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务干部培训制度
党务干部培训制度
  党务干部培训制度
  党务干部教育培训是党的思想建设的一项基础工作,是全面提高党务干部素质的中心环节,也是实现党在现阶段总任务的重要保证。
  一、党务干部教育培训的重点内容
  l、马克思列宁主义、思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教育。
  2、党的基本路线和党的基本知识教育。
  3、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知识、科学文化知识、各种业务知识和党务管理知识教育。
  4、党的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宗旨教育和艰苦奋斗教育。5、党规党纪和反腐倡廉教育。二、党务干部教育培训的原则
  1、建立党务干部队伍。要选拔党性强、作风正,有一定的马克思主义理论水平和党务工作知识,熟悉本部门业务工作情况、得到众信任的同志担任专、兼职的党务工作人员,按照上级部署和工作要求认真负责地做好党务工作。
  2、鼓励、尊重、关心和理解的原则,着眼调动党务干部的积极性、主动性和自觉性,把严格要求和关心、爱护结合起来。
  3、民主的原则,党内生活坚持双向和多向交流。4、坚持继承与创新相结合的原则,使党务干部教育工作充满生机和活力。中心组学习制度
  三、党务干部教育培训的方法
  1、定期参加培训。积极参加农业部和海南省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定期对党务工作人员培训活动,不断提高党务工作人员的政治和业务素质。
  2、积极参加院党组组织召开的党建工作会议,及时总结推广、学习交流党建工作好的做法、新的经验,不断推进制度化、规范化建设,努力提高党建工作水平。
  扩展阅读:资料——党务干部培训班资料
  党务干部培训班(第五讲党建工作制度建设)
  第五讲党建工作制度建设
  制度是一种行为规范、工作规范。指出:“制度问题更带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和长期性。……必须引起全党的高度重视。”党的十六大报告指出:“一定要把(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和作风建设结合起来,把制度建设贯穿其中,既立足于做好经常性工作,又抓紧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加强机关党的建设,必须注重抓好制度建设。只有将制度建设贯穿于支部建设的各个方面,机关党建工作正常化、规范化才有保证。一、制度建设的原则
  1.从实际出发的原则。制度要切实可行,在注重工作规范性的同时,要具有较强的可操作性,要符合机关工作的特点,便于加强和改进工作,便于贯彻执行,便于检查考核。
  2.众路线的原则。制定制度要坚持“从众中来,到众中去”,充分发扬党内民主,听取和集中广大党员和众的意见;制度执行一定要坚持“制度面前人人平等”,任何党员,无论职位高低都必须严格执行制度。
  3.与时俱进原则。制度建设要体现时代性,要根据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和机关党的建设、党员干部队伍建设的新情况对制度进行不断的充实和完善。皋委发[20xx]58号文件要求各级党组织将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中好的做
  法,经实践证明切实可行的举措,以制度的形式固定下来,就体现了与时俱进的精神。
  4.稳定、连续原则。制度建设既要与时俱进,体现时代精神,也要注意相对的稳定性和连续性。制度的稳定性,是指制度形成后要在实际工作中坚持认真执行,不随意改变。朝令夕改,就可能造成党内生活的混乱;制度的连续性,是指在新的制度出台之前,原有制度要继续执行,在制定新的制度时要吸收原有制度的合理部分,处理好继承和创新的关系,使制度不因领导人的改变而改变,不因领导人注意力的改变而改变。
  5.严格执行原则。制度建设具有很强的严肃性,上级党组织要求制定、执行的制度基层党组织必须认真制定,严格执行。
  6.重在建设原则。要树立依靠制度加强机关党的建设的理念,经常寻制度建设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及时查漏补缺,不断改进,要特别注意抓好制度的落实,坚持依规章制度办事。
  二、制度建设的主要内容
  基层党组织制度建设,包括党的领导制度、组织制度、工作制度、生活制度等。当前要特别注意抓好市委《关于进一步加强机关党建工作的意见》(皋委发[20xx]58号)明确的11项制度的建立完善和认真执行。这11项制度分别是:
  《党组(委)中心组学习制度》、《党组织集中学习制度》、《党员干部在职自学制度》、《培训教育制度》、《述学、评学、考学制度》、《党组织“三会一课”制度》、《党组织民主生活会制度》、《定期撰写党性分析材料制度》、《定期谈心谈话制度》、《不履职党员问责制度》、《定期征求意见制度》。
  各部门(单位)党组织要以建立健全以上11项制度为重点,不断完善基层党组织领导、组织、工作、生活制度体系。
  《党组(委)中心组学习制度》。党员领导干部理论学习是党员理论学习的重点,一定要完善制度,确保落实。基本要求是:部门(单位)党委(组)中心组每月学习一次,全年不得少于12次,学习组织、学习内容落实,考勤和学习记录(包括成员个人学习记录)齐全。
  《党组织集中学习制度》。党组织集中学习是党员思想教育的重要途径,各党组织要根据市委统一要求,结合各自实际健全学习制度。基本要求是:一般每两周一次,有条件的可以每周一次,可与单位全体人员学习结合起来进行,要有专门的学习记录本,其中有完整记录的集中学习,全年不得少于12次。
  《党员干部在职自学制度》。市委组织部、宣传部对党员干部在职自学曾多次下发文件,提出了明确要求。基本要求是:党员干部除参加中心组、党组织(单位全体人员)集
  中学习外,要坚持在职自学,每天至少自学一小时,每年至少精读一本书,并用统一印发的学习记录本认真记录学习体会,对学习记录要定期组织抽查和普遍检查。市委出台的党政干部学分考核制度(事业单位参照执行)要求:镇(局)职干部每年必须修满40分,普通党员干部必须修满25分(具体评分细则见宣传部印制的“干部《学习档案》”)。达不到规定学分的,在年度党建工作考核中扣分,其中,副科级领导干部每人都要健全《学习档案》。
  《培训教育制度》。党组织对党员实施培训教育,是机关党组织的重要职责。基本要求是:在积极参加上级党委组织的各类培训班学习的同时,部门(单位)党组织必须有计划
地对全体党员进行培训或轮训,每年每名党员接受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6学时。
  《述学、评学、考学制度》。述学、评学、考学是增强学习效果的重要手段,必须逐步实现制度化、规范化。基本要求是:除认真参加上级党委组织的考学活动外,部门(单位)结合自身实际,每年至少组织一次述学、评学、考学活动,对全体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参加学习的态度,学习笔记记录,撰写心得体会和理论研讨文章数量、质量,理论成果运用,上党课和“双送”等方面情况进行检查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