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言的主要作品《红高粱》、《高粱酒》、《狗道》、《高粱殡》、《狗皮》。 
  全新的历史观念,艺术手法突破了以往叙事方式和叙事框架,写抗日战争的同时渲染了原始生命力。纵情歌颂了红高粱一样 充满血性与反叛意识的民族精神 
  首先,红高粱是一个整体象征意味,有巨大的阐述空间,既是农民赖以生存的物质食粮,又是他们繁衍生息的现实空间。它内蕴着热烈、强悍、茁壮顽强的生命力,又象征着刚毅不屈坚忍牺牲的复仇精神。高粱地里的野合、伏击、演出的是一幕幕的英雄活剧。因此,红高粱象征着伟大的民族血脉和灵魂。其次,歌颂生命意识和生命力。批判了现代文明的退化和生命的衰微。“我”已经被现代文明彻底阉割。大脑里充满了机械僵化的现代思维,身体是被肮脏的都市生活臭水沟浸泡着,每个毛孔都散发着扑鼻的恶臭,退化成高粱地里的高粱。再次,标志着新历史小说的诞生,开创了一种新的叙事模式,心里是注意不关心历史本身,关心的是特定历史环境中的人,人道,人的异化问题。因此,此书中,对抗日战争历史进行了颠覆,草根阶级成为抗日的主力。第四点,叙事技巧上的突破,设置了亲缘叙事者的双重视角。虽然运用第一人称,但讲述的绝非第一人称视角范围内的事“我”叙述故事以外的事,真正的故事讲述者是“我父亲”。另外,创造了多过程的叙述方式,讲一个故事分叙几次。
每一次的叙述各有侧重,合成一个多义、复调、立体化的艺术实体。打破了传统的一维线性叙事的局限。
《红高粱》讲述的是一个很简单的抗日故事。以“我”爷爷余占鳌带着十四岁的“我”父亲伏击日寇为主线,插叙了爷爷和奶奶的爱恨纠葛以及日寇残害百姓的罪行。作者以追忆的口吻,对永存在故乡高粱地上的那些敢生敢死、敢爱敢恨的灵魂来了一次最酣畅淋漓的礼颂。 
  读罢《红高粱》,思绪便仿佛被浸透在一片灼人的红当中。这红,是高粱酒散出的浑浊香气,是罗汉大爷被日寇活剥人皮时的赤裸血性,是“我”奶奶中倒地时喷薄而出的鲜血,是火红燃烧着的坚毅不屈的民族精神。作者笔下的高粱是有人性、有血性的,它会哭会笑,倔强地挺直着腰杆子。油密的高粱不仅承载了多少爱恨纠葛,更赋予了更高层次的中华民族精神内核的象征,它是属于生命的红高粱,是属于民族的红高粱。 
  书中刻画了许多迥异不同的农民形象。“我”爷爷、“我”奶奶、“我”爸爸、罗汉大爷、余大牙……他们都是矛盾的混合体,卑微与伟大,善良与残忍,聪明与愚钝,勇敢与怯懦。他们身上的对立面时时碰撞出激烈的火花,照着他们的命运。“我”奶奶便是其中最典型的例子。
这绝对不是一个“循规蹈矩”的女人。她张扬,她不羁,她是“个性解放的先驱,妇女自立的典范”。她感性,她野性,她用倔强的小脚走完了绝不屈服的一生。“我”奶奶的所作所为颠覆了传统道德伦理,她冲破封建束缚的枷锁,敢于追求自己的爱情。三寸金莲的小脚倒成了“我”奶奶和爷爷的红线,“余占鳌就是因为握了一下我奶奶的小脚唤醒了他心中伟大的创造新生活的灵感,从此彻底改变了他的一生,也彻底改变了我奶奶的一生。”以至于后来“爷爷和奶奶在生机勃勃的高粱地里相亲相爱,两颗蔑视人间法规的不羁心灵,比他们彼此愉悦的肉体贴得还要紧”。这是对传统道德多大的讽刺与亵渎!“我”奶奶骨子里的这般野性给人以快感,让人肃起敬意,我们看到了束缚了千年的人的追求自由与解放的本性在高粱地里赤裸裸地展现着它婀娜的姿态。如此大胆地纵欲非但没有丝毫肮脏与羞耻之感,反而是一个高贵的灵魂在冉冉升起。而“我”奶奶在弥留之际的对天怨诉更诠释了对生命、对幸福的渴望,凄婉,悲壮:“天,什么叫贞节?什么叫正道?什么是善良?什么是邪恶?你一直没有告诉过我,我只有按着我自己的想法去办,我爱幸福,我爱力量,我爱美,我的身体是我的,我为自己做主,我不怕罪,不怕罚,不怕进你的十八层地狱。我该做的都做了,该干的都干了,我什么都不怕。但我不想死,我要活,我要多看几眼这个世界,我的天哪……”这个土生土长在贫苦农村的地道的妇人,能够说出“我的身体是我的,我为自己做主
”这般极富女性解放意识的话语,是对传统受奴役、受压迫的乡村妇女的一种很大的颠覆。从“我”奶奶身上可以看出莫言对女性的某种观点,他某种程度上强调了女性的抗争性与自主性。他笔下的女性形象常是豪爽的、奔放的、火辣的,敢于越过所谓传统道德的藩篱,如《废都》中的唐宛儿,也是一个敢于自我追求、“自己的身体自己做主”的性情女子。她们在现实的不济中渴望实现灵与肉的统一,“我”奶奶最快活的时光是在高粱地里,最后的归宿也是在高粱地里,这仿佛是命运的纠结,火红的高粱地里又添了一个火红的灵魂。 
  《红高粱》中有一种红,是真正的鲜血的腥红。作者似乎对于直视血淋淋的肉体有特殊的快感,使小说充斥着一种赤裸的血恐怖,而语言上又带着异常冷静,甚至黑幽默般的口吻。有人说这是作者的“暴力美学”,透过肉体溢出的腥红,直指人性最深处的阴暗。如孙五活剥罗汉大爷人皮时,“大爷的耳朵苍白美丽,瓷盘的响声更加强烈。”“罗汉大爷的头皮褪下。露出了青紫的眼珠。露出了一棱棱的肉。”……读到此处不由得全身冷颤。残酷活剥下也活生生剥出日寇严重扭曲的变态心理。而另一方面,罗汉大爷“狂呼不止,一股焦黄的尿水从两腿间一蹿一蹿地滋出来”,人性中本能的软弱在此处表露无遗。伟大与渺小的纠结,勇敢与怯懦的挣扎,在淡漠的语气下却带给我们更深的震撼。这是一个社会最底层的普通农民,贫苦,无知,只有原生状态的生命意识,而他的骨子里却满满地透着坚韧与不
屈,这种根深蒂固的民族意识在一个农民身上凸显得更加淋漓尽致。 
  好的的文学作品能够切入人的心灵,仿佛当头棒喝。读罢《红高粱》,确实让心灵为之一颤,交织着血泪的历史重重敲打着世人的灵魂。我们清晰地看到人性的真善美,假恶丑,种种矛盾纠缠下的才是最真实的人。对于生命与民族大义的诠释,最底层的农民反而能给我们最完美的答案。我们会永远记住的,是那高粱地里火红燃烧的灵魂!
一 新的视角 
    纵观49年到《红高粱》以前的写实文学,从主流的矛盾式现实主义到“红经典”的“社会主义现实主义”,作家们大多以文人的革命式热情创作,把眼光集中在主流社会问题上。而以莫言为代表的新时期作家则开创了一种新的写实方式,有意识地拒绝政治权力观念对历史的图解,尽可能地突现出民间历史的本来面目。显然,五四以来的“在高的意义上的写实”的现实主义倾向逐渐弱化,到了莫言《红高粱》,他把政治势力之外的民间武装或民间社作为主要描写对象,刻意突现出充满生命力的民间世界的理想状态,把一种充沛饱满自由自在的民间情感作为作品内在的精神支撑。 
  首先,《红高粱》是一种对传统刻意的丢弃。把视角从社会的主流路上拖拽到山东高密这样一个“政治中心”之外的纯民间地域。在这“山高皇帝远”的地方,它的未开化的土地和自然的温床,让暴力和接近原始兽间的性爱关系成为一种可能(事实上,这种可能在中国许多地域都被作为“本应该如此”而存在)。之后的文学作品延续了这种边缘化角视野的创作倾向,甚至发展成为一种猎奇性的观众文学。 
  但作为开创者的《红高粱》,站在民间立场上讲述一个抗日战争背景下的民间故事,它丢弃了传统文人对政治的关注和爱国情结的张扬。 
  新时期的中国文学,最终走向了对十七年、文学的反叛或者说纠正。《红高粱》里没有二元对立的人物形象,莫言没有安排表面上善恶分明的人物,没有因为日本鬼子来了我们就要打仗而宣传爱国主义。人们大多是为了生存才抗争,而不是为了所谓的“民族大义”。另外,《红高粱》里“父老乡亲们”也不见了传统人物形象里的绝对善恶之分,“他们杀人越货,精忠报国,他们演出过一幕幕英勇悲壮的舞剧,使我们这些活着的不肖子孙相形见绌,在进步的同时,我真切地感到种的退化。”余占鳌是兼土匪头子和抗日英雄的两重身份,他的性格是粗野、狂暴而富有原始正义感和生命激情的。 
  50-70 年代现代历史小说中也出现过类似的草莽人物,但必须要在他身边再树立一个负载政治道德标准的正统英雄人物,以此传达意识形态所规定的思想内容,但在《红高粱》中,余占鳌是唯一被突出的主要英雄,他的草莽缺点和英雄气概都未经任何政治标准加以评判或校正,而是以其性格的真实还原出了民间的本。“我奶奶”具温热、丰腴、泼辣、果断,充满真正劳动人女人的美。她在临死前对天呼喊:“天赐我人情,天赐我儿子,天赐我财富,天赐我三十年红高粱般充实的生活。……你认为我有罪吗?你认为我跟一个麻风病人同枕交颈,生出一窝癞皮烂肉的魔鬼,便这个美丽的世界污秽不堪是对还是错?天,什么叫贞节?什么叫正道?什么是善良?什么是邪恶?你一直没有告诉过我,我只有按着我自己的想法去办,我爱幸辐,我爱力量,我爱美,我的身体是我的,我为自己做主,我不怕罪,不怕罚,我不怕进你的十八层地狱。我该做的都做了,该干的都干了,我什么不怕。但我不想死,我要活,我要多看几眼这个世界,我的天哪......”正是建立在崇尚生命力与自由状态的价值取向上,作者描写“我爷爷”的杀人越货,写“我爷爷”和“我奶奶”的野地欢爱,以及其他人物种种粗野不驯的个性与行为,才能那样自然的创造出一种强劲与质朴的美。 
  莫言将自己摆在家乡高密的那片高粱地里,他不肯冷静,也不需要冷静,在文学的天地里,将他那巨大的画笔,蘸上血红的颜料,大笔挥就。一片片红高粱是背景,我奶奶,我
莫言代表作
爷爷,我,罗汉大叔,父老乡亲,甚至鬼子们,他们一个个都是活生生的,在红高粱的浸染里,渗入了与人性有关的东西。 
    二 对红的复活还是重构? 
     红作为一个原型,在历史的演变中,早已内化在我们的血液中,渗透到我们民族的深层心理结构之中,成为一种集体无意识的东西。莫言在《红高粱》中用高昂的笔调画出了炫目,刺激的红世界。许多人认为,《红高粱》是对传统民族文化精神象征的红原型的一种复活,认为它把红从集体无意识的深渊里提取出来,使它与“意识到的价值”产生联系,“并借现代的语言转化为同时代的人可以接受的象征性结果”。在这种意义上说,《红高粱》对传统文化精神的象征意义的挖掘确实产生了很大的影响。但是,这也许是读者在的一种误读,或者说,读者在感知“红原型”的时候,将眼光集中在文化的大幕之下,把自己作为“传统文化的掘墓人”——当然,作品意象的文化内涵的确是体现其深刻的主要方面。但刻意地去解读作品意象中的文化内涵,而忽视了《红高粱》的突破之处。 
  追溯中国文学传统,传统文人都有着“青纱帐”情节,在作品中着重描画青灰的艺术世界,唐代还有“大漠孤烟直”式的宏壮之美,到了宋代以后,经过“凄凄惨惨兮兮”、“寂寞沙洲
冷”的词人,冷调在文学作品中占据了主导的地位。红作为民族的象征,最主要存在于民间,如建筑,艺术作品,传统习俗。延安时期和建国后的十七年“红经典”其实是一种“非红’,是对传统精神的理想主义的再创造,偏离了现实的本真意义,是一种近乎蒙昧的痴假状态。而莫言的红,不仅仅是在民间立场上对传统红原型的复活,它更是对传统文化的爱好和平与中庸,萎靡不振,缺乏向上的原始生命力的一种批判。莫言选择了高粱的红,酒的红,血的红,性的红企图重构一场新的民族精神。传统的红,象征着喜气,象征的是和平,它的本质是对安乐的向往。而《红高粱》的的红更多的却反映了生存斗争,体现的是力,带着追随原始的暴力与性爱,是酒神式的狂醉,充满生命的律动,本质上是反叛。用作家自己的话说就是——渎神精神与自我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