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的语文教育源远流长,语文教育的研究不断深入,尤其是改革开放以来,研究成果迭出,形势令人振奋。但是,对于语文教育历史的研究,长期以来,成果极少,可谓凤毛麟角。80年代以前,除了张志公先生的《传统语文教育初探》,其他突出成果则鲜有所闻。 鉴于这种情形,许多有识之士主张对语文教育史进行系统的深入的研究。朱绍禹先生一再呼吁:研究语文教育,还必须研究历史,“通过对变化历程的了解,认清现状和把握未来趋势”。顾黄初先生也主张,革新的同时,“对传统,要进行深刻的反思”。在许多研究工作者的推动下,20世纪90年代以来,语文教育史的研究开始有了深入,而且取得了突破性的进展。代表性的成果有《中国现代语文教育发展史》(陈必祥主编)、《中国语文教育史纲》(张隆华主编)、《现代语文教育史札记》(顾黄初著)、《二十世纪前期中国语文教育论集》(顾黄初、李杏保编)、《二十世纪后期中国语文教育论集》(顾黄初、李杏保编)、《中国古代语文教育史》(张隆华、曾仲珊著)、《中国现代语文教育史(李杏保、顾黄初著)、《语文教学法漫论·历史借鉴篇》(曹洪顺著)等。 近十多年来我国语文教育史的研
究不断深入是有目共睹的。但是,许多成果在分期问题上有着不小的分歧,却是不可否认的事实。 迄今为止,在语文教育史的分期问题上,较有代表性的意见先后就有六种—— 语文教育第一种以叶苍岑主编的《中学语文教学通论》为代表,将中学语文教育史分为三个时期:“五四”以前的传统语文教学期为第一时期,“五四”以后建国以前为第二时期,建国以来的语文教改期为第三时期。 第二种以陈必祥主编的《语文教育发展史》为代表,将清末语文单独设科前定为古代语文教育期,之后到“五四”运动前为近代语文教育期,“五四”运动后为现代语文教育期。 第三种以陈学法主编的《语文教育学》为代表,将语文教育史分为四个时期:1840年战争前为古代语文教育期,战争至“五四”运动前为近代语文教育期,“五四”运动至建国前为现代语文教育期,建国以后为当代语文教育期。 第四种以顾黄初著《现代语文教育史札记》为代表,以清末语文独立设科为界线,将语文教育史分为传统语文教育和现代语文教育两大时期,现代语文教育期又以新中国诞生为界线,分为前后两期,其中建国前发展期又以辛亥革命和1932年课程标准颁布为界分为三个时期。 第五种以张隆华主编的《中国语文教育史纲》为代表,以战争前为古代语文教育期,战争至新中国诞生前为近代语文教育期,解放后为现代语文教育期。 第六种以曹洪顺、冯守仲主编的《语文教育学》为代表,将1904年语文独立设科前定为传统语文教育期,之后至
新中国诞生前为现代语文教育期,建国以来为当代语文教育期。 上述分期法各不相同,六家中,将古代(传统)语文教育期的迄止界线定在战争时期的有二家,定在清末语文独立设科时的有三家,定在“五四”运动时期的有一家;将现代语文教育期的起始界线定在清末语文独立设科时的有一家,定在“五四”运动时期的有二家,定在新中国诞生的有四家;近代语文教育的分期则六家皆不相同。所有这些分期法中,以通史分期为主要依据的有三家;某段分期按通史,某段分期按语文教育自身发展轨迹的有一家;分期中较多考虑到语文教育自身发展特点的有二家。可见在分期问题上各家意见并不一致,可谓五花八门,众说纷纭。 然而,研究历史,必先涉及分期问题。分期问题乃是概括和揭示事物发展历史基本规律的重要课题,分期正确与否是对历史的研究成熟与否的重要标志,分期更是深入研究历史的基础。分期不正确,或者不统一,就不易把握整个历史过程的走向和轨迹,既影响研究的深入,又会引起教学上的混乱。因此,在研究伊始,很有必要对分期原则进行一番讨论。 首先,我们认为,分期必须遵循“自身规律”原则。任何事物的发展,都有其自身的特殊规律,忽视这种自身规律,就无法把握事物的本质。有人认为,任何一种社会现象或任何一门学科的发展,无不在一定的社会政治历史条件下进行,语文教育也是在社会历史的发展中发展的,因此可以一律按照通史分期。然而,这样的分期除了成为通史的注解
和演绎,更因缺乏语文教育本身的个性,无法揭示事物的本质,因而很难为人们所接受。语文教育史隶属于社会发展史而不等于社会发展史,它既不是通史、革命斗争史,也不同于科技发展史或文学史。语文教育史之所以是语文教育史,就因为它是反映语文教育自身发展规律的历史。因此在分期时,必须充分考察语文教育自身的个性。以清末语文独立设科为例,这一事实的产生虽非社会政治的重大转折点,但它对于语文教育的发展却具有划时代的意义,是语文教育发展史上的一个重要标志,无疑应确认为语文教育史上一个重要历史时期的开端。 同时,分期应符合“社会关联”原则。我们强调自身规律性,与强调语文教育与社会的关联性是并不矛盾的。社会上任何事物自身发展的规律都是在整个社会的发展之中形成的,离开社会发展单纯寻求某一事物的自身规律,既不全面,也不可能。因此,确定语文教育的历史分期,应当在整个社会的宏观发展史中寻自身的特殊规律,做到既维护学科尊严及自身个性,又符合社会发展的基本规律。应当说,这两者在多数情况下是一致的。例如,1919年的“五四”运动既是反帝反封建的政治运动,又是反帝反封建的文化运动,它对于语文教育的影响十分深远,因此可以而且应当作为语文教育史上的分界线之一;又如1949年新中国诞生,从此国语和国文合称为语文,语文教育进入了一个新的时期,因此它理所当然地成为语文教育史上的一个里程碑;再如1978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
会,它开创了社会主义新时期,也带来了语文教改的新气象,因此它也应是语文教育史上的一个重要分界线。 第三,分期应掌握“注重特征”原则。作为历史上的一个发展阶段,每一时期还应有其相对的独立性,否则分期就毫无意义。这就要求作为发展阶段上的每一时期,都应有其鲜明的特征,这种特征,正是区别于其他时期的真正个性,是之所以成为某一时期的根本原因。例如,语文独立设科前后两个时期的语文教育情况就有着明显的区别,如果说此前是古文教育期,那么此后则应是文学设科期;“五四”运动前后两个时期语文教育的内容和形式就有着重大的变化,如果说此前是文学设科期,那么此后则成为国语国文期;新中国诞生前后两个时期语文教育的内容和方法也有着质的差异,如果说此前是国语国文期,那么此后则应是语文定名期。 此外,分期还应遵从“远粗近细”原则。我国的语文教育历史悠久,要对远古漫长的语文教育历史进行细致分期,既不可能,也无必要。因此,在划分时期时不能要求每一时期的时间跨度绝对相等或勉强近似。而应当从实际出发,采取远粗近细的办法。例如,古代的经验是需要借鉴的,但就我们的现有认识而言,对于古代漫长岁月的语文教育,诸如言文教育和古文教育的情形掌握不多,也未发现更多实质性的变化,尤其因为语文独立设科乃是近代的事,所以对于古代语文教育的分期,至少今天应允许稍粗;相对而言,产生在现代和近代的历史经验则正是我们需要借鉴的最切
近的教材,加上我们对于近现代的语文教育占有材料较多,分期就不妨稍细。当然,为了有利于清醒地把握历史的脉搏与走向,不致于陷入纠缠细枝末节的迷途,产生烦琐哲学的倾向,分期也不是越细越好。研究历史是为了指导今天,不论如何分期,都应更好地为今天提供有益的借鉴。从现有条件看,如果将古代和近代语文教育史各分为两个时期,将现代语文教育史分为三个时期,每一时期再理出若干阶段,似较适当。假如分得过粗,则过于笼统,不得要领;若分得过细,则内容繁杂,头绪紊乱,也不利于教学。从这个意义上说,“远粗近细”原则,也可以说是“便利教学”原则。 本着上述原则,语文教育史分期如下。 第一步,可把整个语文教育史划分为古代语文教育期、近代语文教育期、现代语文教育期三大时期: ——从文字产生至1904年语文独立设科前为古代语文教育期。这一时期既没有独立的语文教育,也没有语文这一学科的名称,渗透在文化教育活动中的古代“语文”教育只是一种尚未成熟的前语文教育。 ——从语文独立设科至1949年新中国诞生为近代语文教育期。这一时期语文学科的前身文学科开始设立,真正的学科意义上的近代语文教育从此开始。 ——从新中国诞生至今为现代语文教育期。这一时期把过去的国语国文合称为语文,语文科的教育任务逐渐明确,通过不断改革,现代语文教育出现了空前的新气象。 第二步,可将各大时期再划分为不同的发展阶段: ——古代语文教育期包括言文教育期和古文
教育期。其中从文字产生至奴隶社会中期为言文教育期,这一时期人类社会结合劳动和生活所进行的言语和文字的教育还不是严格意义上的语文教育。从奴隶社会中期至语文独立设科前为古文教育期,这一时期进行的内容广泛的古文教育是语文独立设科的酝酿和准备。 ——近代语文教育期包括文学设科期和国语国文期。其中从语文独立设科开始至“五四”运动前为文学设科期,这一时期开设了文学科,但学的仍多是文言。从“五四”运动至新中国诞生为国语国文期,这一时期的语文教育受新思潮的影响,有了很大的改进,国语国文课中的白话文大量增加。 ——现代语文教育期包括语文定名期、语文波折期和语新期。其中从新中国诞生至1958年“”前为语文定名期,这一时期语文学科开始定名,教学目标明确,语文教育质量逐步提高。从“”至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前为语文波折期,这一时期由于政治运动不断,特别是在“”十年浩劫中,语文教育泛化为政治运动的工具,受到很大的破坏。从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至今为语新期,这一时期通过拨乱反正,深化改革,语文教育从社会需要和人的发展需要出发,在培养学生语文素质方面发挥了越来越大的作用,形成了大语文教育的良好趋势,走上了健康发展的轨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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