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预防艾滋病梅毒乙肝母婴传播
工作实施方案
   
为全面推进我省预防艾滋病、梅毒、乙肝母婴传播工作,提高妇女儿童健康水平,根据?艾滋病防治条例?、?中国遏制与防治艾滋病行动方案〔2021—2021年〕?、?中国预防与控制梅毒规划〔2021—2021年〕?、?全国乙型病毒性肝炎防治规划?和卫生部?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工作实施方案?〔卫办妇社发〔2021〕19号〕,结合我省卫生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策略
〔一〕加强政府领导,落实部门责任。预防艾滋病、梅毒、乙肝母婴传播工作是传染病综合防治的重要组成局部,各地要建立健全政府组织领导,部门各负其责,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工作机制;要将此项工作纳入传染病综合防治规划,明确部门责任,落实工作任务,实施目标管理,全面推进预防艾滋病、梅毒、乙肝母婴传播工作
〔二〕开展社会发动,促进广泛参与。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积极协调妇儿工委办、广电、教育、人口计生、民政、妇联、共青团等相关部门和组织,广泛开展社会发动。利用媒体宣传、学校教育、社区宣教、家庭参与等多种形式,开展众性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防治知识的健康教育,特别要加强在疫情相对严重、民族地区、遥远贫困地区和流动人口集中地的健康教育,提高育龄妇女对艾滋病、梅毒、乙肝防治知识知晓率,引导育龄妇女和孕妇主动到医疗卫生机构接受检测、咨询等效劳。为感染者及其家庭提供关心和支持,减少歧视,营造良好的综合防治气氛。
〔三〕充分整合资源,提高干预效果。各地要充分利用现有艾滋病、梅毒、乙肝母婴传播工作管理体系、实验室体系和救治体系,整合预防艾滋病、梅毒、乙肝母婴传播工作,为接受孕产期医疗保健效劳的孕产妇提供全面、系统地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综合干预效劳。严格执行技术效劳标准,建立运转协调的检测、咨询、干预、随访、及关心等效劳流程,健全防治物品及时供给和合理应用制度,切实提高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干预效果。
〔四〕扩大覆盖范围,促进常规效劳。各地应不断扩大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
工作覆盖面,加大疫情严重地区、民族地区、农村地区工作力度在婚前保健、孕前保健、孕产期保健、儿童保健、性病防治、方案生育等效劳领域,积极探索建立与孕产妇和儿童系统保健管理等妇幼保健常规工作相结合的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效劳模式,充分发挥三级妇幼保健效劳网络的作用,促进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工作的常规化和持续开展。
〔五〕坚持因地制宜,加强能力建设。各地应结合当地艾滋病、梅毒、乙肝流行状况和卫生资源、效劳能力等因素制定工作方案,提出阶段工作目标。加强医疗卫生机构艾滋病、梅毒、乙肝的实验室检测和救治能力建设。
二、工作措施
各级医疗卫生机构在开展常规孕产期保健效劳的同时,应当为孕产妇提供全面、综合、系统的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干预效劳。
〔一〕广泛开展健康教育,预防育龄妇女感染。
1.各级卫生部门要与相关部门密切配合,发挥部门优势,开展媒体宣传、社区宣教、知识
讲座、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多样的健康教育活动,增强育龄妇女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的自我保健意识,让育龄妇女和孕妇主动到医疗卫生机构进行艾滋病、梅毒、乙肝检测,感染孕妇主动接受医疗卫生机构的干预效劳。
2.医疗卫生机构要在妇产科、方案生育门诊、青少年保健门诊、孕妇学校、婚前保健门诊等多种效劳场所对育龄妇女开展“面对面健康教育。结合常规医疗保健效劳,发放相关健康教育材料,为有需求的效劳对象提供咨询和指导,提高效劳对象对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效劳的利用。
3.医疗卫生机构应为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感染的育龄妇女提供预防母婴传播的信息、医疗保健及转介效劳;帮助感染妇女及配偶或性伴侣选择平安的性行为方式,指导其正确避孕和使用平安套,以减少非意愿妊娠和疾病传播,并帮助制定适宜的家庭生育方案。建议梅毒感染妇女在梅毒治愈后方案怀孕。艾滋病防治条例
〔二〕关口前移,标准提供综合干预效劳。
1.提供艾滋病、梅毒和乙肝咨询与检测效劳。各级医疗卫生机构要按照?预防艾滋病、梅毒
和乙肝母婴传播效劳流程?〔附件1〕,主动为所有孕产妇提供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咨询与检测效劳。在孕妇初次接受孕产期保健时,同时提供艾滋病、梅毒和乙肝相关检测,尽快明确感染状况,尽早为感染孕妇提供干预措施;要确保临产孕妇及时获得相关咨询与检测,并实施干预效劳。
〔1〕检测前咨询。结合孕产期保健效劳,为所有接受孕产期保健的孕妇提供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检测前的信息,告知母婴传播的危害及接受相关检测的必要性等核心信息。
〔2〕提供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检测。各级医疗卫生机构要按照?孕产妇艾滋病抗体检测及效劳流程?〔附件2〕,为所有孕产妇提供标准的艾滋病抗体筛查,及时对艾滋病筛查结果阳性者进行确认试验,尤其要确保临产孕产妇尽早获得艾滋病抗体筛查,以及时为孕产妇及所生儿童提供艾滋病母婴传播的干预措施
医疗卫生机构应按照?孕产妇梅毒检测及效劳流程?〔附件3〕对孕妇进行孕妇梅毒血清学检测。采用其中一类试验对首次就诊的孕产妇进行梅毒筛查,对筛查结果阳性者,需用另一类试验进行复检,确定其是否为梅毒感染。
医疗卫生机构应为孕妇提供乙肝外表抗原检测。有条件的医疗卫生机构要为检测结果阳性者提供乙肝病毒病原体血清学〔乙肝两对半〕检测。
〔3〕检测后咨询。医疗卫生机构应为孕产妇提供艾滋病、梅毒、乙肝检测后咨询效劳。为检测结果为阴性的孕产妇提供改变危险行为、防止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感染等重要信息;为检测结果为阳性的孕产妇提供保密的咨询,告知预防母婴传播干预措施信息,进行配偶或性伴侣的知情告知和检测指导,与感染孕产妇商讨并由其知情选择妊娠结局,提供必要的转介效劳等。
2.加强感染孕产妇及所生儿童孕产期保健和儿童保健效劳。各级医疗保健机构应当加强对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感染孕产妇的孕产期保健和随访效劳〔包括采取平安性行为指导、营养指导、相关感染病症和体征的监测、平安助产等〕,针对孕产妇综合状况及疾病感染程度,提供喂养方式、心理支持、家庭防护等技术指导。为自愿选择终止妊娠的艾滋病感染孕妇提供平安的终止妊娠效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