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高党员素质 增强党员的战斗力
要:新时期,基层党建工作应通过严把“入口”、建立健全相关制度、畅通“出口”,提高党员素质,增强党员战斗力。
关键词:党员教育;党员管理;党员素质
中图分类号:a8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01182011-12-00-02
面对新时期、新任务、新要求,如何与时俱进,加强党员的教育管理,提高党员素质,已成为基层党建工作的一大课题。
一、新时期部份党员思想动态状况
党员是实现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任务的重要力量。只有充分发挥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才能把党的主张转化成人民众的自觉行动,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各项工作中得到全面贯彻落实。但是,面对当前的社会转型期,经济成分和利益主
体的多样化,导致党员经济地位出现了差异;社会思潮多元化,给党员理想信念造成了冲击;社会生活方式的多样化,造成了党员自身需求的变化。具体反映在:
(一)党员思想观念跟不上发展变化的形势,党员管理模式有所僵化
党员管理教育模式僵化、内容单一,存在教条化倾向,要么局限于定期组织读书看报、座谈讨论的小圈子里,缺乏趣味性、灵活性和实效性;要么摆花架子,搞一大堆制度,贴到墙上,信念口号化,只见形式不见行动,缺乏说服力和渗透力,对党员起不到实际管理作用。
(二)党员教育内容有待充实、教育手段有待更新,认识跟不上迅速发展变化的客观实际
在一些地方和单位,党员参加组织活动的积极性不高,一个很重要的原因是学习的内容陈旧,讨论的问题乏味,而且仍在沿用照本宣科的方法,没有运用现代化的信息手段,相当一些党员掌握新知识不够,缺少在本职岗位上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本领,党员教育的管理工作方式、方法落后。
(三)有的党员理想、信念动摇,人生观、价值观严重扭曲
拜金主义、享乐主义、极端个人主义思想膨胀,在少数担任领导职务的党员中存在以权谋私、贪污受贿等腐败现象。这些问题的存在,严重影响了党的先进性和党的战斗力,我们绝不能无动于衷,任其发展。
二、提高党员素质的建议途径
(一)严把“入口”
1、把好推荐关
建立和完善全程联名推荐制度,由党员、干部和众代表在众中推荐先进分子作为党组织重点教育引导的对象、在入党申请人中推荐入党积极分子、在入党积极分子中推荐发展对象。建立入党积极分子和发展对象公认度测评制度,在全程联名推荐的基础上,对推荐出的入党积极分子和发展对象,在全体党员和众代表中进行公认度测评,从理想信念、遵纪守法、道德品质等方面进行测评,好中选优,确保质量。
2、把好培养教育关
建立入党积极分子动态管理制度、发展对象重点培训和党的知识考核答辩制度,党支部每半年要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一次考察和民主测评。
3、把好众监督关
党组织要将确定、吸收或转正的入党对象名单及其基本情况向社会张榜公示,接受众的评议监督。
4、把好表决关
支部大会在发展预备党员或预备党员转正进行表决时,一律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当场公布投票结果,确保发展党员工作的公平、公正。
5、把好质量责任关
建立责任追究制度、跟踪管理制度,明确发展党员工作的责任主体、责任追究程序、责任追究办法,建立发展党员链式档案。
(二)建立健全相关制度
1、建立完善党员教育机制
坚持已有的日常学习日制度、“三会一课”制度、中心组学习制度、干部理论学习考试考核制度、干部培训和轮训制度、党员电化教育制度、挂职锻炼制度、外派学习交流制度等,并加强对这些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制度落到实处。同时,积极建立集中学习制度,定期对党员开展集中教育;建立结对帮学制度,加强党员间的相互教育;建立主题实践活动制度,定期开展“党员进万家等,使党员不断在社会实践中接受教育。
2、强化党员管理机制
中心组学习制度坚持用党章、党内法规严格规范党员行为,促使党员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坚持组织生活会、民主生活会制度、谈话、谈心制度、党员定期汇报制度、民主评议党员制度、党费收缴制度、流动党员管理制度等等,特别是对党员领导干部,实行重点管理,坚持和完善领导干部谈话制度、诫勉制度、函询制度、经济责任审计制度、重大事项报告制度等。
3、构建党员监督机制
建立一套行之有效、良性互动的监督措施,保证各项既定的制度落到实处,真正做到党员
长期受教育、永葆先进性。抓好监督制度的执行,把抓各项监督制度和措施的落实,作为一项政治任务,同各项工作一起部署、一起检查,坚决纠正有章不循、有法不依的现象。建立整改工作四项制度,即登记制、备案制、销号制、通报制,保证整改落到实处。
(三)畅通“出口”
1、规范评议程序
评议方式上,可采取党员评议、众评议和组织考察的办法,适当扩大参加考评的人数和范围,可由上级党组织派人参加指导评议,加强督促,保证质量。评议程序上,既要保证及时发现和处置不合格党员,又要切实保障《党章》和《党员权利保障条例》中规定的党员民主权利。评议的时次上,坚持一年一次民主评议党员制度,必要时因实际需要增加评议次数,时间可定在年中或年末。
2、准确评议定格
遵循“坚持标准、立足教育、区别对待、综合治理”的方针,严格掌握不合格党员的政策界限,做到“八个区别对待”:把丧失共产主义信念、意志衰退,不履行党员义务,长期不参加
组织生活,或不缴纳党费,或不服从组织分配,没有起带头作用或根本不起作用的党员,与违纪违法党员区别开来;把一时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不理解,同抵制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区别开来;把主观上想发挥作用但因客观条件限制不能发挥作用,与有条件发挥作用而不发挥作用区别开来;把由于某些客观原因在一段时间内不起作用,与长期消极落后不发挥作用区别开来;把由于家庭实际困难或老弱病残等原因无法参加党的活动,无力完成组织分配工作的,与革命意志衰退而不发挥作用区别开来;把愿意接受教育,决心改正错误,与拒绝接受教育,不愿改正的区别开来;把由于经验和能力不足导致工作中发生的失误,与个人思想意识不好,工作中不负责任给国家和人民造成的损失区别开来。在正确把握政策的基础上,给党员以准确的评议定格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