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水利厅关于对农村饮水安全脱贫攻坚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拟通报表扬对象进行公示的公告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甘肃省水利厅
【公布日期】2021.03.15
【字 号】
【施行日期】2021.03.15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水利其他规定
正文
 
关于对农村饮水安全脱贫攻坚
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拟通报表扬对象进行公示的公告
  根据甘肃省水利厅、甘肃省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开展农村饮水安全脱贫攻坚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通报表扬活动的通知》(甘水农水发〔2020〕407号)精神,有关县(区)、市(州)按要求开展了推荐工作。经厅党组会议研究,拟对兰州市水务局等83个农村饮水安全脱贫攻坚先进集体,刘璞祖等161名农村饮水安全脱贫攻坚先进个人进行通报表扬。
表扬通报
  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接受广大干部众监督。公示期内如对公示对象有异议,可通过电话、信函、传真、面谈等形式反映,我们将认真受理,并向署名或当面反映问题的干部众反馈调查核实结果。如无异议,将发文予以通报表扬。
  一、公示和受理反映时间
  公示时间:2021年3月15日至2021年3月19日,共5个工作日。
  受理反映时间:每天8:30-12:00,14:30-18:00。
  二、受理反映情况部门及
  (一)甘肃省水利厅
  受理部门:甘肃省水利厅人事处
  联系地址:兰州市城关区广场南路13号统办三号楼
  (二)甘肃省扶贫开发办公室
  受理部门:甘肃省扶贫开发办公室扶贫行业处
  联系地址:兰州市城关区皋兰路29号
  附件:拟通报表扬农村饮水安全脱贫攻坚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汇总表(排名不分先后)
 
 甘肃省水利厅
  2021-03-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