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部关于表扬国家司法考试工作先进单位先进个人的通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司法部
【公布日期】2018.08.21
【文 号】
【施行日期】2018.08.21
【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机关工作
正文
司法部关于表扬国家司法考试工作先进单位 先进个人的通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司法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司法局:
  自国家司法考试制度确立并实施以来,全国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和国务院的工作部署,按照司法部工作要求,坚持从严治考、热情服务的总原则, 大力推进国家司法考试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建设,积极进取,扎实工作,为安全、顺利组织实施国家司法考试做出了突出贡献,涌现出了一大批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今年是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开局之年,为总结经验,振奋精神,凝聚力量,再创佳绩,司法部决定对北京市司法局国家司法考试处等100个先进单位、李玉梅等150名先进个人予以通报表扬。
  希望受到表扬的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在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工作中努力做出新的成绩。希望全国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自觉提高政治站位,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着眼大局,改革创新,齐心协力,精心履责,确保党中央和国务院关于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制度的各项决策部署落到实处,积极为全面依法治国伟大实践提供人才保障,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作出新的贡献!
  附件:1.国家司法考试工作先进单位名单(100个)
  2.国家司法考试工作先进个人名单(150名)
司法部
表扬通报  2018年8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