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补助
艾滋病防治项目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艾滋病防治条例》和《中国预防与控制艾滋病行动计划(2006-2010年)》,推动艾滋病防治工作深入开展,根据省财政厅、卫生厅下发的《2009年中央补助艾滋病防治项目经费的通知》(川财社[2010]56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艾滋病防治条例
      一、项目目标
      (一)总目标
      进一步完善政府组织领导、部门各负其责、全社会共同参与的防治机制;全面落实各项预防控制和医疗救治救助措施,降低艾滋病新发感染、艾滋病病人的死亡率,提高他们的生活质量,减少艾滋病对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艾滋病病人及其家庭和广大人民众的影响和危害。
      (二)年度目标
      1、监管场所高危人检测
      巴州区完成巴中监狱人员200人的HIV监测及问卷调查工作。同时完成对看守所当年新入所的、嫖娼等重点人的免费艾滋病病毒抗体检测。
      2、免费自愿咨询检测
      巴州区建立了3个咨询监测点和孕产妇监测,每一个监测点能正常开展工作。所有接受咨询检测者同时接受梅毒咨询和初筛检测,区疾控中心开展HIV抗体初筛检测服务,共完成HIV咨询检测420人。培训咨询人员4人,以提高咨询员和性病防治、诊疗人员工作能力,加强在性病诊疗机构的咨询检测力度,市疾控中心完成400人份男性性行为就诊者的HIV检测及问卷调查。
      3、宣传教育
      继续深入开展各级领导干部、青少年和农民工等人艾滋病防治知识培训和宣传教育,
流动人口和农民工宣传教育覆盖面达到50%,艾滋病防治知识教育进入所有的初中及以上学校课堂。将农村作为艾滋病宣传教育的重点地区,利用大众媒体在城镇开展大型宣传活动至少2次。
      4、高危行为干预
      对暗娼、嫖客、男男性行为者等重点人,以实施人员培训、同伴教育、发放安全套等多种综合干预措施,全年共完成324人。市疾控中心加强对全市高危人干预的人员培训、业务指导和督导检查。
     5.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
继续开展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工作,为接受孕产期保健的孕产妇提供免费艾滋病咨询、抗体筛查服务,检测率咨询率要分别达到80%以上;艾滋病病毒感染孕产妇及所生婴儿90%以上采取预防母婴传播干预措施。
6.免费抗病毒和感染者随访
巴州区2010年完成6人免费抗病毒和艾滋病感染者及病人11人的随访工作,抗病毒病人服药依从性维持在80%以上。市疾控中心完成对各县(区)抗病毒及随访管理人员的培训。
7、免费抗病毒和HIV/AIDS的综合管理
继续加强对HIV感染者和艾滋病病人的管理工作,切实落实各项管理措施,按照要求定期完成随访、检查和网络报告工作,对符合条件的病人及时纳入免费抗病毒计划中。到2010年底,对存活的艾滋病病人和感染者的随访比例达到70%以上。对随访的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病人CD4检测率达到100%
 二、项目内容与资金安排
     本项目共有资金10.64万元,具体项目内容、工作任务和资金安排内容如下。
    (一)监测和检测(0.26万元)
    继续完成看守所中当年新入所被监管人员中高危人免费艾滋病病毒抗体检测任务;对
在自愿咨询监测点接受咨询检测的人员,免费提供与艾滋病相关知识信息、心理咨询、艾滋病毒抗体初筛和确诊检测、梅毒抗体检测,对所有确认阳性者提供免费的CD4细胞检测,及时开展流行病学个案调查和随访等工作。对符合条件的病人,按照要求及时提供免费抗病毒。
    (二)广泛深入地开展艾滋病宣传教育(2万元)
    继续将农民工和青年学生作为宣传教育的重点对象,将农村、社区、学校和工作场所作为宣传教育的重点地区和场所,要求尽量扩大覆盖面,宣传教育内容侧重预防知识、提高个人预防艾滋病毒感染的技能、国家和当地的防治政策、关爱和反对歧视,营造良好社会环境。     
(三)全面落实高危人干预措施(2.75万元)
     针对暗娼、嫖客、多性伴人等性途径传播高危人干预工作的重点人。可采用广播、电视、广告牌、流动宣传和举办公众活动等形式,宣传安全套防病知识,营造推广使用安全套的社会氛围。区疾控中心根据当地性途径传播高危人活动特点,选择目标人
集中活动的场所开展工作;建立业主负责制,确保在场所内摆放宣传材料、发放安全套。性病诊疗机构在提供诊疗服务的同时,要对性病就诊者进行艾滋病性病预防的行为干预,内容包括门诊宣传栏的设立、健康教育处方的发放、提供健康教育和咨询服务、性伴通知及动员就诊者接受HIV和梅毒检测。力争使接触到的目标人在每次性活动中100%使用安全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