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表彰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先进单位的通报
【最新版】
一、通报背景及目的 
二、表彰对象及评选标准 
三、表彰单位名单 
四、总结及后续工作要求表扬通报
正文
【通报】关于表彰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先进单位的通报
一、通报背景及目的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为加强自建房安全管理,确保人民众生命财产安全,各级政府部门高度重视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在此背景下,为了表彰在自建房安全专项
整治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进一步推动工作深入开展,特制定本通报。
二、表彰对象及评选标准
本次表彰对象为在全国范围内参与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各级单位。评选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组织领导得力,工作部署周密,落实措施有力; 
2.排查整治进度快,效果好,众满意度高; 
3.积极创新工作方法,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和模式; 
4.表现突出的个人及团队。
三、表彰单位名单
根据评选标准,经过严格评审,现将获得表彰的单位名单予以公布:
1.省级先进单位:(列出各省份先进单位名称) 
2.市级先进单位:(列出各市先进单位名称) 
3.县级先进单位:(列出各县先进单位名称)
同时,对表现突出的个人及团队予以通报表扬。
四、总结及后续工作要求
本次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得到了各级单位的大力支持和积极参与,取得了显著成效,有力保障了人民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希望受到表彰的单位和个人珍惜荣誉,再接再厉,继续发挥典型示范作用,推动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深入开展。
各级政府部门要以受到表彰的单位为榜样,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担当,深入推进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