就会被转移到受难者身上,这样,整个部落就会摆脱厄运,获得精神上的重生和未来的兴旺。
“替罪羊”一词,几乎所有的人都认为此典故出于犹太教、基督教的《圣经》故事。但是,“替罪羊”一词并非最早源于《圣经》故事,而是来自公元前1000年古巴比伦人一年一度的宗教节日“新年节”。“新年节”是古巴比伦人最大的宗教节日,在“新年节”的第五天,通常在祷告和供奉祭品之后,要举行一个特殊的净庙仪式。祭司们用神圣的水和神圣的油喷洒神庙,净化完神庙之后,便用羊
开始一个特别的巫术仪式。羊的头被砍掉,一个被羊血污染的祭司用滴着血的羊尸体磨擦神庙的四壁,意味着吸收掉所有的罪恶。被羊血污染的祭司和用剑砍下羊头的佩剑祭司一起带着羊头和羊的尸体来到河边,把羊头和羊的尸体投进河里,让河水冲走所有的罪恶。这两个祭司被认为在仪式中受到了污染,他们不得不呆在旷野中,直到“新年节”的结束。很明显“替罪羊”最早起源于古巴比伦的“新年节”,犹太人吸收了“新年节”中“替罪羊”仪式,通过加以改造形成了自己新的宗教仪式,并且通过《圣经》传遍了世界。
这一原型又出现在之后的赎罪节记载中:亚伦将双手置于山羊头上忏悔,希望将以列人的罪过转移到羊头上,然后将此羊赶到荒野,让这只羊承载以列人的罪过并且希望它永不返回。于是《圣经》中的“献祭之羊”和“替罪之羊”成为代人受过、赎罪以保平安的“替罪羊”原型,并流传了下来。
从最早的“金枝国王”仪式到“替罪羊”的角作用,我们看到原先杀掉“他”倒不是为了要他带走罪过,而是防止神灵的生命年迈衰老;但是,既然总是要把他杀掉,人们就会想到他们何不抓住这个机会,把他们的苦难和罪孽的担子也交给他,让他把这个担子挑到坟墓后面那个不可知的世界去呢?[1]
莫里斯·迪克斯坦在《伊甸园之门》中说道:“受难是地道的犹太主题,这个主题是从犹太人大量最凄惨的历史经历中提炼出来的。”[2] 受难是犹太人生活中一个永恒的因素,这与犹太民族的历史文化有着密切的联系,以希伯来《圣经》为代表的希伯来语文学是犹太文学的经典部分,而受难正是《圣经》
的一个重要主题,很多《圣经》典故都隐含着这一思想主题。他们深深领会并接受了《旧约》里关于受难的内涵,作为上帝的“选民”,他们认为自己的民族是在为人类赎罪而受苦。
在西方文化近几千年的历史中,耶稣是一个高于其他形象的形象。耶稣是一个犹太人,他通过受难给外邦带来了光明。基督是为除去世人罪孽的神之羔羊,他把爱带给了世人。按照保罗的说法,基督是第二名亚当,要求恢复亚当所失去的伊甸园;而在传统的基督教中,圣母马利亚是第二名夏娃,她生下了救世主,去为人类赎罪。[3] 他出生在马槽是其一生受难的开始,马槽里的婴儿没有高贵,没有自然的平安和正常的生存环境,更没有世袭的荣华富贵。作为神之子,他来到人的世界,不是获得自身的荣耀,不是来接受世人的赞叹的。耶稣被出卖、被
定罪、被鞭打,最后被钉上十字架,到处都有他的受难。从伯利恒到十字架,他被环绕着他的世界所丢弃,所排斥,所逼害,最后被控告,被定罪,被钉十字架。耶稣的受难不是他该受难,而是世人的罪性使他受难。
在《新约》中,耶稣是最重要的受难者。基督教不同于世界上其他宗教传统的一点就是它同受难的关系:在世界上的主要宗教中,没有哪一个教主像耶稣那样蒙受羞辱和苦难,没有哪一种宗教的信徒像基督徒那样,把教主被钉在十字架上血淋淋的尸体作为崇拜的对象。正是通过耶稣的受难和死亡,人们的罪才得到了赦免。耶稣的受难是为了高尚的目的,他经历的绝望,其意义是积极的。
该亚法说过:“一个人替百姓死是有益的。”[4] 从来没有一个人类社会体不赞成他这么说。那个钉死在十字架上的人的一生是得到上帝嘉许的,他不是因为自己有罪而死。他像耶和华的仆人以赛亚,是为了拯救他人而被害的。[5] 他为了我们的罪恶而死,却不是为自己的罪。耶稣被钉十字架是他受难的最高峰,他被钉死,他没有怨恨,因为这是他早就知道的。他是在实现父神的计划,这计划就是以他的死,以他的受难来实现人与神的和解,从而把人类拯救出来。耶稣寻着卑贱者和各种被社会遗弃的人,法利赛人觉得这是对他们体面宗教的侮辱。[6]而耶稣却说道:“我是好牧人,我认识我的羊,我的羊也认识我;并且我为羊舍命。” [7]《以赛亚书》更突出地表明了牺牲受难与拯救之间的因果关系,这里的“受难”是以一个“义人”为代表的,由于他的受难和流血(即作为牺牲),众人而得以赎罪:“……因他受的刑罚我们得平安;因他受的鞭伤我们得医治……”。[8] 耶稣是最完美的祭司,他不单制定了外面的礼节,而且他也祭献了自己,他与自己的奉献密切联系,以致他是祭司又是祭品。耶稣的门徒和他的信徒在耶稣离去之后,继续践行着他的教义:用自己的苦难来拯救世人。
(二)  文学史上的基督受难原型
经过前一部分的铺垫,笔者在这一部分主要阐释文学史上的受难原型,并列举典型作品中的典型受难者,主要从文学史的角度为论证受难者原型的存在提供依据。
文学史上不乏像基督一样的伟人,他们为了拯救别人而甘愿承受苦难。从古希腊的神话中,我们可以看到一种被压抑的神意,这种神意就是以普罗米修斯为
代表的为了人类的幸福而殉道的受难者形象。由于普罗米修斯的受难与古希腊普通民众的现实生活紧密相关,他的行为体现了古希腊神统中对被统治人的深切关怀,为了让普通的民众能够像神一样自由地享受光和热,他把火种带到了人间。这位造福于人类的神却触犯了宙斯的神意,宙斯给普罗米修斯以神界最严厉的惩罚,让他日复一日地被巨鹰叼啄内脏,承受无数次死亡的巨大痛苦。我们知道,凡人只能经受一次死亡,而普罗米修斯却经历着无数次死亡,这表明普罗米修斯对宙斯所施加的死亡惩罚予以冷漠的蔑视。普罗米修斯把最大的苦难当成自己的命运来承受,从而超越了死亡对他的限定。他以自己的受难为代价把人类从黑暗与阴冷中拯救出来。
还有一种情况,当社会面临危机时刻,无论是物质危机,还是精神道德危机,“替罪羊”会被择定来承载灾难,被献祭,被驱逐,因为他们是将无形的罪恶移走的有形媒介。甚至国王,正如我们所见到的,也与替罪羊和牺牲品的意象相联系。[1] 作为一个“替罪羊”,一方面替罪羊是无辜的,因为他所得的报应远远超过了他所做的任何过失,好比登山运动员,他的喊声竟引来了一场雪崩。另一方面,说他有罪,则指他是罪恶的社会的一个成员,或者他生活在一个不公正也成为存在本身无法回避的一部分的世界上。[2]
俄狄浦斯本人充当了“替罪羊”,为了平息忒拜城的灾难,他刺瞎眼睛、将自己放逐他乡。因为他本身处于一个充满罪恶的社会之中,因此他这个“替罪者”是无辜的,因为他的“不知道”(神谕的原因)才会导致城邦的灾难。俄狄浦斯弑父娶母这一行为是在他完全不知情的情况下完成的,而本应知情的人却默
不作声从而增加了负罪的俄狄浦斯的无辜。但是他敢于面对事实,敢于承担这个本不应该承担的责任(或者说是不该承担这么大的责任),最终他通过对自己的惩罚来使城邦的人民摆脱困境。像俄狄浦斯这种情况在文学作品中是很常见的:法国诗人马肖的《国王的审判》中犹太人被屠杀,是为了使全城从瘟疫中获救;当代小说家雪莉·杰克逊的《摸彩》中无辜的妇女摸到带有黑点的纸条,被村民无情地用石头打死,因为村民们坚信此举令粮谷满仓;拉封丹寓言中最无辜的驴子被认定为瘟疫的罪魁祸首,动物们将它处死使体摆脱鼠疫的不幸。
莎士比亚的喜剧代表作《威尼斯商人》着力塑造了安东尼奥和鲍西亚形象,他们既是优秀的人文主义者,也是基督教道德精神的体现者。安东尼奥以基督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