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心组学习制度巡听旁听推进中心组学习规范化制度化实效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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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实践(思想理论版)》 2021年第6期
    通辽市委宣传部
    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是加强领导班子理论武装的重要抓手。通辽市委在自治区《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巡听旁听办法(试行)》出台后,立足内容精、制度严、形式活、效果实的目标,因地制宜加以细化,印发《关于做好通辽市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巡听旁听工作的通知》,持续开展巡听旁听2100多次,使中心组学习得到进一步指导监督,有力推动了理论学习成果向实际工作成效的转化。
    高度重视,高位推动。一是组建专班,建立工作人员信息库,配强巡听旁听队伍。市委宣传部、组织部、直属机关工委和市国资委等巡听旁听负责部门及时组建巡听旁听人员库,并规定人员库中必须有一定数量的副处级以上党员领导干部作为巡听旁听工作组组长人选。各地各部门明确工作联络员,负责联系巡听旁听有关事宜。二是纳入专项督查。把巡听旁听作为理论学习重点工作,巡听旁听结果列入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考核,督促巡听旁听人员规范中心组学习动作,认真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有关要求,
旗帜鲜明、敢于亮剑,及时制止错误思想、错误观点和言论,确保巡听旁听制度不流于形式,切实做到真巡、真听、真点评、真见效。三是加强总体部署。每年年初制定本年度巡听旁听计划、通报上一年度巡听旁听情况,通报结合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年度学习情况通报进行。
    分工明确,全面覆盖。市委宣传部、组织部、直属机关工委和市国资委、两新组织党工委等为巡听旁听负责部门,全年做到“固定式”“随机式”“应邀式”全面巡听旁听全覆盖。市委宣传部会同组织部负责各旗县市区委、开发区党工委、市高校党委(党组)和市委直属机关工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巡听旁听工作,每年至少进行一轮;市直属机关工委负责市直属机关、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党组(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巡听旁听工作,每两年至少进行一轮;市国资委负责市直属国有企业党组织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巡听旁听工作,市两新组织党工委负责两新组织学习的巡听旁听工作,每年至少进行一轮。市委宣传部负责总体统筹协调,根据工作需要随机指派各巡听旁听负责部门人员库中的成员组建巡听旁听工作组,开展对各旗县市区、市高校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的巡听旁听工作;市直属机关工委、市国资委按照任务分工自行组建巡听旁听工作组,开展相关巡听旁听工作。