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都的秋
郁达夫
秋天,无论在什么地方的秋天,总是好的;可是啊,北国的秋,却特别地来得清,来得静,来得悲凉。我的不远千里,要从杭州赶上青岛,更要从青岛赶上北平来的理由,也不过想饱尝一尝这“秋”,这故都的秋味。
江南,秋当然也是有的;但草木雕得慢,空气来得润,天的颜显得淡,并且又时常多雨而少风;一个人夹在苏州上海杭州,或厦门香港广州的市民中间,浑浑沌沌地过去,只能感到一点点清凉,秋的味,秋的,秋的意境与姿态,总看不饱,尝不透,赏玩不到十足。秋并不是名花,也并不是美酒,那一种半开,半醉的状态,在领略秋的过程上,是不合适的。
不逢北国之秋,已将近十余年了。在南方每年到了秋天,总要想起陶然亭的芦花,钓鱼台的柳影,西山的虫唱,玉泉的夜月,潭柘寺的钟声。在北平即使不出门去罢,就是在皇城人海之中,租人家一椽破屋来住着,早晨起来,泡一碗浓茶、向院子一坐,你也能看得到很高很高的碧绿的天,听得到青天下驯鸽的飞声。从槐树叶底,朝东细数着一丝一丝漏下来的日
光,或在破壁腰中,静对着象喇叭似的牵牛花(朝荣)的蓝朵,自然而然地也能够感觉到十分的秋意。说到了牵牛花,我以为以蓝或白者为佳,紫黑次之,淡红最下。最好,还要在牵牛花底,教长着几根疏疏落落的尖细且长的秋草,使作陪衬。
北国的槐树,也是一种能使人联想起秋来的点缀。象花而又不是花的那一种落蕊,早晨起来,会铺得满地。脚踏上去,声音也没有,气味也没有,只能感出一点点极微细极柔软的触觉。扫街的在树影下一阵扫后,灰土上留下来的一条条扫帚的丝纹,看起来既觉得细腻,又觉得清闲,潜意识下并且还觉得有点儿落寞,古人所说的梧桐一叶而天下知秋的遥想,大约也就在这些深沉的地方。
雨霖铃赏析
秋蝉的衰弱的残声,更是北国的特产;因为北平处处全长着树,屋子又低,所以无论在什么地方,都听得见它们的啼唱。在南方是非要上郊外或山上去才听得到的。这秋蝉的嘶叫,在北平可和蟋蟀耗子一样,简直象是家家户户都养在家里的家虫。
还有秋雨哩,北方的秋雨,也似乎比南方的下得奇,下得有味,下得更象样。
在灰沉沉的天底下,忽而来一阵凉风,便息列索落地下起雨来了。一层雨过,云渐渐地卷
向了西去,天又青了,太阳又露出脸来了;著着很厚的青布单衣或夹袄的都市闲人,咬着烟管,在雨后的斜桥影里,上桥头树底下去一立,遇见熟人,便会用了缓慢悠闲的声调,微叹着互答着的说:
“唉,天可真凉了”(这了字念得很高,拖得很长。)
“可不是么一层秋雨一层凉了!”
北方人念阵字,总老象是层字,平平仄仄起来,这念错的歧韵,倒来得正好。
北方的果树,到秋来,也是一种奇景。第一是枣子树;屋角,墙头,茅房边上,灶房门口,它都会一株株地长大起来。象橄榄又象鸽蛋似的这枣子颗儿,在小椭圆形的细叶中间,显出淡绿微黄的颜的时候,正是秋的全盛时期;等枣树叶落,枣子红完,西北风就要起来了,北方便是尘沙灰土的世界,只有这枣子、柿子、葡萄,成熟到八九分的七八月之交,是北国的清秋的佳日,是一年之中最好也没有的GoldenDays。
有些批评家说,中国的文人学士,尤其是诗人,都带着很浓厚的颓废彩,所以中国的诗文里,颂赞秋的文字特别的多。但外国的诗人,又何尝不然我虽则外国诗文念得不多,也
不想开出账来,做一篇秋的诗歌散文钞,但你若去一翻英德法意等诗人的集子,或各国的诗文的Anthology来,总能够看到许多关于秋的歌颂与悲啼。各著名的大诗人的长篇田园诗或四季诗里,也总以关于秋的部分。写得最出而最有味。足见有感觉的动物,有情趣的人类,对于秋,总是一样的能特别引起深沉,幽远,严厉,萧索的感触来的。不单是诗人,就是被关闭在牢狱里的囚犯,到了秋天,我想也一定会感到一种不能自已的深情;秋之于人,何尝有国别,更何尝有人种阶级的区别呢不过在中国,文字里有一个“秋士”的成语,读本里又有着很普遍的欧阳子的《秋声》与苏东坡的《赤壁赋》等,就觉得中国的文人,与秋的关系特别深了。可是这秋的深味,尤其是中国的秋的深味,非要在北方,才感受得到底。
南国之秋,当然是也有它的特异的地方的,比如廿四桥的明月,钱塘江的秋潮,普陀山的凉雾,荔枝湾的残荷等等,可是彩不浓,回味不永。比起北国的秋来,正象是黄酒之与白干,稀饭之与馍馍,鲈鱼之与大蟹,黄犬之与骆驼。
秋天,这北国的秋天,若留得住的话,我愿把寿命的三分之二折去,换得一个三分之一的零头。
1934年8月,在北平(郁达夫:现代著名的小说家、散文家。)
(二)
追寻深沉
——《故都的秋》赏析
江锡铨江苏教育学院中文系教授
《故都的秋》写于一九三四年八月。在这篇散文中,作者郁达夫描绘了故都北京秋天如诗如画的、几乎臻于完美的风物景致,表达了对于故都清秋的虔诚向往与崇仰。那是一种超常的深情。应当如何理解、把握作者的这种宗教般的情感和礼赞呢我以为,要想读出《故都的秋》的深厚蕴藉,似乎应当同时关注作者其他的关于北京和关于秋天的文学作品,尤其是作者在将近两年之后的一九三六年五月所写的另一篇散文《北平的四季》——后者几乎可以说是前者的“互文”与注释。
就是在《北平的四季》中,作者再一次比较了南方的秋天和北方尤其是北京的秋天,重申
了他的“抑南扬北”的见解:“所以我说,北平的秋,才是真正的秋;南方的秋天,不过是英国话里所说的IndianSummer小阳春——引注或叫作小春天气而已”。也是在《北平的四季》中,作者再一次近乎偏执地表达了对于北京的一往深情。作者说,在自己的“前半生住过”的、“不在少数”的“中国的大都会”中,虽然各有特点,然而,“上海的闹热,南京的辽阔,广州的乌烟瘴气,汉口武昌的杂乱无章,甚至于青岛的清幽,福州的秀丽,以及杭州的沉着,总归都还比不上北京”的“典丽堂皇,幽闲清妙”。在作者的心底眼中,“北平的人事品物,原是无一不可爱的,就是大家觉得最要不得的北平的天候,和地理联合上一起,在我也觉得是中国各大都会中所寻不出几处来的好地”,于是便有了作者笔下意味无穷的《北平的四季》。在写完了冬、春、夏三季的横生妙趣之后,作者表示,两年前写过一篇《故都的秋》,“对这北平的秋季颂赞过一遍了,所以在这里不想再来重复”,然而仍然觉得意犹未尽,忍不住又洋洋洒洒地写下了一个十分精彩的段落,并且为《故都的秋》留下了一条注脚:“北平近郊的秋,实在也正像是一册百读不厌的奇书,使你愈翻愈会感到兴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