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宜春市委、宜春市人民政府关于全市获中央、国家部委和省级评先表彰情况的通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宜春市人民政府
【公布日期】2010.03.30
【字 号】宜字[2010]22号
【施行日期】2010.03.30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党内其他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机关工作
正文
中共宜春市委、宜春市人民政府关于全市获中央、国家部委和省级评先表彰情况的通报
(宜字〔2010〕22号)
各县市区委、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委各部门,市直各单位:
  2009年,全市各地各部门各单位以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解放思想,求真务实,开拓创新,勇于赶超,多项工作获得中央、国家部委和省级表彰,展示了宜春积极进取、蓬勃向上的崭新形象。为肯定成绩,鼓励先进,市委、市政府决定,对袁州区等县市区、市委政法委等市直单位予以通报表扬。
  希望受到通报表扬的县市区和市直单位发扬成绩,再接再厉,再立新功。各地各部门各单位和广大干部要以先进为榜样,奋力拼搏,扎实工作,努力在全国、全省及本系统、本行业争先进、创一流,为宜春经济社会科学发展、赶超发展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附:1.2009年县市区获中央、国家部委及省级评先表彰情况
  2.2009年市直单位获中央、国家部委及省级评先表彰情况
中共宜春市委
宜春市人民政府
2010年3月30日
  附1:
  2009年县市区获中央、国家部委
  及省级评先表彰情况
县市区
获 奖 情 况
袁州区
国土资源部授予全国地质灾害测防“十有县”
省委、省政府授予全省强农惠农政策落实先进县(市、区)
省政府授予加快工业发展加速工业崛起“年度贡献奖”
省政府授予全省发展非公有制经济先进县(市、区)
樟树市
农业部授予全国粮食生产先进县(农场)标兵
省政府授予全省粮食综合生产能力建设先进县(市、区)
省政府授予全省农村卫生工作先进县(市、区)
省政府授予全省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先进县(市、区)
省政府授予全省引进省外资金先进县(市、区)
省政府授予加快工业发展加速工业崛起“年度贡献奖”
省政府授予全省发展非公有制经济先进县(市、区)
丰城市
农业部授予全国粮食生产先进县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授予全国劳务输出工作示范县
省委、省政府授予全省推进新型城镇化和城市建设工作先进市县
省政府授予全省开放型经济发展综合奖
县市区
获 奖 情 况
丰城市
省政府授予全省农村卫生工作先进县(市、区)
省政府授予全省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先进县(市、区)
省政府授予加快工业发展加速工业崛起“年度贡献奖”
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授予信访工作示范县(市、区)
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授予人民来访接待中心建设先进县(市、区)
靖安县
省委、省政府授予全省“光明·微笑”工程先进县(市、区)
省政府授予全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先进单位
省政府授予全省森林防火工作先进单位
省政府授予加快工业发展加速工业崛起“年度贡献奖”
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授予全省无赴京非正常上访先进县(市、区)
省森林防火总指挥部授予春季森林防火平安县
奉新县
省委、省政府授予全省农村生态建设先进县(市、区)
省政府授予全省利用外资先进县(市、区)
省政府授予全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先进单位
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授予全省无赴京非正常上访先进县(市、区)
省农业综合开发领导小组授予全省农业综合开发工作先进单位
省森林防火总指挥部授予春季森林防火平安县
县市区
获 奖 情 况
高安市
省委、省政府授予全省“光明·微笑”工程先进县(市、区)
省政府授予全省利用省外资金先进县(市、区)
省政府授予全省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先进县(市、区)
省政府授予加快工业发展加速工业崛起“年度贡献奖”
省政府授予全省发展非公有制经济先进县(市、区)
省农业综合开发领导小组授予全省农业综合开发工作先进单位
省森林防火总指挥部授予春季森林防火平安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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