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续教育学时的计算方法
(一)、县级及以上培训学时计算方法
1、县级及以上组班培训,以主办单位所发证书的实际课时为准。县级以上非组班培训(专题培训)及教科研按实际参加活动天数计算,每天8学时(以高淳县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登记卡为准)。
2、教师参加学历进修单科结业一门以上,中、高级职称教师至多按48学时计,初级至多按32学时计。
3、参加普通话培训并考试合格者按40学时计。
4、参加职称英语或职称计算机培训并考试合格者按20学时计。
5、参加中小学教师教育技术能力培训并考试合格者按20学时计。
6、研训员组织的二校以上的主题研训活动(含专题讲座),由研训员按活动具体情况折算学时(培训学时、教科研学时),每天8学时,半天4学时计。
(二)、县级及以上教科研学时计算方法
1、在正式刊物上发表的论文,视刊物级别按以下标准计算继续教育学时:国家级刊物24学时/篇;省级刊物18学时/篇;市级刊物12学时/篇、内部刊物6学时/篇;区(县)级刊物4学时/篇。
2、论文获奖按以下标准计算继续教育学时:国家级一等奖18学时/篇、二等奖16学时/篇、三等奖14学时/篇;省级一等奖14学时/篇、二等奖12学时/篇、三等奖10学时/篇;市级一等奖10学时/篇、二等奖8学时/篇、三等奖6学时/篇;区(县)级一等奖6学时/篇、二等奖4学时/篇、三等奖2学时/篇;
3、参加学术交流,须交有关学术交流材料(材料中须注明时间、地点、主办单位、内容等),按实际会议时间(路程时间除外),每天8学时计。大会交流论文另加论文折算学时,国际会议16学时,全国会议12学时,行政区会议8学时,省市级6学时。
4、正式出版的专著每1000字折算3学时。
5、课题研究凭结题证书按以下标准折算学时:省级及以上课题主持人、撰稿人(限一人)
计16学时,参与人计12学时;市级课题主持人、撰稿人(限一人)计12学时,参与人计8学时;县级课题主持人、撰稿人(限一人)计8学时,参与人计4学时。
6、县级及以上教学研究部门组织的各种教研活动(教学观摩、研讨等,不含培训内容),每天8学时,半天4学时计。
(三)、校本研训学时计算方法
校本研训:经县研训中心审核通过的校本研训计划,由学校负责对教师校本研训进行考核,合格者按以下标准折算学时。
1、各种专题讲座计3学时/次。
2、校内教学观摩与研讨活动计2课时/次。
3、学科组其他教研活动计1课时/次。
4、学校组织外出参观学习(必须有书面记录和学习体会)计4课时/天。
5、教师师徒结对(只作为新教师培训课时)计5课时/学期。
五、注意事项
1、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以五年为一个周期,按年进行签证。中、高级职务的教师和初级职务的教师,每年参加继续教育的学时分别不少于72学时、48学时。五年内,中、高级职务的教师参加继续教育的学时累计不少于360学时,初级职务的教师参加继续教育的学时累计不少于240学时。
2、《教师继续教育证书》的填写要认真、规范。区(县)级以上培训要填写培训班级或培训内容,培训的天数或次数及相应的课时数。论文发表或获奖的,要在县级以上教科研活动情况表内填写论文发表刊物的级别或获奖级别,以及按规定折算成的相应课时数。
3、没有相关证明材料原件,一律不予确认。
普通话培训4、本年度校本研训未经县研训中心审核确认或未达到规定要求的,《教师继续教育证书》签证时不予认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