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一
学校用字规范中的常见问题
一、校名、楼名
校名、楼名等一般不能出现繁体字。
注意:今后尽量用规范汉字。有的学校的校名为书法家的题字,有繁体字,可在适当的醒目的地方挂一块规范字的铜牌或木牌(注意美观)。
二、拼音标注
拼音标注可以全部用大写字母,也可以用小写字母,但用小写字母时一句话的第一个字母应大写。两种情况都应按词组来断拼音,如“PINYIN BIAOZHU”或“Pinyin biaozhu”。
注意:可有可无的请尽量不用拼音标注。如一定要用,请务必规范使用。
三、序号
一级标题用“一、”
二级标题用“(一)”
三级标题用“1.”
四级标题用“ ① ”
注意:中文“一”后面用顿号“、”,阿拉伯数字后面用小圆点“.”,而不是用顿号。
四、段首空两格
如本文,凡是独立成段的地方(包括小标题)都应空两格。
注意:文中的小标题也应空两格。特别注意学校的规章制度,其中的每一条开头都应空两格。
五、日期
中文日期的规范写法:二○○八年五月六日
注意:“二○○七”的“○”不能用阿拉伯数字的“0”,也不能用字母“O”来代替。可以右键点击输入法图标中的小键盘,在菜单中选择“单位符号”,选择“○”。也可在“插入”菜单中,“特殊符号”中选择。
附件二 余杭区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学校自评表
学校: 校长签字: 联系人: :
评估指标 | 评估要素 | 实施要求 | 评分标准 | 自评得分 | 评估依据 | |
A 组 织 管 理 (25分) | A1 领导重视机构健全(15分) | A1.1 把语言文字工作列入学校议事日程 (8分) | A1.1.1学校重视,有领导分管(2分) | 查阅资料 听取汇报 开座谈会 | ||
A1.1.2有专(兼职)工作人员(2分) | ||||||
A1.1.3工作计划中有语言文字工作内容(2分) | ||||||
A1.1.4工作总结中有语言文字工作内容(2分) | ||||||
A1.2 制度健全,认真检查落实(7分) | A1.2.1有语言文字规范化规章制度(2分) | |||||
A1.2.2有语言文字工作活动经费(2分) | ||||||
A1.2.3有检查、有改进措施(3分) | ||||||
A2 与学校常规工作相结合 (10分) | A 2.1 语言文字工作与教育教学工作结合(4分) | A2.1.1将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纳入教育教学要求(2分) | 查阅资料 调查实证 听取上级主管部门意见 | |||
A2.1.2进行教育督导、检查评估时把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作为一项内容(2分) | ||||||
A2.2 语言文字工作与教职工业务考核工作结合(6分) | ||||||
A2.2.2作为教师聘任条件之一(2分) | ||||||
A2.2.3作为教师晋升条件之一(2分) | ||||||
评估指标 | 评估因素 | 实施要求 | 评分标准 | 自评得分 | 评估依据 | |
B 用 语 规 范 (35分) | B1 教师 用语 规范 (18分) | B1.1 积极参加普通话培训, 普通话水平逐步提高 (12分) | B1.1.1教职员工积极参加普通话培训(3分) | 听课、问询、查验 等级证书复印件等 | ||
B1.1.2教师普通话水平等级均达到二乙及以上(3分) | ||||||
B1.1.3教师辅助人员普通话水平全部达三甲及以上(3分) | ||||||
B1.1.4语文教师普通话水平等级均达到二甲及以上(3分) | ||||||
B1.2 把普通话作为教学语言和校园语言(6分) | B1.2.1在教学、教育活动中使用普通话(2分) | |||||
B1.2.2在会议、集体活动中使用普通话(2分) | ||||||
B1.2.3教职员与学生、教职员之间交谈时用普通话(2分) | ||||||
B2 学生 用语 规范 (17分) | B 2.1 在校内课堂内外说普通话(6分) | B2.1.1在课堂教学活动中说普通话(3分) | 查阅资料 调查实证 测试听课 | |||
B2.1.2在课外与教职员、同学交谈说普通话 (3分) | ||||||
B2.2 在校外说普通话(5分) | B2.2.1 50%以上的同学参加过校外普通话实践活动,趣味性强,有效果(2分) | |||||
B2.2.2坚持在社会上、家庭中说普通话(3分) | ||||||
B2.3 普通话培训与达标 (6分) | B2.3.1参加各种形式的普通话学习与培训 (3分) | |||||
B2.3.2普通话均达到三级甲等及以上(3分) | ||||||
评估指标 | 评估因素 | 实施要求 | 评分标准 | 自评得分 | 评估依据 | |
C 用 字 规 范 (30分) | C1 教师 用字 规范 (12分) | C1.1 掌握汉字规范标准(6分) | C1.1.1非语文专任教师掌握汉字规范标准(3分) | 测试、听课 查阅资料翻阅作业、教案等 | ||
C1.1.2语文教师熟练掌握汉字规范标准(3分) | ||||||
C1.2 使用规范字 (6分) | C1.2.1非语文专任教师板书、教案、批改作业和制作试卷的用字规范(3分)每出现一个不规范字扣0.2分 | |||||
C1.2.2语文教师板书、教案、批改作业和制作试卷的用字规范(3分)每出现一个不规范字扣0.5分 | ||||||
C2 学生 用字 规范 (10分) | C2.1 掌握规范汉字(6分) | C2.1.1能辨认识字范围内的规范字的学生达到90%以上 (2分) | 测试、冷谈、查作业 | |||
C2.1.2能正确书写所学的规范字(字形、笔画、笔顺正确,并有一定的速度)的学生达到90%以上(2分) | ||||||
C2.1.3作业、论文、答卷用字规范。(2分)每出现一个不规范字扣0.05分 | ||||||
C 2.2 汉字应用能力(4分) | C2.2.1小学五年级以上(含五年级)学生能辨别影视屏幕、图书报刊和商业活动中的不规范字(常用字范围内)(2分) | |||||
C2.2.2小学五年级以上(含五年级)学生能在计算机上正确录入汉字,能查语言文字网站,发送规范的汉语言文字邮件(2分) | ||||||
C3 校园 用字 规范 (8分) | C3.1 校园环境用字规范(4分) | C3.1.1铭牌、标志牌用字规范。(2分)每出现一个不规范字扣0.5分 | 实地查看 查阅资料 | |||
C3.1.2电子屏幕、电化教学用字、校园网、板报、宣传栏等用字规范。(2分)每出现一个不规范字扣0.2分 | ||||||
C3.2 公文、校报(刊)、公章等用字规范 (4分) | C3.2.1公章、公文、校报(刊)用字规范。(2分)文头、封面、刊头每出现一个不规范字扣0.5分,内文出现一个不规范字扣0.5分 | |||||
C3.2.2领导公务名片用字规范。(2分)每出现一个不规范字扣0.5分 | ||||||
评估指标 | 评估要素 | 实施要求 | 评分标准 | 自评得分 | 评估依据 | |
D 宣 传 及 特 (20分) | D1 宣传 活动 (10分) | D1.1 营造良好的语言文字宣传环境(4分) | D1.1.1有经常性的语言文字规范化宣传阵地。如校园广播站、电视台、校报(刊)板报等(2分) | 实地查看 查阅资料 | ||
D1.1.2校园内有永久性的醒目语言文字宣传标语(2分) | ||||||
D1.2 积极开展“推普”宣传活动(6分) | D1.2.1每年一度的“推普周”有活动计划、总结(3分) | |||||
D1.2.2积极开展各项语言文字规范化宣传活动(3分) | ||||||
D2 特 展示 (10分) | D2栏内容由学校自行填写。要求展示本校开展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的特与成果。 如开展语言文字教(科)研活动,或开展有关语言文字规范化的教学改革或研究实验,或组织师生进行社会用语用字调查、社会咨询服务等。取得一定成效,或有可供推广的语言文字规范化经验等。 | 查阅文件、资料 听取汇报 开座谈会 | ||||
备注:
⒈不规范字是指繁体字、异体字、二简字、错别字。学生作业中的不规范字不包括错别字。
⒉标语、标牌、指示牌、名称牌、标志牌等校园中醒目处的不规范字还包括缺损字。
⒊教职工指1954年1月1日后出生的。
⒋凡扣分项目,所扣总份均以该项分值为限。
⒌本表评分满分为110分,其中“特展示”项为加分项目。
⒍本表根据《浙江省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评定标准》制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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