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出租房屋管理存在的问题及相应的对策
摘要:出租房屋管理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对社会的发展起着重要作用。本文浅析当前出租房屋管理存在的问题及相应的对策。
    关键词:出租房屋;管理;问题;对策
Abstract: the rental house management work is a system engineering, to the development of the society plays an important role. This article analyses the current rental housing management problems and corresponding countermeasures.
Keywords: rent houses; Management; Problem; countermeasures
 
   
    出租房屋管理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全社会共同参与,齐抓共管。同时出租房屋管理工作也是一项基础性、综合性的社会工程工作,房屋租赁行业的兴起,在解决大量外来人员流动人口管理办法
居住和经营等问题的同时, 也对国民经济的发展和城乡居民生活的改善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与此同时也存在不容忽视的一些问题。本文浅析当前出租房屋管理存在的问题及相应的对策。
    一、存在的问题
    在改革开放和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形势下,出租房屋经营活动安置了大量的流动人口,为推动经济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随着经济的发展,流动人口的增多,对出租经营管理中出现的新问题,需引起足够重视。这些问题主要是:
    1、有些地方和部门对加强出租房屋和流动人口管理认识不高,缺乏全面规划和统筹安排。
    2、由于出租房屋管理工作涉及到公安、建设、民政、工商等多个部门,这些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行使管理权限,部门之间缺乏协调,难以形成合力。
    3、在流动人口管理中,研究严管的多,研究服务的少,研究阻挡的多,研究疏导的少,研究监控的多,研究保护的少。
    4、有些地方基层力量薄弱,日常管理工作不到位,一些很好的工作制度或管理办法难以落实。
    5、出租房屋和流动人口管理工作的立法相对滞后,工作中无法可依的现象还不同程度地存在。
    6、出租屋底数不清。
    7、大部分出租屋是私下交易,或者是“或者是“只交管理费,无人管理”,在税收管理上存在漏洞。
    上述问题已严重影响社会稳定,也给社会治安秩序带来一定的危害,人民众反响很大。
    二、相应对策建议
    1. 整合四种部门资源。一是整合部门人力资源,将公安、计生、劳动等部门在社区的力量集中在一起开展工作, 形成合势;二是整合部门职能资源,明确部门职责和业务协同要
求,规范流动人口出租房屋管理行为,完善信息通报制度和“一证不全”禁办制度,形成合力;三是整合部门考评资源,建立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考核激励机制,建立政府考管理服务中心(站)、中心考工作人员的绩效考核模式,把工作责任和权利都落实给管理服务中心(站) ;四是整合部门信息资源,实现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信息统一采集、统一录入、统一管理、分别使用、分类扩充的“三统两分”信息共享模式,部门业务效益倍增。从社会治安管理角度,不给犯罪分子落脚之地,满足了公安机关阵地控制的要求;从计划生育管理角度,及时发现、处置计划外怀孕和生育,满足了计生部门生育工作目标;从工商管理角度,经公安机关对人员身份进行把关,杜绝了假公司的注册,实现了治理经济环境的目标。
    2.尽快出台相关管理办法,强化和规范出租房屋的中介管理。建立房屋中介机构和辖区派出所以及同各个社区房屋出租管理机构的经常性联系制度。中介机构应定期向派出所及各个社区房屋出租管理机构报告租赁信息,主动接受当地派出所及房屋出租管理机构的业务指导。有关部门要加大对房屋出租的登记备案工作,做到出租房屋底数清,情况明。
    3.切实加强对出租房屋户主的管理,明确房屋出租户的义务和责任。坚持“ 谁出租、谁负
责,谁用工、谁负责” 的原则,实行房屋出租户实名实地公示制, 便于派出所和社区加强管理。对于利用出租房屋从事危害人体健康、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威胁公共安全和破坏环境资源及无照经营行为,应加大处罚力度。同时, 进一步规范房屋出租市场, 明确房屋出租的性质,及哪些房屋可以出租, 哪些房屋不可以出租。
    4.加强宣传,依靠“ 防治” ,发动众进行监督管理。让众了解有关政策法规,发挥众对出租房屋的监督作用。强化对房东和房屋承租户的监督和法制教育,提高租赁双方懂法、知法、守法的自觉性,引导他们增强安全防范意识,减少不必要的财产损失。在加大整治力度的同时,了解租赁双方的需求,帮助他们解决遇到的实际困难,在服务中争取双方的支持和配合。
    5.从长远发展的角度考虑,应形成外来人员集中居住地建设的制度。有规划、有部署地加快实用型、经济型打工楼建设,让外来人口能居者有其屋。加强集宿管理和治安管理,让违法犯罪的流动人员不能混入其中。加大拆除违章建筑的力度,减少乃至杜绝零星、脏乱、隐患多的出租房屋。
    6.整治房屋中介,实行源头管理。近年来,根据建设部《 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 和公
安部《 暂住人口管理规定》等文件精神, 每年组织对房屋租赁中介机构进行集中整治,取缔非法经营机构,规范房屋租赁行业,今后要坚持下去,做到长抓不懈。
    7.区分不同层次,实行分类管理。出租房屋管理涉及的面很广,人员众多, 情况复杂。针对这一现状,公安部门以房东的社会地位、现实表现以及外来人员从事的职业等为依据, 将房屋出租户划分为“ 放心户”、 “基本放心户” 、 “不放心户” 三个层次,实行分类管理。被列为“不放心户” 的租赁业户,平时要突出重点,对这些“不放心户” 加强监督管理,加大巡查力度, 落实好签定治安保证责任书等保障措施。
    8.调动各方力量,实行综合管理。将出租房屋管理纳入社区管理序列,形成由综治部门、街道、居委会和辖区派出所齐抓共管的综合管理模式。各区(县、市)的综治和外管部门负责对出租房屋管理工作进行考核评比, 并定期召集相关部门, 研究分析出租房屋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共同探讨解决的思路和对策。日常管理工作由专职协管员和社区综治干事负责,主要对出租房屋进行上门调查摸底, 登记造册, 建立“ 一户一档” 资料,实行“ 卡片式” 管理。同时, 调动小区门卫值班人员、治安信息员等的积极性,随时了解辖区内房屋出租情况。各区还应要求协管员、联防人员在登记外来人员的同时, 注重了解房屋出租情况, 检查与督促安全防范工作, 并以考核机制调动他们的积极性。
    三、结束语
    综上所述,各地要结合实际,在制定相应法规、规章或办法时,要针对动态环境下人口管理工作复杂、难度明显增大等实际情况,使法规的内涵包容出租房屋管理的各个环节。既要注重单项法规的适应性,又要注重各项法规之间的衔接统一;既要注重规定性条款,又要注重部门的责任条款;既要注重保护流动人口的合法权益,又要注重部门的责任条款,既要注重保护流动人口的合法权益,又要体现对违反规定的严肃处罚。使得出租房屋管理工作真正在市场经济体制下,在法规轨道上运行。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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