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育与语文教育语文教育
    一、美育在教育体系中的基本定位及职能。
    党的十三届七中全会和全国人大第四次会议正式确定了我国新时期的教育方针:教育必须为社会主义现代化服务,必须同生产劳动相结合,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的建设者和接班人,方针中“德、智、体”是指培养全面发展的人的基本素质而言,“德、智、体”现已得到了逐渐补充与完善,被实际表达为“德、智、体、美、劳”。为了实现全面发展而采取的手段与内容对应的被称为智育、德育、体育、美育、劳动技术教育,简称“五育”。
    教育改革在不断深入,素质教育正在成为最主要的最流行的教育手段,素质教育的真正含义就是“全面发展的教育”。但时至今日,在教育实践中,还普遍存在“智育是中心,德育是重头,体美劳是搭头(搭头意为可有可无而无关紧要者)”的现象。笔者以为,这是一种失误,有待纠正。在“五育”之中,德育是十分重要的,这无须多说;智育是一项基本工作,是整个教育工作的基础,这也勿须多言。体育、美育与劳动技术教育是否就是“搭头”呢,笔者认为,它们不仅不是“搭头”,而且还应当是“重头”,其中的美育甚至是“中心”(它的地位与作用完全可以与智育并列)。
    社会主义的现代化教育中,美育的职能又有哪些呢?笔者认为,美育在人的世界观、认识观、价值观等方面的形成与发展中具有重要作用,可以完善人的品格,陶冶人的情操,丰富人的情感,净化人的心灵,还可以开拓人的思路,增长人的才干。因而美育具有下列职能:
    1、培养人们对美的感受力。美育的首要任务,就是要引导人们在审美实践中形成和提高对自然美、社会美、艺术美等的兴趣与爱好,养成对美的强烈感受能力。生活中处处无限的自然之美、人性之美、社会之美、艺术之美。如果对这些丰富多彩的美无法感知,那么人的生命与生活将会是非常可悲与可怕的。只有能够感受美的人,才会去鉴赏美、享受美、保护美、创造美,他的人生才会有乐趣,生命才会有意义。
    2、培养人们对美的鉴赏力。培养正确鉴别美丑的能力,是美育的一项重要职能。“爱美之心,人皆有之”,有了“爱美”的心理动机,并不意味着能正确地鉴别美丑。世界丰富多彩,事物的表象又往往复杂多变,所以,很多人,尤其是中小学生,往往分不清真假善恶美丑,甚而以假为真,以恶为善,以丑为美,是分颠倒。这就要求我们的美育工作要把正确鉴赏美丑的能力作为工作的重心,使人们树立起健康有益的审美情趣、审美标准和审美理念,并进而追求真美。
    3、培养人们对美的创造力和保护观念。人们认识世界是为了改造世界,感受美和鉴赏美必然要去保护美和创造美。只有保护美和创造美,人们的生活才会越来越美好。社会主义美育的最终目标,是让人们成为能创造美的人,乐于保护美的人,这里所说的美,既包括艺术美,也包括自然美和社会美,既指物质文明的美,也指精神文明的美。
    二、美育与德育、智育、体育、劳育等的关系。
    如前所述,人的全面发展的教育是离不开美育的。美育是全面发展的教育必不可少的一个环节,它与德、智、体、劳等教育范畴紧密相联,息息相关。
    1、美育对德育的促进作用。美育通过直观的美的形象感染人,熏陶人,培养人,可以很自然地把道德教育寓含于美育之中,表现手法又丰富多彩,使人在不知不觉中潜移默化。就让人们喜真厌假,求善去恶这一点而言,美育与德育的目标是一致的。德育的说教手段相比于美育的形象手段而言,教育效果有所不足,所以,美育可以成为而且应当成为德育的一个重要的辅助手段。
    2、美育对智育的促进作用。智育的目标是让人们明确世界“是什么”和“为什么”。美育的
一个主要目标就是让人们知道世界的真假美丑,真才会美,假者为丑。“真”就是“是什么”的一种直接体现。因而,美育与智育也是有一致之处的。美育对“是什么”的表现方式直观而丰富,可以让人们在愉悦中轻松地获得知识,教育效果好于智育。当然,美育不可能替代智育,但它对智育的促进作用不容忽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