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对机关工作人员的管理,强化服务意识,改进机关工作作风,维护机关正常工作秩序,使机关管理工作科学化、制度化,把镇机关建设成为“学习型机关、创新型机关、节约型机关、和谐机关”;特制定本制度;
一、机关会议学习制度
1.党委会党委扩大会:由党委书记主持,各委员出席,一般情况下,党政办公室主任列席,并负责会议记录;主要研究决定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重大工作任务的部署,干部任免、调动,处理众利益方面的重要问题,上级领导机关规定应由党委集体决定的事项等;根据工作需要召开党委扩大会,有关人员参加;
2.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由纪委书记主持,邀请上级组织、纪检监察部门和同级纪检监察部门派人参加,原则上每年召开一次;
3.党政联席会:根据工作需要由党委书记、镇长研究决定,由书记或委托副书记召集党委委员、副镇长、党政办主任出席、相关人员列席;主要研究有关工作、通报工作情况;
4.一、二级班子例会:由书记或镇长主持,由党委委员、副镇长、调研员、机关内设科室、事业单位直属部门负责人参加,根据工作需要可请有关方面的人员列席,原则上每两周召开一次,主要议题:
1听取各部门的工作汇报和提交镇党委政府讨论决定的有关事项,协调各部门之间的关系,研究工作中的具体事宜,部署工作任务;
2讨论分析部门阶段性工作,研究工作对策和措施,检查工作落实情况;
5.机关干部职工大会:原则上每月召开一次,根据工作需要可临时召开;由人大主席主持,机关全体干部职工、直属部门负责人参加;主要议题:学习党的方针、政策及文件,传达贯彻上级党委、政府重大决策事项,小结工作,部署工作;
6.中心组学习会:由宣传委员主持,镇一二级班子成员、调研员、事业单位直属部门负责人参加,每月末召开,主要议题:学习上级文件、法律法规及市场经济、行政管理等理论;镇一二级班子轮流作中心发言;
7.机关部门月会:由各部门负责人主持分管领导参加,每月末召开一次,主要议题学习镇党
委、政府等有关文件,个人汇报本月工作完成情况,小结工作,安排、布置下月工作;
中心组学习制度8.机关党支部学习会:由机关党支部书记主持,每月召开一次,主要议题学习党内文件,讨论、研究党支部工作等;
9.会议议题报告制:凡镇党委召开的党委会党委扩大会、党政联席会均实行会前议题报告制度,班子领导根据工作需要提前一天填写需上述会议讨论研究决定的议题报告单,经党委书记审定同意后,方可列入上述会议进行充分讨论研究,否则一律不得列入会议议程进行讨论决定;
10.会议纪律
1各种会议一律实行坐牌制,凡无故迟到或早退一次扣年终考核分分,旷会扣年终考核分1分;
2参会者要集中精力认真听,做好记录,关掉所有通讯工具或作静音处理,违者每次扣年终考核分分;
3因工因事因病请假只能会前向会议主持人请假,不得开会时代假,违者每次扣年终考核分分;
4参加区级部门会议,自觉遵守会议纪律,如受到通报批评者,扣年终考核分2分;
二、工作纪律和分级管理制度
1.严格工作纪律,坚守工作岗位,不得旷工、迟到、早退或擅离职守,按规定的作息时间上、下班,每迟到、早退一次扣年终考核分分;
2.机关工作人员上班时间不得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每周由督查室主任负责随时抽查机关干部上班情况,凡抽查到机关干部工作时间不在岗或做与工作无关的事如上网聊天、玩游戏、看电影等,每次处罚200元,扣年终考核分1分;
3.机关工作人员严禁酗酒;凡因酗酒造成工作延误或影响正常工作的,视其情节予以批评教育或严肃处理;
4.实行首问责任制,凡众来办事互相推诿,造成众越级上访一次,扣当事人年终考核分1分;
5.机关工作人员应遵守法规,严禁以任何形式进行赌博;凡参与赌博,一经举报查实或被当场抓获,除按禁赌规定予以处理外,扣当事人年终考核分5分;
6.对机关工作人员实行“分级”管理,镇党委、政府对各部门负责人进行直接管理,对机关干部实行宏观管理,各部门负责人对所属干部职工进行具体管理;
三、行文拟稿审签制度
综合性文件由党政办公室拟稿,专业性文件由职能部门拟稿,经分管领导审核后,送党政办主任进行文字、格式、政策把关后,统一送党政主要领导签发;凡以党委名义行文的由镇长审核党委书记签发,凡以政府名义行文的由党委书记审核镇长签发;
四、会议审批制度
1.凡以镇党委、政府召开的会议必须经党政集体研究或党政主要领导同意方可召开;
2.凡村居主要领导参加部门会议的必须经党政主要领导同意方可召开;
五、用印制度
需使用镇党委、政府印章分别由党政主要领导同意方可用印;
六、请销假制度
1.所有机关工作人员因私事须事先向领导请事假,二级班子以上负责人经分管领导同意后,由党政主要领导审批,其余干部、职工半天由部门负责人审批,一天由分管领导审批;两天以上由党政主要领导审批;不假不到作旷工处理,旷工一天扣年终考核分2分,旷工半天扣年终考核分1分;
2.因公出永川以外,一级班子成员必须经党政主要领导同意,二级班子须经分管领导同意,一般干部须经单位负责人同意;
3.病假、工休假、丧假、婚假、探亲假等按国家规定执行;
4.请假必须由请假人出具假条,经批准做好工作移交后方可休假;假条交党政办登记存查,假后应主动销假;
5.凡请事假在5天以上的,抵扣工休假,超过公休假天数的扣事假天数工资的50 %;
6.旷工或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连续超过15天,一年内旷工累计超过30天,按规定报上级予以辞退;
七、值班制度
1.坚持领导带班制度,因事请假的,必须请同级领导带班,否则按脱岗处理;
2.坚持24小时值班制度,机关人员每四人一组,轮流进行,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不得擅离职守,保证办公室财物的安全,并负责划分的卫生区域的清洁卫生,认真负责除上班时间以外的上情下达,下情上传等工作;
3.凡值班未到者,每次扣年终考核分2分,凡因值班擅离职守,脱岗一次扣年终考核分1分且因此而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值班人员承担,凡未填写值班记录的,每次扣该值班组每人年终考核分分;
4.值班人员要爱护值班室的公共财物,凡损坏照价赔偿;
5.坚持值班交接班制度,交接班时间为每日上午9时;交接班时,值班人员必须清点好值班室内物品并签字,若公共财物损坏由该值班人员负责,凡下一值班人员未签字的,值班室内公共财物损坏的,由上一值班人员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