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公共卫生服务机构艾滋病防治技术规范
第一篇:社区公共卫生服务机构艾滋病防治技术规范
社区公共卫生服务机构艾滋病防治技术规范(试行)
一、目的为加强社区艾滋病防治工作力度,确保社区公共卫生服务机构完成艾滋病防治工作职责,并将各项预防措施落到实处,以保证艾滋病管理工作质量,控制艾滋病的传播与流行,特制定本规范。
二、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 艾滋病防治条理
中国预防与控制艾滋病中长期规划(1998-2010年)中国遏制与防治艾滋病行动计划 国务院关于加强艾滋病防治工作的通知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办法 法定报告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发布方案 全国艾滋病性病综合监测指南及方案
三、适用范围
本规范适用于社区公共卫生服务机构。
本规范适用于执行职务的社区卫生服务人员、乡村医生等医疗卫生人员。
四、原则与要求
社区公共卫生服务机构要设专门人员负责艾滋病防治工作。并根据社区的需求,提供知识培训、健康教育、行为干预、医疗护理和咨询关怀相结合的综合服务,使社区各类人,包括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患者、性病患者以及高危人都能连续、方便地得到有关信息与服务,营造一个有利于艾滋病预防、,有利于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患者生活的社会环境。
五、组织实施
(一)监测
1、联合公安、文化、统计等部门,在上级业务部门的指导下,通过摸底调查,掌握本社区
高危行为人(STD门诊就诊者、性乱者、同性恋者及静脉者和者等)和重点人(长途运输司机、出入境人员、娱乐服务场所从业人员、流动人员等)的基本情况,包括人数、种类、分布、活动场所等,掌握本社区高危场所的种类和分布情况。并将结果于每年的4月上旬逐级上报区、市级疾病控制中心。
2、在辖区内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的指导下完成各种艾滋病性病监测工作: 病例报告:在诊疗活动中,根据性病、艾滋病诊断标准按《传染病防治法》、《性病防治管理办法》规定的疾病报告程序报告病例。
常规监测:通过诊疗活动及自愿咨询检测,对具有高度感染危险的人,如STD门诊就诊者、性乱者、同性恋者及静脉者和者等或重点人如长途运输司机、出入境人员、娱乐服务场所从业人员、流动人员等进行HIV抗体检测,以便提高HIV感染者的发现率,控制HIV进一步传播。有筛查实验室的可自行筛查,没有条件的可将血样送区市疾病控制中心进行筛查。
哨点监测:有条件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应积极承担上级疾控机构安排的哨点监测任务,即按照监测方案在固定时间反复收集某高危行为人或重点人艾滋病的发生状况及相关信
息,以估计总人的感染情况。
专题调查:在上级业务部门的指导下,在规定时间内认真完成某些高危行为人或重点人的HIV感染状况、高危行为、知识知晓率调查。
(二)疫情的报告与管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的规定,严格疫情报告制度,及时、准确上报本社区公共卫生服务机构发现的艾滋病疫情。不得瞒报、谎报疫情。艾滋病疫情的报告程序按照《艾滋病网络专报信息系统》及《疾病监测报告管理信息系统》的规定进行报告和管理。责任报告人发现疑似感染者/病人,经血清学初筛阳性后,必须送卫生部批准的确认实验室确认,对确认试验阳性结果要按《传染病防治法》有关规定进行报告。对死亡病例要及时进行订正。报告病例后,要将该病例的个案流调表内容同时进行网络直报。
报告系统要有专人负责,并要保证用户密码安全保密。疫情报告员要经过疾病控制机构的业务培训并取得合格证。
疫情报告管理要遵守保密制度。
(三)艾滋病病人/感染者的管理
艾滋病防治条例对艾滋病病人/感染者积极落实国家的“四免一关怀”政策。建立社区和家庭为主的,为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艾滋病病人及其家庭提供关怀和救助的社会支持机制。
1、严格按照《艾滋病管理条理》进行管理;
2、对确认的HIV感染者,应选择适当的时机和方式通知受检者本人,同时鼓励感染者告知配偶或家属,通知时要给予心理咨询并提供预防再传播的技术指导。并对其进行CD4细胞检测,以便掌握抗病毒时机。
3、对确诊的感染者/病人及时进行流行病学调查,建立个人档案,定期随访(AIDS病人每季一次,HIV感染者每半年一次),并做好随访记录,同时对其家属进行医学观察,预防和护理指导,设专人负责管理资料档案,严格保密。
4、对本社区怀孕的HIV感染者或病人进行母婴阻断指导。
5、对本社区符合抗病毒条件的艾滋病病人按照卫生部艾滋病临床专家工作组编写的《
国家免费艾滋病抗病毒药物手册》进行抗病毒。抗病毒药物从本辖区的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领取,并严格按要求按时发放到病人,做到一人一档,并按要求进行随访管理。为做好抗病毒工作,应成立有临床、检验、流行病学专家组成的小组。
(四)艾滋病知识宣传
1、知识宣传
社区公共卫生服务机构要采用咨询、发放宣传材料、设立宣传栏、宣传标语等方式,向就诊患者、服务对象宣传艾滋病防治和安全套使用知识。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和各类医疗卫生机构,每年至少开展2次艾滋病防治健康教育活动。在人员流量较大的街道、公共场所设置艾滋病防治大型公益广告牌或宣传栏。将艾滋病防治知识宣传品发放到每家每户和社区内的企事业单位。
在本社区内的机场、火车站、长途汽车站、港口码头、出入境口岸及公共交通工具,要放置艾滋病防治及其相关知识宣传材料。宾馆饭店应做好相应的艾滋病防范和宣传工作。招待所和旅店登记服务台,要备有供顾客自取的艾滋病防治知识的宣传材料。
对社区居民进行艾滋病性病防治知识讲座,每年至少2次,每次不少于100人。
宣传知识及内容参照卫生部办公厅下发的《预防控制艾滋病宣传教育知识要点》,宣传材料从上级疾控机构领取或自己制作。
通过多种形式的知识宣传和健康教育,使本社区内15-49岁人口中,城市居 民对艾滋病防治和无偿献血知识知晓率达到85%以上,农村居民达到75%以上,流动人口达到80%以上,校内青少年达到95%以上,校外青少年达到75%以上。
2、知识培训
社区公共卫生服务人员要接受上级业务部门的培训。同时社区公共卫生服务机构要对本社区内的医疗机构、村卫生室乡村医生和卫生员进行艾滋病防治技能培训,培训率达到80%。
3、行为干预
深入高危人开展行为干预,在宾馆、歌舞厅等公共娱乐服务场所推广使用安全套,张贴艾滋病宣传画。设立,开展自愿咨询检测。
六、监督与评估
青岛市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负责组织制定《社区公共卫生服务艾滋病防治考核标准》,并组织实施。每年进行检查评估,并将检查评估结果作为本年度目标管理责任考核的内容。
第二篇:有关社区艾滋病防治的工作计划(最终版)
为进一步推进我社区艾滋病防治工作全面发展,完成镇政府下达我社区2015年年艾滋病防治工作目标任务,推进我村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现将艾滋病防治工作计划安排如下:
1、加强对艾滋病防治工作的领导,坚持领导亲自抓负总责,将艾滋病防治工作列入村委会的议事日程,作为主要工作来抓。
2、利用村民小组长会、户长会、村民大会、黑板报、宣传栏等形式做好艾滋病防治知识的宣传。每2月宣传一次艾滋病防治知识,每半年宣讲一次艾滋病防治知识,每年到学校宣讲艾滋病防治知识2次。
3、社区积极支持、配合工会、共青团、妇联、卫生等部门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健全信息报送制度。
4、加强外出人员管理,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防艾知识,增强公民防艾意识。建立流动人员的台账。
5积极组织好无偿献血活动。
6、做好艾滋病防治工作的各种数据、材料、信息收集上报。
第三篇:狂犬病防治技术规范
狂犬病防治技术规范 时间:2010-05-10 09:46 狂犬病(Rabies)是由弹状病毒科狂犬病毒属狂犬病毒引起的人兽共患烈性传染病。我国将其列为二类动物疫病。
为了预防、控制和消灭狂犬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和其它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技术规范。1 适用范围
本规范规定了动物狂犬病的诊断、监测、疫情报告、疫情处理、预防与控制。
本规范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一切从事饲养、经营动物和生产、经营动物产品,以及从事动物防疫活动的单位和个人。2 诊断
2.1流行特点
人和温血动物对狂犬病毒都有易感性,犬科、猫科动物最易感。发病动物和带毒动物是狂犬病的主要传染源,这些动物的唾液中含有大量病毒。本病主要通过患病动物咬伤、抓伤而感染,动物亦可通过皮肤或粘膜损伤处接触发病或带毒动物的唾液感染。本病的潜伏期一般为6个月,短的为10天,长的可达一年以上。2.2临床特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