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教育教学用语用字规定(写写帮整理)
第一篇:学校教育教学用语用字规定(写写帮整理)
**小学教育教学用语用字规定
根据文件精神,为了规范学校教育教学常规中的语言文字工作,提高教育教学质量,营造“人人说普通话、人人写规范字”的良好氛围,特制订如下规定:
一、师生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
二、普通话应作为教育教学和校园生活的规范用语。
三、提高“说普通话,写规范字”的意识,努力总结、探索语言文字工作的新方法。
四、教师要说好普通话,对学生起示范作用。教师的普通话水平必须达到二级乙等以上。
五、语文教学力求扎实,特别是低、中年级汉语拼音教学,要做到人人过关。
六、校园内应推广使用规范汉字。
七、每位教师要积极参加“三笔”字比赛,以提高规范用字水平。
八、撰写备课笔记,各种文字材料等,字迹要工整,不写错字、别字、二简字、繁体字、异体字。
九、教师批改作业、板书、写评语等,应使用规范字,杜绝二简字、繁体字、异体字、错字、别字等不规范的字。
十、各教室内的黑板报、宣传栏等,书写规范、端正,教师如发现错误应及时指出并纠正。
十一、严格规范校园内教学楼、室内活动中心、饭堂、综合楼等公共场所用字,有专人负责定期检查。
十二、教师带头做好“说普通话、写规范字”的宣传工作,自觉做社会推普员。
十三、积极推广普通话,促进语言文字建设网络化。
第二篇:学校教育教学用语用字规定
学校教育教学用语用字规定
根据《黄冈市各级各类学校教育教学常规工作用语用字规定》文件精神,为了规范学校教育教学常规中的语言文字工作,提高教育教学质量,营造“人人说普通话、人人写规范字”的良好氛围,特制订如下规定:
一、师生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
二、普通话应作为教育教学和校园生活的规范用语。
三、提高“说普通话,写规范字”的意识,努力总结、探索语言文字工作的新方法。
四、教师要说好普通话,对学生起示范作用。教师的普通话水平必须达到二级乙等以上。
五、语文教学力求扎实,特别是低、中年级汉语拼音教学,要做到人人过关。
六、校园内应推广使用规范汉字。
七、每位教师要积极参加“三笔”字比赛,以提高规范用字水平。
八、撰写备课笔记,各种文字材料等,字迹要工整,不写错字、别字、二简字、繁体字、异体字。
九、教师批改作业、板书、写评语等,应使用规范字,杜绝二简字、繁体字、异体字、错字、别字等不规范的字。
十、各教室内的黑板报、宣传栏等,书写规范、端正,教师如发现错误应及时指出并纠正。
十一、严格规范校园内教学楼、室内活动中心、饭堂、综合楼等公共场所用字,有专人负责定期检查。
十二、教师带头做好“说普通话、写规范字”的宣传工作,自觉做社会推普员。
十三、积极推广普通话,促进语言文字建设网络化。
第三篇:教育教学用语用字规定
坑东学校
教育教学用语用字规定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的内容和精神,自觉维护祖国语言的纯洁和健康,推进校园语言文化建设,加强师生的素质修养。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订坑东学校语言文字教育教学用语用字各项规定。
一、推广普通话工作制度
1.成立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领导小组,由校长任组长,由教导处分管并具体组织落实,加强推普工作的监督。2.全校教师必须认真学习和掌握语言知识,积极推广普通话自觉使用“四用语”(课堂用语、会议用语、宣传广播用语、校园交际用语。)
3.定期加强和开展对全体教师进行语言文字方面的培训和督查。
4.学校每学期有计划的安排各种形式的推普活动,在校内形成一个讲普通话的良好风气。
二、语言制度 1.普通话规范制度(1)热爱祖国语言文字。普通话培训
(2)说标准普通话,不夹带方言,不转变语音、语调。(3)学生在校园内说普通话,课
堂发言,课下交流时使用普通话。(4)提倡学生在家庭和社会上也要说普通话。2.规范字使用制度
(1)作业书写规范,减少错别字。(2)学习笔记中使用规范字。(3)校报及宣传刊物中使用规范字。
(4)自主检查家长在回条或签字中的用字,督促家长使用规范字。
三、语言文字工作奖惩制度
1.要求教师普通话水平达到国家标准,即:语文老师二级甲等87分,其他非语文老师二级乙等80分。未达标教师,原则上不聘用。
2.教师要积极参与普通话培训和测试,不断提高自身规范用语水平,并把语言文字规范的要求纳入到教师业务考核和教学基本功能力考核中。
3.充分发挥语文课在普及普通话,用字规范化中的主渠道作用。语文教学要重视提高学生语言文字规范意识和语言文字应用能力。
4.加大语言文字规范化宣传力度,并面向社会做好宣传,特别要精心组织并开展好每年一度的推普宣传周活动。5.加强学校普及普通话,用字规范化工作的检查,并将这项工作纳入教育质量评价体系中。
6.全校教职工要自觉遵守规定,在教学(上课、辅导)、接电话、开会、集体活动、与学校交谈时必须做到100%使用普通话。
7.教师教学用字(备课教案、上课板书)必须做到100%使用规范字。
8.学校不定期举行教师教学基本功比赛活动,对成绩优秀者给予一定奖励。
四、语言文字学习宣传制度
1.语文课、写字课上落实语言文字教学。
2.在各学科教学过程中渗透语言文字规范化教育。3.对学生进行必要的文字规范化、标准化知识教育和用字规范基本功训练。
4.校园内有规范语言文字的标语或提示语。5.学校有“语言文字规范化宣传栏”。6.学校和班
级均设有语言文字监督员。
7.每个班级的文化建设中设有普通话及规范字的阵地。8.通过校园网站、晨会、班队会、升旗仪式等渠道大力宣传语言文字规范化的意义及有关法律法规,语言文字规范化有关知识。
五、语言文字工作教育培训制度
1.教师要积极参与普通话培训和测试,不断提高自身规范用语水平,使我校全体在岗教师普通话达标率100%。2.学校每学年开展推普周活动,对师生进行语言文字法规及常识的宣传、培训,活动要求全员参与,积极投入,出勤率和表现与评选语言文字先进个人挂钩。
3.学校每年组织一次全体教职工参与的语言文字常识的普及,结果全校公布,评先、评优时优先考虑。
4.学校领导干部要高度重视语言文字教育培训工作,在各项工作和活动中以身作则,严格管理。
5.语文教师要立足课堂教学和班级活动,对学生进行语言文字知识的教育,要面向全体学生,使全体学生接受普通话和规范汉字的听说读写能力教育培训,学校将写字与口语成绩作为评价教学业绩的重要依据。
6.其他学科教师也要立足课堂教学和学科活动,对学生进行用语用字规范化的指导和管理。
六、校园用语用字管理制度
(一)校园用语要求
1.师生在校园内自觉使用普通话,会在同学之间、师生之间、外人之间使用文明礼用语,使普通话成为校园用语。2.坚持普通话教学,课堂上教师讲课、学生回答问题必须使用普通话,对外电话联络必须使用普通话。
3.学校领导、教师、学生在集会上必须使用普通话。4.教研活动加强基本功训练,坚持使用普通话。
5.教师必须达到《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规定的普通话等级标准,教科室定期进行教师普通话培训及检测、达标验收工作。
6.学生能说比较标准的普通话。
(二)校园用字要求
1.校名、标语、名称牌、标志牌、颁发的奖状等各种标牌用字符合要求。
2.宣传栏、宣传材料、指示牌不能使用繁体字、异体字、二简字、错别字,用字规范。
3.学校举办的各种会议和文体活动的横标、标语、黑板报等用字,必须达到规范要求。
4.学校文件、上交材料、教案、试卷、用字规范。5.板书用字符合要求。
6.批改作业、书写评语用字的符合要求。7.学生能认识并正确书写规范字。
第四篇:关于用语用字的规定
关于用语用字的规定
南平市建阳区实验幼儿园
为了配合我区迎接《国家三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达标评估》工作,推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规范化、标准化及其健康发展,丰富城市文明建设的文化内涵,提高全体教职员工的综合素质,树立我园省级示范性幼儿园的文明形象,依据有关语言文字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本园工作的实际需要,特制定规范用语、用字的规定:
一、提高队伍素质
认真组织全体教师学习《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和《迎接国家三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检查评估实施方案》,提高认识,增强规范意识,把规范用语用字作为提高自身素质,提升自身形象的重要方面,并不断加强学习,所有一线带班教师必须参加普通话培训,达到普通话二级水平方可上岗,全体教职员工、家长、全园幼儿要认真学习幼儿园制定的文明礼貌用语,并坚持在日常的交际中使用文明礼貌用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